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到大商 第三節 財富
?來到大商已經快半年了。~~WWw.dawenxue.com?超速首發~~這些日子裡,除了熟悉一下朝歌之外,我主要就是積累財富。其實財富對我來說沒有什麼用處,不過日子過得舒服點總不是什麼壞事吧。來錢最快的是什麼?打劫!不過咱可是遵紀守法的好百姓,怎麼會幹這種無本買賣呢?只要仔細想想,錢來的很容易的。?
途徑一:打獵。什麼?我沒有發燒吧。對,各位讀者沒有,就是打獵。這時商朝人口只有大約500萬,卻分佈在廣袤的華北平原上,平均一平方公里才十來個人,而此時森林覆蓋率有40%,打獵的收穫各位認為會小嗎?再加上我的身手,每天拖回一兩隻野豬不是小意思嘛!不過這個時候還沒有什麼保鮮措施,所以打回的獵物常常會賣不完爛掉,所有很快我就不打獵了。?
途徑二:經商。這個時候還沒有“商人”這個詞,大商朝的人雖自稱商人(其實更多的自稱殷人),但是顯然他們不是每一個人都從事商業工作。不過現在不像我來的那個時代,商品經濟還沒有那麼發達,沒有太多東西好賣。不過有一些生活必需品還是可以倒賣一下的。?
第一是鹽。鹽這個東西,沒有它人就麻煩大了。長時間不吃鹽,各種毛病就找上你了,什麼神經痛啊,頭暈啊之類的。總之,鹽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事。而且販鹽的利潤不小,漢武之後鹽是官方壟斷,抓到販賣私鹽的都是要砍頭的,但還是有很多人鋌而走險。為什麼?利潤大啊!不過現在的鹽還沒有官方壟斷,所以有不少人幹這行。?
等到我涉及這一行的時候,才發現沒有什麼背景幹這行還真是危險。現在商朝的鹽主要來自東夷地區的海鹽和井鹽。海鹽要從東海邊運來,耗時耗力,路上花費也大,還要防備東夷部落的打劫。等好容易運到朝歌,還不夠把本錢賺回來。井鹽本地就有,但是基本都被幾個大的勢力佔據了產地。商王朝自己佔了最大的一塊產地,其他一些貴族則瓜分了剩下的。於是我只好望鹽興嘆了(如果運用仙力,雖然容易,但是就不好玩了。?
第二是青銅器。這個東西雖然需求大,可惜不是我這樣的平頭百姓可以玩的。這個時候,手工作坊還是熱門單位,不是一般人可以涉足的。可嘆我空有一身先進知識,卻無用武之地。?
第三是酒。商人好酒,沒事就喜歡抱著個銅爵牛飲。這個時候的酒還是米酒,度數不高,也比較渾濁。哈哈,這下我可有辦法了!從頭釀造比較耗時間,我決定先對現有米酒進行深加工。花費了以前打獵積累下來的貝殼(就是錢),我建了一個粗糙的蒸餾裝置,其實就是一個蒸發器。於是我就燒啊燒啊,OK!提純完畢!雖然裝置的密封性不是很好,但是把這種米酒的度數提高那麼十幾度還是沒有問題的。再加上我又做了良好的過濾工作,這酒自然就變得清澈甘洌了。於是一時之間,朝歌陶貴。為什麼?因為原來裝水的陶器都被人拿來盛酒了。當然我也沒有少賺了,整個安陽地區的人都知道朝歌有個腰纏萬“貝”的酒默。為什麼叫我酒默呢?因為我是賣酒的,名又是默,所以就這麼喊我啦。?
賣酒,讓我賺到了第一桶貝。有了錢,就要獲得土地了。其實我已經有了一塊地了。按照商朝的規定,男子二十歲就可以獲得七十畝地(古制,大約只有現在的十四畝地),其中十分之一也就是七畝地是公田,產出的糧食要上交國家。不過這區區七十畝地怎麼夠呢?還要更多啊。?
這個時候的人們還不是十分重視土地,因為地廣人稀嘛。地荒了,就重新去燒一片森林,再開一片地。當然這是比較偏遠地區的人才乾的。比較常見的情況是:人們在一塊地上種上幾年,把地力耗盡了,就換一塊地。等到天上的鳥屎,當然也可能有一些野獸的飯後產物,把這塊地填滿了,人們再回來繼續耕種,這就是輪耕。一直到西漢初年,人們還在使用這種耕田法。?
可是等我把地開出來,才發現竟然找不到什麼人來種。這時的農民,都是歸屬一個個大宗族的。這些大宗族,守著幾千年世代相傳的土地,平時聚族而居,戰時按族出征。我本來還指望可以買到一些奴隸的,郭沫若不是論證過商朝是奴隸社會嗎?可是我轉遍了朝歌,就是沒有發現有奴隸賣的。仔細一打聽,奴隸主要放牧、打獵,還有就是做人牲。整個大商朝也沒有幾個奴隸(郭老關於商周是奴隸社會的論證,我是實在不敢苟同,雖然他老人家是我們的第一任校長。)。這下鬱悶了。算了,這些開出來的地先空在那裡吧。不過我是不會這樣浪費的,隨便撒了幾把種子在地裡,到時候還是有一些收穫的,不是嗎??
於是我又回去幹我的老本行:賣酒。這東西利潤不小,但是濫飲對身體不好,像我這麼有社會公德心的人怎麼會一直幹下去呢(其實是老在那看爐子太無聊,想換點口味)?於是我改行倒賣玉石(當然酒還是繼續賣的,怎麼著也是錢嘛?
中國人愛玉,這是與世界其它文明不同的。當時的埃及、巴比倫、邁錫尼文明都喜愛黃金,只有中國人愛玉。玉石這個東西,價值具有很大的主觀性,不過還是有一定的價值規定的。不過我是說啊?憑著後世(應該是另一個時空)三千年的玉石知識,在跑了幾次陝西藍田之後,我在自己原來財富值的後面又加了一個零。當時人稱“家有億貝”。注意,這時的億相當於公元2000年的十萬。不過這些貝太佔地方了,而且不好攜帶,還是黃金比較好。再次注意,這個“黃金”不是真正的黃金,而是黃銅。不過我還是覺得不放心,還是土地這種東西比較保險,只是找不到人耕種有些麻煩。但是俗話說得好:有錢可以豬上樹。於是我大把大把地花錢,終於從貴族手裡買到了上千奴隸。?
有人手了,可是麻煩也多了。統計了一下,我的手下一共1024人(方便分組,正好是2的10次方。理科的就是不一樣,哈哈!),分為八隊,每隊128人。每隊又分為四排,每排四班,每班八人。其中一隊為女奴,負責後勤,主要就是煮煮飯、洗洗衣服什麼的,外加紡點布。剩下的七隊則專心種田。至於我的起居,則不需要人服侍。讓這些人服侍我,我還不習慣呢。?
好了,我現在基本上也算一方人物了。紂王也派人來了,就是里胥,負責監督我的人種田。畢竟我手裡的地有十分之一是公田,上面的出產是要交公的。?
現在來看看我的財富:計有酒坊一座,良田萬畝,奴隸千人,子安貝七萬,黃金五千斤。在朝歌也可以說得上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