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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中國人-----二 子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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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子女問題

子女中心論子女是中國人家庭生活的中心。

前已說過,中國的不少家庭,舊式的也好,新式的也好,原本就是為了生兒育女、傳宗接代而建立的。所以,生育在中國人的家庭中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中圍的許多地區,至今還儲存著這樣的風俗:在新人的婚**,要放棗子、栗子、蓮子和花生。棗子和栗子意味著“早立子”,蓮子意味謂“連連得子”,花生則意味著“花著生”,既生男孩,又生女孩,兒女雙全。兒女雙全和子孫滿堂,歷來被看作是“有福氣”的事情。只是由於計劃生育成了咱們的基本國策,蓮子和花生才逐漸退出了婚床,但“少生”不等於“不生”,哪怕“只生一個好”,也得生孩子。如果不生孩子,這個家庭就有問題了。即便兩口子不打離婚,別人也要來說三道四,或出謀劃策,比如代為介紹專治不孕症的大夫什麼的。只有極開放城市中的“新潮一族”,才會公然表示不要孩子。但他們的婚姻,也往往同樣新潮:或者同居而不結婚,或者離婚比結婚快。

為生育而結婚,也可以說成是為子女而結婚。因此,子女成為家庭的中心,也就不足為奇。如果說,中國舊式婚姻的得以維持,還有禮法上的原因,那麼,現代透過介紹相識而建立的婚姻關係,便有相當多是靠子女來維繫的。中國人大多愛孩子。儘管“老婆是人家的好”,兒子卻是自己的好。因此常有這樣的情況,一開始夫妻感情並不好,但有了孩子後,事情就發生了變化。或者夫妻感情破裂,本應離異,但“看在孩子的份上”,又勉強湊合著過下去。

原因也有很多。在做母親的一方,考慮的也許是難捨骨肉,或害怕自己的孩子受後孃虐待;在做父親的一方,則不能不考慮輿論的壓力,當然也未嘗沒有情感上的原因。中國人一般認為,孩子是要由母親來撫養的,沒孃的孩子最可憐。“天上的星星不說話,地上的孩子想媽媽,夜夜想起媽媽的話,閃閃的淚光魯冰花”,這首歌的廣泛流傳便證明了這一點。所以,一個男人如果公然讓自己的孩子變成了“沒娘養的”,則輿論便多半不會同情。如果他這樣做是為了另尋新歡,則輿論的譴責便會更甚。當然,“有良心”的男人,一般也不會這麼做。老婆為自己生了孩子,已是“大恩”;如不回報,已是“不對”,豈能再思休妻?當然不能。如果是“三世單傳”,做妻子的生下一個男孩,則簡直是全家的恩人,連公公婆婆都要禮遇有加,豈容丈夫說三道四?這時如若丈夫膽敢休妻,最後被休的沒準是他自己。最後自然是大家湊合著過下去。

子女不但是紐帶,也是希望。望子成龍是中國人的普遍心理。中國人的事情很怪:既尊老,又愛幼,就是不大看得起自己。老一輩功勳顯赫,成就輝煌,下一代也前程遠大,希望無限。算來算去,不行的也就是自己。所以,中國人一面抱怨一代不如一代,又一面不斷寄希望於下一代。做母親的就更是如此。因為在傳統社會,女人沒有什麼前途可言。如果有的話,也不過是嫁個好丈夫,養個好兒子。因為依照“母以子貴”的原則,兒子的前程,也就是母親的希望。即便做父親的,也多半希望兒女成器。至少,兒女不成器,是丟面子的;“雛鳳清於老鳳聲”,則是榮耀。因為“養不教,父之過”,責任重大,豈可掉以輕心?這種觀念,古今亦然。為了下一代,中國人往往不惜代價,很捨得下本錢。買鋼琴,請家教,陪太子讀書,走後門或出高價送子女上重點中學,只要力所能及,能創造的條件都給他們創造,甚至不惜犧牲自己。子女,往往成了父母的一切。有的人,甚至會發展到僅僅為子女活著的程度。

愛的錯位這就難免要出問題。問題之一,就是“愛的錯位”。

最典型的“錯位之愛”就是“溺愛”。溺愛的問題不必引經據典。活生生的事例在我們身邊俯拾皆是。溺愛的表現,在生活中更是千奇百怪,不勝列舉。但揭其本質,無非“子女至上論”或“子女中心論”。子女被看作父母的“**”、“心肝寶貝”,“捧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送出門去怕丟了,放在家裡怕偷了”。子女有什麼要求,無論合不合理,都唯命是從,生怕子女不高興,還要說“你要天上的月亮,只要有那麼長的梯子,我也幫你摘下來”,事實上也真有為滿足子女要求而不惜以身試法者。子女的吃喝拉撒睡,都由父母承包,連某些本應由子女承擔的工作,比如完成作業或學校裡打掃衛生,竟也要父母家長代勞。至於子女的缺點錯誤,則不予批評糾正,反以“年齡還小”來搪塞。甚至公然包庇,不讓社會來教育和懲處。其結果,是子女成了“小皇帝”,父母甚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反倒成了“臣僕”,這不是錯位是什麼?

更糟糕的是,父母溺愛非常,子女卻不領情,一旦長大成人,反視父母如寇仇,正所謂“兒小任情嬌慣,大來負了親心,費盡千辛萬苦,分明養個仇人”。這不是錯位又是什麼?其實,子女只是家庭成員之一,應該人人平等,一旦變成“中心”,當然便是錯位。因此,提起溺愛,人們就說“寵得不像樣子”或“不成體統”,也就是錯位之意。

與“溺愛”處於另一極端的無妨稱作“戾愛”。“戾愛”這個詞,辭書上沒有,是我杜撰的。之所以要杜撰,是因為找不到合適的詞可表達;而它之所以稱之為“戾愛”,則是因為它雖然也是“愛”,卻表現為“暴戾”和“戾虐”,也是不折不扣的“錯愛”。戾與溺發音接近,差不太多,按照中國傳統語言學的音訓原理,沒準兒會有什麼關係。

事實上戾愛確與溺愛有關,即人們發現溺愛的結果是“分明養個仇人”時,便乾脆提前把子女當成了寇仇。開口便罵,揚手便打,動輒棍棒交加,更輔之以罰站、罰跪、罰餓肚子,還美其名曰“棍子下面出孝子”。甚至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今天,也仍發生了兒子學習成績稍不如意(並非不優秀)而被親母活活打死的慘案,這不是暴戾、戾虐是什麼?然而,這種暴戾和戾虐,卻又確是出於愛心,其母隨後即自盡便是證明。因此只好稱作“戾愛”。當然,這種“愛”,只能埋下仇恨之種,製造敵對情緒,更何況在前提上已將子女視若寇仇,顯然也是一種錯位的愛。

更可怕的是,這種“防兒如防賊”的觀念相當普遍。許多父母雖不一定動**人,卻在思想上無時無刻不對子女處於防範之中,甚至直接出面過問和干預子女的行為,公然調查其“隱私”,比如檢視其日記和信件等。這種行為因為並不訴諸武力,不致造成人身傷害,所以不大為社會所注意,甚至還為社會所容許和鼓勵,因此問題也就更為嚴重。事實上它對子女心靈所造成的傷害,也並不亞於肉體。肉體的傷口只要不致命,終可癒合,心靈的傷口則也許會終身不愈。一個人,如果在自己父母面前都得不到信任,又怎麼能指望他到社會上信任別人?結果,兒時不被父母信任者,做了父母以後,也不信任自己的子女,而一個連自己親生子女都不信任的人,又真不知道有什麼資格做父母!

溺愛也好,戾愛也好,其共同特點,是形式上的錯位,內容上的“不平等”。前者把子女當“皇帝”,後者把子女當“仇人”,缺少的,恰恰是一種“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正是這種“不平等”觀念,造成了第二個問題,即“教的失誤”。

教的失誤教育的失誤,問題太多,難以盡述,但我以為最核心最關鍵的,是教育者與被教育者之間的“不平等”。父母、師長一站在子女、學生面前,還沒開口,便預先不容置疑的成了“真理的化身”,無論說什麼,子女和學生都得無條件地全盤接受下來。如有疑義,便是“不敬”;如有商榷,便是“頂嘴”。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問題就立即發生“轉移”,就由“父母師長的話是否正確”,變成了“子女學生的態度是否端正”,接下來自然是對“態度”的整肅,而真理的探討則成了幾乎永無期目的事情。這樣的教育,倘若能培養出熱愛真理、追求真理、勇於為真理獻身的科學人才,那才是咄咄怪事!

這裡顯然有一個解不開的“死結”,那就是:在中國,所謂“教育”,是學會“做人”,而不是或不單純是學習知識、技能、本領等等。也就是說,倫理教育是壓倒一切的,而倫理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則又是“序長幼、明貴賤”。依照中國文化“知行合一”的精神,這些倫理原則又顯然必須由父母和師長來“以身作則”,叫做“身教重於言教”。於是,作為教育者,也作為“榜樣”,父母和師長就不能不講“父道尊嚴”和“師道尊嚴”。如不講,則自身行為便與所傳授之倫理原則相悖,等於自己否定了自己。

然而,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就在於既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也不以人的身份地位為轉移,因此每個人在真理面前都是平等的。中國倫理之“理”既然必須以“不平等”關係來維護,便只能讓人懷疑那“理”是不是“真理”。

同樣的,我們也很懷疑,那種不平等的愛,究竟是不是“真愛”。真正的愛,不但必須是發自內心的,而且必須是“無私”的。如果說中國父母對子女的愛不是發自內心,當然與事實不符;若說這種愛都是自私的,似乎也有失公允。事實上,許多父母,在撫養子女時,都不但含辛茹苦,而且多有犧牲。比如,在夫妻兩人都有事業追求時,做母親的便往往主動地犧牲了自己的事業;在經濟條件困難的情況下,做父母的也往往會犧牲了自己的慾望、需求和享受,把家中可能有的最好的東西給了孩子,甚至包括自己的全部身心。但是,即便這樣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時,如果子女“頂嘴”、“不聽話”,又幾乎一定會當場勃然大怒,事後倍感傷心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唯獨不能犧牲自己的面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唯獨不能交出自己對子女的佔有權和控制權。而且,這種控制和佔有,又往往被理解和感覺為“愛”。因此,一旦遭到拒絕,便會因“一片好心”被當作了“驢肝肺”而傷心,甚至痛悔自己“養了個白眼狼”。那麼,在這時,我們還能說這種“愛”是徹底“無私”的嗎?顯然不能。

其實,中國的父母,很有一些是在無意識中把子女當作私有財產的。如果說得尖刻一點,可以說有的實際上是把子女當作“寵物”,有的則實際上是把子女當作“賭注”。把子女當“寵物”的,平時寵愛有加,一旦子女“頂嘴”,便立馬翻臉。把子女當“賭注”的,則難免“恨鐵不成鋼”。因為那“鐵塊”倘若成不了“鋼材”,豈非“血本無歸”?於是“一片愛心”,便變成了“滿腔仇恨”;而不切實際的高期望值,則成了子女們無法負荷的心理壓力。愛的錯位,原因往往在此。

但如果南此便斷定中圍的父母都很“自私”,也同樣冤枉了他們。

事實上,由於中國文化本有“公私不分”的特點,這裡也很難說是“自私”還是“無私”,還不如說,這種以干預、管束為愛的想法和做法,是一種愛的錯位;更不如說,中國文化的種種特色,如人身依附、面子、良心、人情回報、長幼尊卑有序,都變成了人的“文化無意識”,哪怕在一個小小的問題(如“頂嘴”)上,都會自覺不自覺地表現出來。

所以,如果說目前出現的兒童與青少年問題,大部分是由於家庭和學校教育失敗所致;那麼,中國教育的失敗,則不能不歸結到中國文化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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