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宗皇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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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出生於明萬曆二十年十月,母為葉赫那拉孟古,後尊為孝慈高皇后.
明天啟六年,皇太極在瀋陽繼後金汗位。次年改元天聰。他對內大力推行封建化的改革,加強中央集
權;對外相繼征服了蒙古和朝鮮,並多次帶兵攻打明朝,將西部國界擴張至錦州、寧遠一線。十年四
月改元崇德,改國號大清,正式稱帝。
皇太極繼位之初,後金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由於多次對外掠奪,處境孤立,受到明朝、蒙古、朝鮮
的包圍。內部由於貴族分權勢力的矛盾,衝突日益嚴重。他雖繼承了汗位,但實際上是同代善、阿
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按月分值”政務。權力分散,事事掣肘,徒有“一汗虛名”。為了加強中央
集權,推進封建化的改革,皇太極採取各個擊破的手段,打擊、削弱分權勢力,提高汗權。天聰四
年,皇太極以阿敏棄守灤州、永平(今河北盧龍)、遷安、遵化四城的罪名,將其終身幽禁。五年,
莽古爾泰同皇太極發生口角時,竟拔刀相向。皇太極藉機以“御前露刃”之罪,革去莽古爾泰大貝勒
銜。至此,四大貝勒,僅剩他和代善兩人。六年,皇太極終於廢除了與三大貝勒俱南面坐、共理政務
的舊制,改成自己南面獨坐,取得了汗的獨尊地位。另外,皇太極仿照明制,逐步建立國家統治機
構,以取代八旗制度所行使的國家權力。三年,建立了由滿漢文人組成的“文館”,職掌“翻譯漢字
書籍”,“記注本朝政事”,為皇太極推行漢化運籌帷幄。五年,設立吏、戶、禮、兵、刑、工六
部,分掌國家行政事務。十年,又將“文館”擴充為內國史院、內祕書院、內弘文院,統稱“內三
院”,負責撰擬詔令、編纂史書、掌管和起草對外文書與敕諭、講經注史、頒佈制度等。稍後,又建
立了都察院,改蒙古衙門為理藩院。皇太極透過這套政權機構,把權力集中到自己的手中.
皇太極在國內大力實行改革時,並沒有放棄努爾哈赤對外進行侵略擴張的政策。他認為要戰勝明朝,
首先要征服蒙古和朝鮮,這既可以解除後顧之懮,又可以利用他們的力量,共同對付明朝。天聰元年
一月,皇太極不宣而戰,命阿敏、濟爾哈朗、阿濟格等人,率三萬大軍入侵朝鮮,迫使朝鮮簽訂《江
都和約》。1636年,皇太極又以朝鮮“屢敗盟誓”,“助明害我”為由,親率十萬大軍入侵朝鮮,包
圍南漢山城。國王李倧被迫投降,稱臣納貢,允諾與明朝斷絕往來,並將王子送瀋陽為人質。對蒙
古,皇太極採取“懾之以兵,懷之以德”的政策。首先爭取與察哈爾林丹汗不和的科爾沁、喀喇沁等
部的歸附。天聰二年,達成共同征討林丹汗的協議。經過幾次征戰,林丹汗勢力大衰。八年,林丹汗
在青海大草灘出痘病死。九年初,皇太極命多爾袞等率一萬人渡黃河西進,至托里圖,俘獲了林丹汗
子額哲及其部眾一千餘戶,統一了漠南蒙古。為了籠絡蒙古封建上層分子,皇太極用聯姻、賞賜、封
王封爵、定外藩功臣襲職例、崇奉喇嘛教、與西藏僧俗頭領建立聯絡等手段,取得了蒙古諸部的支援
和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