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送人到延安,是要冒生命危險的,萬一給國民黨方面抓住,就要送進西安集中營(勞動營)。李星華剛從北京逃到我們家鄉,又間道至我當時的工作地時,同行的李光華才十六歲,我的侄子才四歲。為給他們準備去延安的各種各樣的日用品,吃的、用的,我把當時的一千多塊錢積蓄都用光了,可以說是傾囊相助。那時候我的父母住在山村,家裡逃難時還剩了兩頭騾子,我把父母接出來,長工用兩頭騾子跑單幫在山西與邊區之間販鹽,因為邊區生活太苦,賺的錢也多半送給哥哥過日子。也許因為這些原因,我又引起了國民黨的注意。在秋林沒有呆滿半年,第二年春節前後,我突然收到曹祥華透過吳歧打來的密電,說重慶方面懷疑我帶有“色彩”,要我趕快離開,以免意外。我早預感到會有這種結果,趁此機會,寫信到重慶局裡,向他們正式辭職,一面就悄悄離開秋林,又回到西安,重新開始我的流浪生涯。
這就是我送李星華到延安的前前後後。悼詞裡有意迴避不提,好似不存在這件事一樣。可巧的是在追悼會結束時,我在門口碰到了李光華,他當時任某個學院的黨委書記,穿著毛貨做的西裝大衣,走過來只與我哥哥握了手。在追悼會大廳也碰到了我的一個堂妹,她在人大上過學,後來由我哥哥介紹和一個公安部隊的團長結婚,後者一直升到了北京某部隊的參謀長。她看見我,既不喊我“二哥”,也不向我介紹自己的兒女,幾十年不見,她也不問我現在的生活情況,就說了一句“你來了”。
當時的香港《文匯報》上報道李星華的追悼會說:出席的有兩個人值得注意,一個是她的哥哥李葆華,一個是她的小叔子賈植芳。從北京回來後,我的一個五十年代的學生,多年不見,後來聽說“文革”以後去了香港與家人團聚,有一天忽然來找我。我問他怎麼知道我的情況的,他說就是因為在香港看到了報紙上登的李星華追悼會的新聞報道,才知道我還活著,而且恢復了自由。我這才知道我出席這次追悼會還有這樣的反響。
追悼會結束後,我和堂弟賈學忠陪著哀痛的哥哥坐在車子裡,等候治喪人員辦理火葬手續。這時一位治喪人員跑來請示哥哥備辦骨灰盒的問題(因為他當時還在臺上,是中國民間文學研究會會長兼黨組書記,“文革”前聽說是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的黨組書記),哥哥問他:“最貴的要多少錢?”對方回答說:“一百二十元。”哥哥馬上介面說:“就買一百二十元的。反正她只有這一次用錢了。”辦事人員去後不久回來說:“一百二十元的骨灰盒只有部級以上的幹部才能用。星華同志是個局級幹部,按政府的規定,只能買七十元的。”哥哥只好無奈地點點頭應允了,因為這是黨的政策原則的問題。工作人員走後,我為了替哥哥解憂,轉換一下車內沉悶的空氣,也是實事求是地說:“像我這樣的平頭百姓,又是有案在身的,只要能買三塊錢的就不錯了。”哥哥聽了,橫看了我一眼,好像是責怪我改造了二十多年,頭上還戴著“帽子”,怎麼說話還這麼放肆,忘了自己的身份,也忘了這是什麼地方。
文學所的會議正式開始後,每次開會,主席團成員都要參與。中間有一回是討論“兩個口號論爭”的資料,原來分配是別的單位承擔。晚上開會時,文學所現代組的馬良春突然來找我,說原先主持的同志進城有事,討論會就由你來主持。那時錄音機還不普遍,開會時旁邊坐了四個小姑娘來做記錄。開會了,我作為主持人先說話,我說:“今天討論‘兩個口號論爭’的資料,先由承擔單位把設想、內容講一講,大家提意見,目的是把材料編好,向歷史負責。”我知道自己的身份,而這份資料又是個**問題,周揚、胡風結怨起因於此,所以對其內容不做評論,多餘的話一概不說。可是北師大的教師朱金順馬上站起來說:“這個題目是由文學所自己承擔的,他們自己已經編好了,今天開會來只是由大家來透過的,走個過場。從彙報來看,他們有傾向性,把提倡‘國防文學’方面的文章收得很多,把主張‘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的文章收得很少。前者似乎成了正統,而後者成了逆流。傾向性太重。”這時會場上亂了起來,我仍然不發一言。馬良春站起來說:“大家不要吵了。我們自己都不是當時論爭的參與者,而是解放後黨培養起來的現代文學研究者。我們沒有個人恩怨,只是要按當時的資料來說話,目的是把資料編好。”我這時發言說:“剛才馬同志講了,大家繼續發言。大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目的是把資料編好。”會場上吵了半天,最後還是沒有結果,大家就散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