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歡我飛麼?”
“我喜歡不喜歡,你要飛我也沒辦法。可你要飛哪兒去啊?”
“飛到——一個我可以隨心所欲的地方,我可以看人家怎麼生活,人家卻不必看我怎麼生活的地方。”
“你要找你父親去嗎?”
“我不會去找他,他那裡不會有我要的東西。”
“你到底要什麼?”
“我要——”她把兩根手指放到下嘴脣上,一邊摩挲著暴起的皮,一邊說,“真遺憾,其實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究竟要什麼呢。再睡一會兒吧,瞧你困得都不行了。”
她隨即把窗簾拉上,屋裡重又暗下來。
正最後一次睜眼,是下午三點左右,側過臉看見毛榛一隻手端著書靠在床頭,另一隻手放在嘴上。她的樣子完全變了,衣衫整齊,頭髮溼漉,髮梢朝外翹著,身上飄著淡淡的杏仁香。他從她嘴上拿下她的手,撩起書的封面,看見是米蘭·昆德拉的小說,正想說什麼,毛榛扭身下了地,穿著鞋,“終於醒了,我去燒開水,沏杯茶。還是沒喝過我吧?花茶還是綠茶?”
“綠茶。”
不一會兒,廚房裡傳來劈哩啪啦玻璃器皿的碰撞聲,水壺的笛聲,水往茶杯裡倒的聲音,最後是“嗵”的一聲。兩分鐘後,她端著茶杯緩步走回來,走到床邊,幾乎把茶杯扔到茶几上,兩隻手立即揪住耳垂,嘴裡“噝噝”叫著。
正拿過茶杯吹吹,抬眼看她,“瞧你笨手笨腳的,做個水也弄出那麼大動靜。你昨晚是不是說想去什麼地方,怎麼說的來著?”
“沒說過啊,一定是你喝糊塗了。”
“是麼,我真喝糊塗了?沒說過就好。”
下午的雨一直下著,正一直喝著茶靠在床頭髮呆,毛榛則一直臥在床頭看書。那本書她大概已經看了很久,最前面的十幾頁卷著邊,連硬紙皮封面也翹起來。她一邊看,一邊把卷起的邊往反方向卷下去。“正,”四點多的時候,她叫過他,“我想起一個作家,只活了五十歲。他快死的時候跟他老婆說,其實,活得長的好處之一就是你對故事能知道得多一點。”
“可是,有時候,死了的才是故事。”
毛榛抬頭看他一眼,又低下頭,“你說,為什麼有人會一輩子喜歡住在邊境上?”
正想了想,回答道:“神祕,危險,自由。”
“要是邊境南北兩面讓你選,你選哪一面?”
“南面。”
“為什麼?”
“感覺是往上看,不是往下看。”
將近五點的時候,中雨轉成了毛毛細雨,天也略微亮些。毛榛闔上書,看看錶,又看看正,“餓了,今天我們出去好好吃一頓吧。”正掏出兜裡的錢,差不多有三十塊。毛榛笑笑,把錢塞回他的口袋,說今天她請客。
他們走下樓,過馬路向南,二十幾步遠,便是那條街上最像樣的一家飯館。毛榛點了半隻烤鴨,一打荷葉餅,一份竹筒飯,還要了另外兩個大盤裝的菜——是什麼,正記不太清了。他記得那天盛鴨湯的碗很大,湯也濃。毛榛喝了滿滿一盆,不夠,又添半盆。好象她還問過他要不要再喝點酒,正笑著搖搖頭,他晚上還要回報社趕稿。
吃飯的時候,兩個人都沒說太多的話。飯館裡人不多,時間又早,幾個女服務員站在廚房門口的布簾前,唧唧咕咕地小聲聊天。正偶然想起毛榛先前的話,莫名地說了一句,“你可別跟別人太不一樣了啊。”
毛榛抬眼看他,像是十分疑惑。
“你要真想去什麼地方,不論是什麼地方,最好跟我說一聲。”
“跟你說怎麼樣,你去找我?”
“也許吧。”
正不記得毛榛又說了什麼,大概是沒有。如果她還說了什麼,他應該無論如何都會記得。她一定只是笑笑,讓正覺得不必再說下去,那個話題就那樣打住了。
毛榛付帳的時候,正先從飯館出來,騎車到不遠處的一家銀行把前幾個月存在裡面的工資都取了出來。他返回飯館,看見毛榛正託著腮朝著窗外發呆。外面的光亮和屋內反差不大,掛了半截的鏤空窗簾把她罩在一片柔和又朦朧的碎影裡,橘紅色的桌布映得她容顏愈發白皙,兩篷又長又密的睫毛輕輕地一張一闔,掩著她那雙幽深又難得安詳的眼睛——那一刻,正幾乎不忍心驚動她。他輕輕坐下,拿過她的錢包,把五十八張十元的鈔票放了進去。毛榛回過頭看看他,什麼也沒說。
分手的時候,他看著她走進那條街口,又走進那個門洞,還隱約透過二樓的走廊玻璃窗看見她走上樓梯。他不管她看沒看見,都朝她揮揮手,然後掉轉身,拐進樓下的派出所大院。他的車跟毛榛的車挨著插在車棚裡的架子上。他騎上車,抬頭朝樓上望,一會兒就看到上面的燈亮了,隨後窗簾也慢慢拉上了。他蹬車離去的時候,怎麼也沒有想到,那會是他最後一次見到毛榛。
那天晚上的空氣,清爽得如同滿城長滿翠竹,散發著雨後各種綠葉的清香。德勝門城樓上正在拍電影,幾隻青光燈從樓底打到樓上,把原本黑紅的牆照得青紫。角樓兩端竄出兩束強光探照燈,交叉著往天上掃來掃去。一切都像夢,讓正無法肯定他那天是否真的看到了城樓上擠擠挨挨的幾十個人頭,穿著古裝戲服,抖著長翎子,扇著扇子的人影在樓頂晃來晃去,幾十米長的水袖從城牆的凹處垂下來,好像幾條彩色的水流。緊接著,他聽到一陣輕微的鑼鼓點配著清脆的胡琴聲從又高又遠的什麼地方傳出,像天籟,讓他不由得停下車,腳點著地,默默地聽了好一會兒,好一會兒。
正在那年九月開始了他新的校園生活。三年後畢業,他離開了那家報社,回到d大學作了一名教師。
再兩年後,他結了婚,娶了個名叫辛笛的女人,他們一直住在三里河一帶,離他的父母家很近,走就可以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