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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嫁我-----正文_第160章 定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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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60章 定罪(上)

明殊覺得一切好像做夢一般,以前想過無數回自己重新拿回身份,與親人們抱頭痛哭,悲喜交加的一幕,想像過自己可以昂首挺胸地站在衛家大門前,看著自己曾經叫過的“爹”“娘”跪在自己身前,逼問他們為什麼要那麼狠心,殺死那麼多無辜的人,可有一點心虛後悔,可知道天理昭昭,天網恢恢?可是現在,她被太后攬在懷中,聽見她口口聲聲要誅了衛家三族,心裡卻沒有半點心願達成的歡喜和輕鬆。

心頭沉甸甸的,依稀還是那年冬天,自己在街上徬徨無依,看不到前行之路的樣子。

就像一直在旅行的旅人,歷經千辛萬苦之後,終於到達目的地,身體無比的疲憊,卻始終無法完全放鬆下來,一如長弓上繃緊的弓弦,久久無法鬆懈。

她想起了給她這串菩提子的兄長。

近二十年隱姓埋名,在江湖流浪,一力建立了七星閣,緩慢卻堅定地收攏著力量,發展著勢力,一心一意想著為父帥和定北軍翻案的薛易。

親舅舅登上了皇位,明裡暗裡清洗著當年的冤案。定北軍的謀逆雖然至今沒有明旨平~反,但從上至下都心知肚明,皇帝對先帝的判案是並不認同的。這些年,陸陸續續也將當年被流放的不少定北軍家眷從流放地以各種名義赦回原籍,與定北軍有關係的,被貶被免的一些官員也有一些被朝廷起復。皇帝能直接下旨給敬國公,讓他將當年薛靖的女兒送回京中,並且封了福慧郡主的封號,又將她指婚給皇帝最心愛的皇子宜王,便是最好的證明。

證明薛家並未反叛,證明薛家聖眷猶重,證明皇上無時無刻不在想著為自己的胞姐和姐夫一家翻案。

若薛易拿著這串佛珠來尋,以皇帝和太后對陽羨公主的感情,薛易身上的逆罪一定會被他們想辦法抹去,哪怕給他重新安排一個身份,讓他尊享榮華,再得富貴。能平平安安地在他們身邊生活,娶妻生子,為薛家延續血脈傳承。再過上兩代,說不定就能徹底翻案,讓他重新光耀門楣。

可是薛易沒有回去。

他寧願在江湖四處飄泊,頂著一頭華髮,做他半生不熟,真真假假的帶發和尚,周旋於西北諸國,穿行於黃沙草原,殫精竭慮,為大盛解決北疆的威脅。

先帝殺了他的父親,逼死他的母親,令他六親不在,四鄰不存。明殊想過,易位而處,她未必能有薛易那樣的心胸,別說奔走二十年,能忍住不對高高廟堂上的外祖父動殺心,就算心性頗佳,涵養夠好的了。

他把可以證明薛氏身份的菩提子給了她,讓她認祖歸宗,讓她安心享用本應屬於她的親情福緣,而自己則依舊隱於山野,用盡心血,想著要為父母翻案,為定北軍伸冤。

如果她不是女子,而是個男兒,或許兄長身上的擔子不會那麼沉重,也或許兄長不會因為擔憂而將她送回遠比戰場上安全的京城。

明殊這一刻終於看清了自己內心的需求,她不想回京,不想做什麼福慧郡主,更不想嫁什麼皇子親王。

她想的,只是能重披戰袍,與薛易一起,守國衛家,實現父親此生最大的心願,堂堂正正以戰功傲然立於朝堂之上,讓那些曾經對薛家橫加指責,曾經對薛家落井下石,曾經面對先帝的怒火而選擇沉默不言的人看一看,薛家的兒女究竟是護國的英雄還是謀逆的叛臣。

她要和兄長一起,親手掀了壓在定北軍和薛家身上的恥辱屍布,讓他們重現於光明之下,將那些隱藏在幕後的黑手一隻只拽出

來,在父親和叔伯們的墳前挖心掏肝,謝罪天下。

她再次拾起地上的鱗甲,珍而重之地將其重新束於身前。

“明珠!”葉皇后目光詫然地看著她,“如今你的身份已不同往常,皇上曾親口對本宮說,即便你不是陽羨公主的女兒,他也願我收你為義女,成天下女子楷模。既如此,你又因何要將這甲穿上?”

明殊恭恭敬敬地對她行了一禮說:“皇上和皇后娘娘的恩德,明殊永誌不忘。明殊十五歲入軍伍,出黑山,入青州,巡檢雲州諸郡縣,與敵交戰不下二十場,斬敵首逾千,所求的,只有國泰民安,四夷鹹服。我自小在農莊長大,性子早已經長野了,也沒辦法將自己當成個真正的女人來看。”

皇后和太后不約而同坐直了身體。

明殊言下之意她們都聽懂了。

她不願意被囿於宮中,不願過貴女的生活,寧願回到軍營裡,重返北疆,躍馬提~槍做她的大將軍啊!

這怎麼可以?

她身上有尊貴的皇室血液,她的母親是皇帝的同胞親姐,父親是名揚天下的一代戰神,她理應養尊處優,如同嬌花一樣被人呵護著、關愛著、嬌寵著長大。她是他們遺落在人間的明珠,好不容易尋了回來,是要放在心裡疼,捧上手心裡寵的。

怎麼能夠重新回到殺伐屠戮的戰場,捨生忘死,拿命去搏去殺啊!

太后的手在明殊的後背慢慢地摩娑,那些被衣服遮蓋住的身體上,是剛剛讓她震驚讓她心疼讓她後怕的無數刀劍傷痕啊!每一道傷都是她在戰場上搏命廝殺的證據,差一分,深一寸便有可能讓她永遠錯失這個外孫女。

她如今已經找回了這顆明珠,可以將那個欺瞞世人,欺騙了天下的魚目狠狠踩在腳下,讓她為自己的貪婪和惡毒付出應有代價。明珠卻不願意留在她身邊,而要遠遠地離開她,去到她的手伸不到,力所不能及之處,在那她看不到的地方受傷,廝殺,甚至送命。

“不行!斷斷不行!”太后站起身,氣勢十足,她定定地看著眼前的少女,斬釘截鐵道:“哀家錯失明珠近二十年,再不能讓你任性而為。你是薛家,是陽羨留在這世上的最後一絲血脈,就算拼了我這條老命,也不能讓你有絲毫的閃失。皇后你去對皇上說,以後就讓明珠同哀家住在一起,給她個公主的封號,挑大盛最出色最優秀的兒郎給她做夫婿,我要明珠這一生平安順遂,再無風~波險阻!”

“且不說留與不留的話,首要之務,便是要將當年意圖謀害你,又李代桃僵欺君罔上的衛家定罪。”太后憤憤站在明殊的面前,雙手握拳,神情嚴肅,咬著牙說道,“定要誅他三族!”

關於這點,早在紅袖背主,唐國夫人受驚親口說出真~相時,太后心中就已經有了決斷,對於敬國公府的處置,她也與帝后二人達成了一致,只等著最後確認了明殊的身份,找回皇家流落在外的骨肉,便可蓋棺定論。

她會讓膽敢對她的外孫女動手的衛家人,嚐到這世上最嚴厲的懲罰!

然而她的外孫女只是輕蹙著眉尖,面上並無半點歡欣解恨的表情,甚至隱隱有些不贊同的樣子。

“怎麼?你覺得只誅三族不夠嗎?”太后遲疑了片刻,和聲說,“誅三族已是謀逆重罪之罰。自本朝立國,便再無前朝夷九族,滅五族之例了。”

明殊搖了搖頭,對太后說:“此事只與衛三夫妻有關,餘者何辜?”

倒不是她婦人之仁要為衛

家開脫,在戰場上,她能平靜地誅殺整個青狼部族的青壯,足以證明她並非心性軟弱之輩。

只是她想起了待她一直如親手足的二哥衛明淵,想起了那夜伸開雙臂擋在她身後,對她高聲叫著:“快走,你快走啊姐姐!”的小弟,想起了那個有點驕傲本性卻十分純真,愛憎分明的衛明芳,想起了那個總是到處堵她,個性認真固執,為了愛~女的幸福不惜拋了自己的老臉,要將她拉到家裡喝酒提親的衛二老爺。

至於敬國公世子夫婦,和那個一直眼珠子向上,從不拿正眼看她,一心想嫁進王府的衛明蕊,她雖無好感,卻也不會對她們有什麼想要性命的仇怨。

“一已私心所犯的罪,不應牽扯上不相干的人。”她平靜地說。

“怎麼是不相干?”太后冷笑了一聲,“那一對狗男女犯下如此滔天之罪,所為何來?不就是為了這一家子的富貴?敬國公府也脫不了干係,幫著他們瞞著皇上,瞞著哀家,一句不知情便可脫罪了?天底下哪有這樣輕省之事!”

“可若沒有二哥一直護著,小弟拼死攔著,我或許也沒有機會逃出生天。”明殊看著太后,“她雖要我的命,卻也曾救了我的命,把我養到十五歲,不缺衣食,不少供奉,讓我做衛家的嫡出小姐做了整整十五年。”

“以當年我父母被先帝所定之罪,可有人願意冒險收留我這樣一個逆臣之女,漏網餘孽?”明殊垂下雙眸,停頓了片刻才嘆了一聲,“母親當初將我送出之時,選了她最信任的人託付,或許當初她是真心實意要幫助我的母親,或許她是念著以往兩人之間的感情,說動了夫家,冒著天大的危險收留了我。只是時移事易,年歲既長,兒女漸大,便沒辦法再保持原有的本心了。”

守著只能打理庶務的丈夫,看著兒子們一個個長成優秀的青年,親生的女兒如花朵一般鮮嫩可愛。對友人臨終的託付,對自己當初鐵了心一樣拉著夫君,瞞著闔家上下留下這個孩子的決心一次次產生了動搖。

她害怕,她惶恐,她一直擔心到了東窗事發那一天,會不會因為這個孩子而給她自己的孩子們帶來滅頂之災,害怕因自己對友人的承諾,而讓兒子們仕途受阻,女兒終生無靠。於是她將這個災星遠遠地放到莊園裡,眼不見為淨,自欺以欺人。

等到先帝殯天,陽羨公主的親兄弟繼位,一月一月,一年一年,今上以春風手段,漸漸將那段無人可提的血腥氣掃清,她留在京中的人脈又透露出皇帝和太后一直在尋找已逝的陽羨公主所留的血脈之時,那顆沉寂已久的心又開始砰砰亂跳起來。

為什麼一起養大的女孩子,只因為出身不同,便要有天差地別的差距?

為什麼金噎玉食錦衣華服的貴女不能是她的親生女兒,而要是那個早早就被她打發到莊園裡,被一幫山野村婦養大的丫頭?

她不服,不甘,不願!

如果被皇室接走的是她的親生女兒該有多好?自己養大的骨肉,才會對自己的家人一心一意,才會盡力提攜她的同胞兄弟,不會忘了她的生養之恩。

換了衛明珠去,她還能記得這個一年也見不了一面的養母?還能記得那幾個她說不定都記不清長相的兄弟?

一念生,便如春風野草,蔓蔓無垠。

狠一狠心,便能換得全家未來無上的榮光和前程。

衛三太太便是這樣,親手將衛家送上了無法回頭的,鋪滿鮮花繁錦,底下實則是個無底深淵的絕路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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