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以為,我會在永安的皇宮裡守著皇座高高在上一輩子。
我未曾想過,有一天我會放棄自己這個高高在上的位子。
更沒有想過,我放棄這個位子不是為了家國天下,民族大義,而是為了一個女人。
我到了天子戍所讓淺蘭過去的新世界,成為了這裡商界第四的北氏公子。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全力尋找淺蘭。
也是在那個時候,我注意到了一個叫做“傾世”的公司。這個公司很奇怪,看上去像是個正常的商業公司,但實際上,卻是做著如同我在永安所設立的監察司一樣的工作。
我以為只要關注傾世、收購傾世就能透過這個公司找到淺蘭的下落。
我好像是對的。因為在那之後,我確實有了關於淺蘭的訊息。只是不再叫做淺蘭,叫做淺紆歌。是排名第三的葉氏的高階理事。
我很確定淺紆歌就是淺蘭,我也很高興地去找了她。甚至願意承擔那個永安閣每日高達百萬的租金只為了離他更近一些。
只是當我接近淺蘭的時候,我才發現一個事情,淺蘭忘了之前的事情,所以,我很快地就接受了她變成淺紆歌的事實。
我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因為淺紆歌在面對張蘭卿的時候也是站在我這邊的。
我竟然信了淺紆歌,信了她真的會嫁給我。
彼時我還不知,淺紆歌是真的變了一個人。變成了我不熟悉但依舊莫名想要得到的人。
我想,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執念。
就算那個我從記憶裡才瞭解到的林氏對北氏和葉氏進行打壓,我猜到了淺紆歌不相助的理由是另有所圖,卻還是傻傻地相信,相信她會如約地嫁給我。
而事實上,她也確實如約了。
在永安閣的那場訂婚禮,我從張蘭卿手裡接過她的那一個,我曾經滿心歡喜,甚至有過暗自祈禱,祈禱今日什麼事情都不要發生。
但我心裡明白。這一場所謂訂婚禮,只不過是淺紆歌要用來收拾別人的一個好機會。
就如同那個現在站在紆歌面前滿口胡話的林聽薇。我對這個女人沒有太大印象,唯一知道的,就是從記憶裡發現
和他們林家兩年前有過交集,至於那個交集,記憶中模模糊糊,只知道好像涉及了什麼重要的東西,打著林氏資助北氏的幌子。
我看到淺紆歌回頭看我的時候,我是開心的。甚至真的以為她有在嘗試著依賴我,學著做我的女人。可是,我終究還是失算了。我所以為的能夠將林氏打到的計劃,竟然出了紕漏。而紕漏所在的地方,就是我最近才收購的傾世。
我突然有些明白了。畢竟做了那麼多年的帝王,我也算是見識過無數勾心鬥角的人了。能夠這麼準確地知道傾世債務的人,出了傾世的真正主人,再不會有第二個人。
而面前這個滿臉淡定,眸子裡盡是篤定的淺紆歌,必然就是傾世的主人了。
我忽然有些不認識淺紆歌。她還是我曾經認識的那個永安城的淺蘭嗎?
同時我又很討厭張蘭卿,憑什麼淺紆歌都失去記憶了還要如此護著他?
若是按照我的計劃,被那一場風波涉及的,不僅有林氏,還將會有高門。而淺紆歌阻止我的理由,絕不會是林氏。
我看著淺紆歌搬出傾日之蘭,搬出國際刑警,將一切都操控在手裡,我很生氣,所以我將從傾世那裡找到的高門黑料盡數交給了那個所謂的國際刑警。
只是我沒有想到,淺紆歌會那樣做。用自己的神元來改變這些黑料。
我被靜止住,但我來自永安的靈魂就那樣看著張蘭卿和淺蘭。
我知道,我沒有機會了。
可憐我還是渴望著她的到來。她永遠也不知道,我在面對北氏董事會的時候看到她過來有多麼的驚喜,在聽到她要到北宅的時候有多開心。即使,我知道她已經不是原來那個直白而簡單的淺蘭了。即使我知道,淺紆歌突然提出這個要求,必然有她自己的謀劃。
只是。我終究沒有等到她到達北宅的日子。
紀甄的總裁紀梵世找到了我,要買下我手中的縛靈玉鐲。就是那個曾經被林氏附加在合約裡的東西。交換條件是他不說出任何有損北氏的話。
我知道,縛靈玉鐲留在我這裡,並沒有其他用途,除了、讓淺紆歌找到然後發現北氏和傾日之蘭的大面積
襲擊有關。我不知道傾日之蘭到底是不是淺紆歌的,因為要接受一個在我記憶裡直白單純的人突然變成了黑白兩道的霸主,真的,很難接受。
但我還是不想讓她過來,知道北氏和這些事情有關。
所以,我答應了。
連同紀梵世要我讓淺紆歌一個人過來的事情。
我以為淺紆歌會沒事的,因為紀梵世不過是個凡人。事實是,我明白,是我自己突然覺得很無力。我該是永安的皇,卻落到這個受人轄制的地步。而且轄制我的人還是我曾喜歡覺得伸手便能得到的女人。
我做著一切我以為對的事情。
但卻在淺紆歌一個電話留言的兩個字面前失了一切的理智。
抱歉。從來都是討厭他甚至和他訂婚還是護著張蘭卿的淺紆歌竟然和我說抱歉。
從來要說抱歉的人,都是我啊。
我開始有些慌,我害怕紀梵世對淺紆歌不利。我去找了永安閣的人。
但還是遲了一步。
淺紆歌還是死了,屍骨無存。
我忽而不知道我來這裡的意義了。淺紆歌死了,淺蘭死了,那我還在這裡做什麼?
渾渾噩噩,我連北氏的事務都懶得再管理。不過半年時間,北氏就從世界級財閥變成了一個二流的公司。
我被那個在這裡是我父親的人罵得很慘。可我懶得理他。
終於,回去的天門開了。我終於可以回去了。
永安已然是一片死城。我從來都知道的。
可我還是要回去。
這是我作為皇的尊嚴。
我是永安的皇,我屠盡了永安城民,我也該陪著我的子民。
我撿起地上的刀,坐回了永安的王座上。揮刀,捅向了我自己。
淺蘭。
我最後想起的名字,竟然只有她。
我一定是瘋了。
瘋了一樣地喜歡這樣一個不可能喜歡我的人。
瘋了一樣地連死都不願忘記她。
我最終遺憾,卻也瞭然。
於是我許願要忘了她。
下一世,我不要再遇見淺蘭。
也不要再喜歡她。
因為我知道,那不是我可以觸碰的女子。
她不會和我白頭。
永遠都不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