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2月初,我離開醫院回家,大雪紛飛,天寒地凍,這個冬天對我而言冷到透心徹骨。
我把自己關在家裡,幾乎不吃不喝很少睡覺,每天幽魂一樣,從這個房間走到那個房間,尋找女兒的蹤影,我總覺得小雪藏起來,和小時候躲貓貓一樣,躲在某個角落,也許在床底,也許在衣櫃,我不厭其煩地尋找,對她說,寶貝乖!別躲了,媽媽看見你了……迷迷糊糊間,我看到小雪坐在書桌前提筆畫畫,她指著紙張上塗沫的幾個人影,無聲告訴我:“他們,是他們害死了我。”可是當我清醒,仔細看,卻見紙張雪白空洞,沒有任何筆墨人影。
小雪永遠離開了。
我忍不住流淚,無比思念,嘴裡不自覺地念叨她的名字。我覺得自己沒必要活著,還不如跟隨她離開人世。
“不!你不能死。”我心裡有個微弱但尖銳的聲音說:“你得先為小雪做點什麼。”
老年過了,直到元宵節,我就是這樣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屋子游蕩,我經常莫名其妙暈倒,醒來時,頭上和手上磕破皮,流出血。我隱約聽著屋外辭舊迎新的鞭炮聲,猶若身處殯葬場。如果不是鄰居老張撬開我家的門,送我到醫院輸液,我也許死掉了。
2月24日,小雪的屍體被強制祕密火化,我沒能親眼見她一面,塞到我手裡的只是個刺目的骨灰盒。隨後,我成了一個上訪者,在兩個月時間裡,我先後到省城6次,均被強行遣返,期間遭非法關押軟禁,被人拿裹了布條的鋼筋用力往我臉上抽打,導致下顎骨裂;右手被酒瓶砸爛;最後被3個蒙面人跟蹤圍堵在小巷子裡打瘸左腿。
我不願意上訪,但我還能怎麼辦?
警察停止了對此案的偵察,檢察院認為不具備刑事起訴條件,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丁家只負擔一定民事責任,律師建議我和他們商議具體賠償金額。不!我絕不拿畜生的錢,我要丁雄償命。
那小畜生的父親丁建偉帶著律師上門來找我協商。
律師說:“丁先生對您女兒意外身亡深感抱歉,願意支付30萬的賠償金。”
丁建偉的手下開啟密碼箱,從裡邊掏出錢,一匝一匝地堆放在茶几上,赤紅的顏色猶如那晚從小雪身體裡流出的血。
他用錢來買我女兒的命。
他們從箱子裡把小雪的頭顱搬出來,接著是纖細的胳膊、稚嫩的胸脯、小腹、大腿……擺放在茶几上,鮮血淋漓。我注視著,眼皮跳動,腦袋裡“嘭”的一聲響,像一個裝了豬肉的麻布袋從高處掉到了地上
。
“林女士!”有個聲音在喊我。
丁建偉說:“我也為人父母,知道拉扯大孩子不容易,出現這種事情,自然心痛萬分,但我們還得繼續活下去,這點錢希望能對你以後的生活有點幫助。當然,這不是彌補,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失去的女兒……”
他嘆一口氣,衝我露出愧疚的表情。
丁建偉經常活躍在各種電視訪談節目上,身份或商、或官,高坐廳堂,大談金融地產、慈善捐款和書法藝術。背景牆上高懸濃墨字幅:“上善若水”。此刻,他身穿一塵不染的唐裝,面目儒雅,恭敬坐在我身旁,肥胖的肚子重壓我家的老式彈簧沙發“喀嚓、喀嚓”作響。他取下眼鏡,注視著我說:“如果你還有什麼困難,可以跟我明講。”
我跳起來拉開門,抄起掃帚把所有的錢掃出門,對他們說:“滾!”
丁建偉悻悻往外走,在門口停住,轉身對我鞠躬說:“作為單身父親,我理解你的心情,望你保重!”
我忍著厭惡,說:“我發誓會讓自己‘保重’的,為了小雪,無論用什麼方法,無論多長時間,我一定讓你兒子付出代價。”
丁建偉皺眉,抬手抹抹銀灰色的頭髮,淡淡迴應:“同樣,為了兒女,我也會盡力。勸你別做傻事。”他拍著門框,眼裡發出冷光。
“傻事?”我咬牙說:“我一定會和你們誓死抗爭到底。”如果我手上有刀,我想我一定忍不住跳過去,給這幾個醜惡的人一人一刀。
我的五官可能因為憤怒而扭曲,丁建偉的律師和跟班緊張圍攏瞪著我。丁建偉揮揮手說:“我敬佩你的堅強,但真不值得這樣幹……有些事,你根本無力迴天。”他語氣鎮靜,神態就像在會議室、主席臺或電視轉播廳那樣自在。
他權勢蓋天?
那天理呢?
我面對的是一頭城府極深、醞熟社會規則的野獸,迅速便猜出我將要做什麼。丁建偉沒對我咆哮,用冷靜的語調警告我:出了這道門,如果我敢有什麼讓他們不舒服的舉動,我將很快被撕咬,屍骨無存。
我沉默和丁建偉對視。
不用廢話,我讓他知道一個無社會背景、失去女兒的母親的決心。
丁建偉垂下眼睛,說:“你打算怎麼樣?我們談個條件吧!”
我繼續注視他,沒有回答。
丁建偉說:“一百萬,怎麼樣?你可以不在乎錢,不過,重要的是你也許能重新找個能跟你過下半輩子的男人結婚,重新開始新的……”
我顫抖起
來,重重關上門。
隔著門板,我聽到幾人怒喝叱責聲。丁建偉說:“祝平安!希望你別後悔。”
丁建偉沉穩的聲音消失了,這是他最後一句清楚說出來的話。
幾個月後,我明白這個卑鄙商人話裡的含義。為了對付我,他用盡了各種無所不及的手段。
我沒再回醫院上班,每天去檢察院和紀委的大門前靜坐,用一塊紙板寫了六個字:“還我女兒的命!”每個字,都是我割破手指用血寫上去的。來來往往的人有的嘆氣,有的嘲笑,有的甚至罵我神經病,偶爾有人問我發生什麼事,我不厭其煩地給他們講我女兒受害冤死的事。他們聽了後有的憤慨,有的同情,更多的人則搖頭嘆息,勸我認命。
我絕不認命。
我嘗試著找電視臺和報社的記者。打了幾個電話,向他們說明我的情況,開始時,有人熱情接聽,一一的記錄我說的東西,但說完之後也就完了,之後根本沒人聯絡我。後來我再打電話,只要一聽到我的名字,就會立刻被掛電話,我找到電視臺和報社樓下,卻被保安攔下來,並告知我再胡攪蠻纏就報警。
丁家一定買通了他們。
幾天後,我察覺到有可疑的人在跟蹤我,影子一樣尾隨咬著我。夜裡拉開窗簾,可以看見馬路邊停著一部深色的別克商務車,徹夜不離半步。他們越是這樣隆重對付我,說明心裡有貓膩。我堅信小雪這案子當中肯定藏著不可告人的齷齪祕密。
我決定去省城上訪。
醫院領導佈置了很多人阻攔我,早六點就在我家門口設崗端點,保衛科、婦聯、醫院工會等人員全線出動堵截我。他們威脅說:“如果你要上訪,考慮一下後果,責任自負,請你還是回去吧!”面對這種脅迫,我只能說謝謝,想不到你們還會說“請”字。
他們說:“醫院有院規,只要你離開市區,將立即被醫院開除。”
我說:無所謂!
他們說:你會被撤職,開除黨籍,沒有退休待遇。
我點點頭。
醫院的工會主席劉大姐說:小林!別為難我們了。你有啥子委屈,咱們回醫院慢慢談,你儘管提條件。
我不想和他們再糾纏,重新回家,到中午,在鄰居老張和吳奶奶的掩護幫助下,我背上裝有上訪材料的手提包,繞道離開小區,一路躲避,去到長途車站。
坐上班車出城不久,在高速路收費站,我被堵截下車。
我被推上警車帶走。馬警官拿走了我的包,我被反手背身銬上手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