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中,無論對方意見與你是否相同,你都要加以尊重,以高度的氣量容人,不要意氣用事和對方抬杆,這有礙溝通的繼續。
法國大哲學家羅斯費柯說:與人談話,如果把自己說得比對方好,便會化友為敵,反之,則可化敵為友。說服別人不應居高臨下,“灌輸”自己的一套觀點,壓別人接受。有很多時候,恰恰需要讓別人先說。一方面是表示你的謙遜,使別人感到高興,另一方面你可以藉此機會,觀察對方的語氣神色及來勢,給自己一個測度的機會,這不是兩全的方法嗎?可是有許多人,說服別人總是好像要壓倒對方,或者使對方感到自己是一個不平凡的人物;同時有許多人說話一開始便滔滔不絕,自以為是一個長於口才者,須知別人會因此對你產生不好的印象。這樣的說服變成了壓服,完全是你說人聽,你將不受人歡迎,人們見了你只有避而不見了。
許多人常常喜歡錶示和人意見不同,因此得罪了許多朋友。
如果你常和別人意見相反,不管是在家中,還是辦公室,或是市場上,這個習慣都要改。林肯說過:“不論人們如何仇視我,只要他們肯給我一個略說幾句的機會,我就可以把他說服!”誠然,任何人都喜歡堅持相信自己已經相信的事物,而不希望別人來加以反對。凡是有人對我們表示反對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尋找許多的方法,許多的理由來辯證保護。所以,你在說話的時候,如果一開始就說:“我要證明這個”,“我要證明那個”,這並不是聰明的辦法。這樣,你顯然就站在了別人的對立面了。假使你一開始就不站在別人的對立面,然後再回答別人提出的問題,溝通就容易多了,這好像在和他人共同探討問題的答案,然後再把你觀察得十分透徹的事實提出來,使別人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你的結論,並對你有了十分的堅信。
那麼,如何預防這種互相“抬槓”的局面產生呢?應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有所選擇的原則。
作家尤今說得好:“兩個人談天,就像一對齒輪在轉動,能不能相互齧合,全看緣分。碰上好的談話物件,一壺茶、一把瓜子,天南地北,痛快淋漓。你說出來的,他懂;你沒有說出來的,你也懂。偶爾,一個眼神眼色,一個微笑,雙方便能不約而同地說出同一句話來。噯,真是快活哪!”尤今妙筆生花,為我們描繪了一個“心有靈犀一點通”的談話境界,真有點可遇不可求。
然而,只要在自己的生活圈子中,善於選擇合適的交談物件、恰當的時機、溫馨的地點,一般都能達到預期的交談目的。好的交談物件不是“碰”上的,是“覓”來的。守株待兔,永遠會是孤家寡人的自言自語,心裡獨白。
(2)適可而止的原則
俗話說: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同理,天下也沒有說不完的話題,無論多麼美妙動聽的談話,總有終結的時候。“鶴脛雖長,斷之則悲;鳧脛雖短,續之則憂。”
交談更應是有話則長,無話則短。馬拉松式的交談,不但讓人感到乏味,也不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嘮嘮叨叨,軟磨硬泡,廢話連篇的交談,無疑是製造痛苦。尤其是一方情緒不佳,身體不適,更應該及早把話匣子關閉。
(3)求同存異的原則。
人們往往喜歡把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總是覺得自己的想法比別人的更高明。“說服欲”在交談中不知不覺地膨脹起來,表現為不尊重對方的意見,非讓對方認同自己的觀點才罷休。這種想法不但錯誤而且有害。無論是志同道合的好友,還是恩愛無比的夫妻,思想上總是有差異的。如果兩個人的想法總是一模一樣,其中一個人的存在就是多餘的了。
羅斯福曾說過:“如果自己所確信的事,有75%的正確性,就應該覺得非常滿意了。而75%也是最大的限度,不能再向上提高了。”
因此,在交談中各抒己見,取長補短,求同存異是十分重要的。否則,只能製造麻煩和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