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風流-----第二章 5


官道之步步高 校園王道 天才寶鑑 心不設防 總裁圈愛:青梅是我的 蜜戀百分百:惡魔少爺,寵翻天! 刀劍神皇 至尊狂 都市武神 顏傾天下之神偷皇后 穿越飄渺修神路 重修之再度修神 天機第一季:沉睡之城 惡奴才 極品昏君道 地仙演義 堇色妖嬈陌上歌 懷念狼 電競大神他軟又甜 抗戰王牌軍
第二章 5

鎮供銷社來了英雄金筆,他要去買一支,哪怕很貴,他也決定買。他上鎮中學時,他爹用一石穀子為他換了一支筆,還請人在筆桿上鐫下“周振邦”三個字。老爹給他的時候很鄭重,有親戚在旁,有保長在座,囑咐他說:“兒呀!國有國寶,家有家寶,爹沒能耐,弄不來金的,就用一石穀子換來這杆筆,算是爹的一份心,傳給你吧。爹巴望你用它掙出個前程來,巴望你將來傳給孫子,說說老爹的苦處。讀書累了,厭了,望望這杆筆,就像看見爹一樣,再努把力……”說了許多許多,才給他。老爹的意思是把作為傳家寶,一代一代傳下去。那支筆的確不錯,黑色筒,金色尖,寫起來圓潤光滑。因為這支筆的緣故,使他練得一手好字。他愛不釋手,成天帶在身上。然而不幸,十多年前他送人了。

送給一位燈籠鎮人,一位在他心目中永遠愛著的人。

那時候,他正從遊擊大隊派往區中隊,接替孫玉美任指導員。晚上路過燈籠鎮,他以為人家不知道他的底細,就到處逛逛,看看掛滿燈籠的夜景。其實丁漢武已經知道了,派了許多人抓一個穿藍衫、襟前戴鋼筆的人。好在他的警惕性沒有完全喪失,在十字街那兒,聽見一聲喝:“那,就是他!”接著看見一群人向他撲來。他扭頭就跑,沿途撞倒了好幾個人。他倉皇中撞進一個開著的院門,穿了幾個過道,進了一片菜地。原來鎮上當街那一層是鋪子,後面的房子參差不齊,空地上被種上蔬菜,不是住這兒的人怎麼也辯不清哪間房是哪家。菜地那邊就是大道,路上被封鎖著。他愣在菜地喘息,不知往那兒跑才是生路。街上,傳來喊聲和奔跑聲。這時候,旁邊一扇小門打開了,露出一點亮光,一個姑娘在叫他:“這兒來!快!”他聽那聲音沒有惡意,舍此別無他路可走,只好跑過去。一進門,那門就關上了。他聞著一股臭氣,這才發現是廁所。一個姑娘在廁所裡!“爬上去!”原來這廁所是三用的,一半餵豬,頂上堆著柴草。他扒了幾下,扒不上。那姑娘用手給他搭一個凳,他才爬上柴堆,蜷縮在一捆稻草上。姑娘吹了燈,接著“咕咚”一響,那油燈扔進了廁所。廁所外,傳來紛沓的腳步聲,蔬菜被絆得呼呼啦啦,還有棍子折斷的聲音,那是菜園的籬笆被踢斷。

廁所門被踢開,射進來一束電筒光。

姑娘“哎呀”一聲,站起來,掖著褲子,喊叫著:“你們幹什麼?”

那人打個哈哈說:“別見怪,我們追一個胸前別水筆的人。你沒看見吧?……”

“誰管你們的事,真是的!”

那幾個人走開了。接著,聽見另一邊在叫:“那……在那裡!”腳步聲漸漸消失了。周振邦這時才恍然大悟,是這支鋼筆壞了事。一個生活習慣竟成了標記。

又過了一會兒,那姑娘說:“下來吧,他們追到街上去了,一亂就好辦了。”

他下來了,喉嚨有些發哽地說:“謝謝你了,好姐姐!”他才二十多歲,也不知人家比他大還是比他小,便斷定人家是姐姐。那姑娘倒也真像個姐姐,溫柔地說:“筆別掛了,取下來吧,跟我來,我送你到路那邊去。”她拉起他的手,從小路插上大路,到了鎮後崗上,說:“從這裡走,沒人。他們做缺德事太多,沒人敢到這裡來。”星光閃爍,他打量她,只見她身子單薄,一張俊美的臉,漾著溫和的笑。他有許多話要說,卻無從說起。他意識到人家未必比自己大,不再稱姐姐,問道:“你能不能告訴我名字?”

“唉,沒名字。問這幹什麼!”她臉上露出一絲憂傷。

他衝動地抓住她的兩臂,說:“我不能忘記你,告訴我,啊?”

然而她不願告訴他。“你快走吧。”她說。

他無奈,只好放開手。就這麼離開嗎?他不願。後來,他取下鋼筆說:“你是我的恩人,我一輩子忘不了。這支筆是我爹用一石穀子換的,上面有我的名字,給你作個紀念吧。如果我打仗死了,以後的話就無從說起。若是我不死,將來勝利了,你可以找我一下。你找我嗎?”

她接過筆,笑著點了一下頭。那一笑,是天下最美的笑,他永遠不會忘記。那時候,區中隊跟丁漢武常打拉鋸戰,**對鎮上居民來說並不陌生,那姑娘也一定知道他是**。

解放了,沒人打聽他周振邦。他無數次在街背後打量那廁所,也認不出是哪一帶,後來也不知是哪條街了。以後他想,興許姑娘是誰家的客人,或者,那姑娘善良,也許沒覺悟,當即扔了那支筆也未可知。漸漸地,他丟開了這件事。他沒講過這事,因為涉及一個女人,又是在廁所裡,怕人家不相信,怕人家取笑,更怕那姑娘是地主或反革命家的。但那美好的印象卻一直珍藏在他的心底。曹鎮長的請求,觸動了他的心事,一支英雄金筆,牽動了他的情腸。他甚至反省自己,是不是對燈籠鎮人太過分了?不幸他這份心動得遲了點,以致讓小蓮錯過了機會。

聽說小蓮沒進劇團,他有些惋惜。老曹跟他商量,說讓小蓮去綜合生產小組當會計或是別的什麼職務,他頗帶感情地說:“可以嘛!”這樣,小蓮就去了。

推薦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