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小芬,我從新坐在強的對面,這次我才算真正審視他,以前我們戀愛的時候,連手都沒有牽過,分手10多年,他也改變了很多,為了事業,為了家庭,他必需忙於工作,他如今工作能幹這麼好,都與他平時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只是他如今成為了兩個孩子的父親,沒有當年那麼灑脫了,人到中年,身體也開始發福,見我不說話,他只得再次問我:
“潔,你還恨我嗎?”強小心冀冀的問我。
“恨你,有用嗎?你能挽回我失去的青春嗎?”我這人老愛咄咄逼人,初次見面多不好意思啊,但我心裡就是有氣。
“對不起,當年分手我也是沒有辦法,況且你父母又不同意,那時我們家窮嘛”終於在出來一點真像了,強說完用眼睛瞟著我,他是在看我的反應。
“你是要娶他們,還是要娶我啊,真搞不懂。你離婚了,又再婚,那個新娘仍不是我,當你有了第二次婚姻後,你終於說出來了,像你們這種幹部是不能輕易離婚的,離婚就表明你的幹部考核不合格,就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即使自已的婚姻不幸福,為了一官半職還是得忍了,就是這種制度帶來的悲哀,所以,有的人要保住家裡的紅旗不倒,在外仍可彩旗飄飄,你就是這種兩頭都想保的人吧,過得幸福啊。”我一口氣說完了那麼多頓時感到輕鬆了。
“潔,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仍忘不了你,可我也沒有其它解決的辦法,我第一次離婚後,你那時還沒有離,後來你離了就走了,我不知道你會走到今天這步,我知道這一切我是有責任的。”他好像有點內疚了的樣子。
“有責任?輕易的一句有責任就能夠彌補了,你知道嗎?當初離開你的時候,我選擇過自殺,我想用那種利利索索的方式結束這一切,是上蒼見我可憐留下了我,後來,你又為了那個一官半職無法讓我們再次走到一起,讓這可憐的制度制約了兩個人的一生,你知道嗎?
當我與前夫結婚後,我睡在所謂婚**,晚上做夢都是喊著你的名字醒來,你知道我那時的感受嗎?假如沒有我與你那段刻骨鉻心的愛情,我不會輕易和前夫結婚的;假如不與前夫離婚,我不會來到A城,更不會認識現在的“曾”,就不會生病,不會有現在的生活、、、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當年那個沒有履行的諾言造成的”由於激動,我說話的聲音都顯得有些顫抖。
“有些事,是要看緣份的,我們倆有緣沒有份,是走不到一起的,就像月亮和太陽,是註定了要背道而馳,潔,說實話,看了你現在的生活,我仍為你感到擔心,我聽小芬說了,你現在的老公他還有家,他不能給你全部,你得為你的後半生想想啊。”強開始勸導起我來了。
“想,想什麼?難道我沒有想過嗎?我與你們比起來,也最多就是少了一個紅本本,但那個所謂的紅本本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只要他對我好,我也許不會再乎的,如果哪一天我們在一起倦了,就分開過,也總比你當年那樣決絕的離開好吧。”我這人有點毫不領情的樣子。
“潔,你為什麼老是想著那件事呢,你得向前看,要生活得更好。”強也顯得無可奈何的樣子。
“我生活得不好嗎?我過得很好了,謝謝你的關心,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厭倦了都市的生活,我也可以選擇出家啊,現在宗教信仰都是自由的,我將我的後半生獻給神也不錯吧。”我賭氣似的對他說。
“唉!!!我說不過你,你好之為之吧,每次一打電話你也是這樣,所以這次出差來我就沒打電話,而是叫小芬將你約來,想不倒你仍是耿耿於懷啊,我知道你是特別重感情的一個人,你舍不了誰,也放不下哪個,而這正是你致命的弱點,你要是少一些多愁善感,你會活得更加輕鬆些啊。”強一語道破我生活的哲理。
“我是想活得輕鬆,是這個不平等的社會不讓我過得輕鬆,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恨恨的說。
我沒有。
我們在一起就是這樣爭論不休,誰也說服不了誰,我一看錶,到了吃晚飯的時間了,只得給小芬打電話,叫她趕快感到A城最大的濱江路水上餐廳,小芬說她真有事不能前來,讓我好好陪陪老同學,我別無它法,只有上了,我也想過還要不要人與我一起去,那樣又顯得自己小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打電話在濱江路‘水上人家’餐廳訂好座位,我叫蔡大姐先接強強回家做作業,晚上我有應酬要回家得晚些,安排好了這些後便與他一道去了‘水上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