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男大女”
中國父母最關心的,無非是子女的三個問題:教育、工作和婚姻。
第一個問題最基本。因為如果教育問題沒解決好,沒有學歷和文憑,或者專業沒選好,就不好找工作和物件。所以一到高考,家長都要圍著子女團團轉,甚至從上小學起,就開始忙。因為只有小學上得好,才能上重點中學;上了重點中學,考大學才有希望。所以非“從娃娃抓起”不可。
第二個問題最關鍵。因為如果工作問題沒安排好,則前面的努力等於白費,後面的希望也會落空。所以,一些有頭臉有門路的家長,往往在子女尚未畢業時,便未雨綢繆,預為鋪墊。沒有辦法的,則多半會幫子女挑一個熱門專業,選一個便於分配的行當。節衣縮食以備來年請客送禮之需,自然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第三個問題最麻煩。麻煩在於前面兩件事是選物(學校或專業),後面這件事卻是選人。如果嫁非其人,或者娶不如意,不但子女倒黴,自己也不得安寧。當然,如果找不到物件,也麻煩。麻煩還在於前兩個問題自己還可以想辦法,後一個問題卻往往使不上勁。但不想又不可能。尤其是,當前兩個問題解決以後,第三個問題就會突現出來;而子女們一旦成了“大男大女”,問題也就嚴重了。
婚嫁之事很麻煩,大男大女則是大麻煩。
所謂“大男大女”,是指較多地超過了婚齡而又尚未婚配,甚至連個婚配物件也還沒有的“超齡青年男女”。這裡說的“齡”,當然是“婚齡”。具體的數字,則沒有法定的明確界限,只有約定的含糊說法。大體上說,在古代社會,男子超過三十歲,女子超過二十歲,如尚未婚配,也沒有指婚或定親,就算是“超齡”,因此有“三十未娶,不可再娶;四十未仕,不可再仕”的說法。至於現代,年限又可再放寬一點,大約男子超過三十五歲,女子超過二十八歲,如無物件,便一般公認是“大男大女”。
這種意義上的“大男大女”,恐怕是任何國家、任何民族都難免會有的。因為一個人成為“大男大女”的原因實在太多、太複雜,有一直難以找到稱心如意伴侶的,有經濟條件家庭條件不允許的,有為事業寧肯犧牲個人生活的,也有對此根本沒有興趣抱定宗旨決意獨身的,不一而足,更難說會形成一個共同的“問題”。甚至在現代西方國家,一般說來,青年男女都可以自由地找到自己的異性朋友、情人或性夥伴,並公開同居,而結婚則只是一種形式和手續。他們並不缺少愛情和性,當然也就沒有什麼“問題”。即便有問題,也純粹是“個人問題”,而絕不是什麼“社會問題”。
然而在中國,所謂“大男大女”,不但是“問題”,而且是一個必須由全社會來關心過問的“社會問題”。家長要著急,領導要關心,單位要過問,群眾要議論,甚至政府也要設法予以解決,早已超過“個人問題”的範圍。這樣一來,“大男大女”之“成為問題”,本身就是“問題”。本書要研究的,也不是“大男大女”,而是它何以是一個“問題”。
“問題”這個詞,看起來好像很簡單,其實很複雜,也很微妙。它至少包括這樣幾種意思:一是要求回答或解釋的題目,二是必須研究討論並加以解決的矛盾,三是事故、意外、麻煩、障礙、疑難、糾葛,甚至缺點、錯誤、汙言、穢行,也都可以稱作“問題”。不但有上述事實是“有問題”,懷疑其有也可以說是“有問題”,因為“懷疑”本身即是“問題”。比如,說一個人“歷史上有問題”,就既可能是指他歷史上“有汙點”(如曾叛國投敵等),也可能只是指他歷史上有些事情還不清楚,“政治面貌不清”,有待調查。所以,“窩裡鬥”的老手,在整人時,便往往含糊其辭地說某某人“有問題”,卻並不說出“問題”的內容,弄得大家疑神疑鬼。可見“問題”這個詞究竟意味著什麼,也還是一個“問題”。說清了這一點,下面的“問題”,就比較好討論了。
諸多麻煩超過了婚齡而不能嫁娶,對於男女當事人而言,當然是一個問題,因為它會給當事人帶來許多麻煩和不便。比方說,沒有自己的家。按照傳統觀念,一個人到了婚齡,就應該自己“成家”,不能再和父母住在一起。繼續住在一起,不但會讓父母焦慮,弟妹嫌棄,自己也會有種種不便。再說,父母終歸要去世,弟妹終歸要自立,到頭來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可真是“煢煢孑立,形影相弔”了,豈能不是“問題”?
又比方說,沒有愛。既沒有貼心人的體貼、關懷、溫暖,也沒有**。在中國,宿妓違法,婚前和婚外的性關係(通姦)也被視為“不正當”。於是,正派的青年男女,如無合法配偶,就只有忍受性飢渴,至多用**的方式聊以**,這對性慾旺盛精力充沛的青年男女來說,無疑是一種痛苦。
再比方說,沒有面子。一個成年男子,如果總也“討不到老婆”,就會被人看不起,視為無能。或是事業上沒有成就,或是經濟上沒有擔保,或是行動上沒有魄力,或是社交上沒有本事,或是相貌不好,或是品行不佳,或是人緣太壞,或是地位太低,要不然就是生理上有毛病,心理上有名堂。一個成年女子,如果總也“嫁不出去”,就更會被人認為有問題。否則一個年輕貌美的“黃花閨女”,哪有嫁不出去的道理?多半是有什麼“難言之隱”吧?這種心理壓力,誰也承受不了。所以不少“大男大女”,到了實在頂不下去時,往往胡亂找個物件,湊合著結婚了事。
當然,除此之外,也還有一些其他問題。比方說,中國傳統觀念,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己“大”了還未婚嫁,就有點“不當”,也就是“不應該”,這在心理上是會有壓力的。另外,孤男寡女的,在社會交往方面,也多有不便,弄不好就會有人說閒話。俗話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大男大女的門前是非也不少。既有善意的規勸,也有惡意的猜測和敵意的防範(怕他們充當“第三者”)。所以,即便為了避免閒話,為了能和社會正常交往,也不能不考慮婚嫁問題。
自己的子女到了婚齡而不能嫁娶,對於他們的家長而言,也同樣是一個“問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兒子不結婚,孫子從哪兒來?列祖列宗面前如何交代?家庭宗廟的香火由誰來接續?所以一到這時,做父母的往往比當事人還著急:“你還想不想讓老孃抱孫子?”“你想讓老子斷子絕孫麼?”如果自家的女兒不能出嫁,則壓力更大。“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成冤仇”,這一古訓不能不記取。況且,女兒嫁不出去,做父母的臉上是極沒有面子的。“某某人家的、f,頭是個沒有人要的貨”,聽了這話,誰的臉上還掛得住?
況且,父母不著急也不行。因為父母為子女的婚嫁操心,已成了一種習慣或習俗,如果自己的子女成了“大男大女”,做父母的居然還無動於衷,豈非咄咄怪事?這就會招來議論,引起閒話。沒法子,只好催子女“抓緊點”。
所以,成年男女超過婚齡而不能嫁娶,對於他們本人和他們的家庭而言,當然都是一件麻煩甚至不幸的事情。但這也至多是一個家庭的問題,與他人何干?與社會何干?又與國家何干呢?
他人的態度他人來關心大男大女們,有正反兩方面的原因。
正面的原因,是出於對他人的一種關心和同情。這種同情心是任何一個有人緣會做人的人都不能沒有的。而在中國人看來,世界上最不幸、最值得同情的,又無非是無妻、無夫、無父、元子這四種人,即鰥、寡、孤、獨。這四種人之所以特別不幸、特別值得同情,不但是因為他們無法享受天倫之樂,而且在於他們沒有或失去了自己社會角色的物件,——夫無妻,妻無夫,父無子,子無父,可不是沒有“物件”?沒有物件,也就沒有自我;無法擔任角色,也就沒有面子,豈不悲哉?“大男大女”雖然一時半會兒的還稱不上“鰥寡”,但至少是候補“鰥寡”,甚至候補“獨”,因為年輕時不結婚,老了何來的子?所以要幫他們找“物件”。不但要幫大男大女找物件,也要幫中年喪偶的人找物件。不這樣做,就是沒有同情心,也沒有人情味。大男大女和中年喪偶者們的周圍,總是集結著一大群幫他們尋找介紹物件的熱心人,道理就在這裡。而且。“皇帝不急急太監”,這些熱心人往往比“大男大女”們還要積極。
反面的原因,則是對獨身的憎惡和歧視。本書第五章已說過,中國人無論什麼事,都要求“人人有份,大家一樣”,連婚姻也不例外。既然我結了婚,那麼你也應去找物件;既然我們比你年輕,都找了物件結了婚,你那麼大了,還故意拖著,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孤芳自賞?是不是孤傲自大?是不是孤高自許?是不是孤僻自愛?否則為什麼一個人在那裡“稱孤道寡”,不像我們這樣成家立業?是不是故意和我們作對?故意顯示自己與眾不同?故意不把我們放在眼裡?故意不給我們面子?否則為什麼我們介紹的物件,你一個也看不上?如此推理下去,便會產生一種憎惡感,視獨身者為“怪物”。甚至以一種陰暗的心理,對他們進行猜測和懷疑。至少是,大家都結婚生子過小日子了,某某卻堅持一個人獨往獨來,便不能不讓人感到彆扭,因為他竟如此地“不合群”。你既然“自外於國人”,“自絕於群眾”,那就休怪我們不客氣了。所以,堅持獨身,拒絕他人介紹物件者,便往往被視為“孤僻”,在單位上會被“孤立”,甚至檔案裡沒準也會被“記上一筆”。
更何況,“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他們本來就該結婚。“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句話說了上千年,想必是“真理”了。可惜,誰也沒有認真弄清過,這個“當”字究竟是什麼意思?是正當、應當還是當然的“當”。或者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說一個人到了婚齡,就擁有了可以結婚的“個人權利”,還是說被賦予了必須結婚的“社會義務”?恐怕沒有人認真想過。在大多數中國人看來,男孩子長大了,當然要結婚:女孩子長大了,當然要嫁人啦!為什麼就“當然”呢?沒有什麼“為什麼”,可見是“想當然”。但如果全中國都這麼想,那麼,不用想,也當然。
於是,婚嫁一事,就由“個人權利”變成了“社會義務”。既然是“社會義務”,也就“人人有責”,每個人便都有資格來關心,來過問,來插上一腳。顯然,這正是作為中國文化思想核心的群體意識所使然。依照群體意識,人與人之間,既無分公私,亦無分你我。個人的事,也就是公共的事;他人的事,也就是自己的事。大家都該管,人人都能問。不問不管是不負責任,而不讓別人來管則是不通人情。
可見,正是群體意識,使大男大女這個原本純屬個人的問題,成了“他人問題”和“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