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巨豪-----第十三章 發票終歸是要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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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發票終歸是要到手的

第十三章 發票終歸是要到手的

“發,發你嗎,給我放倒他。”拿槍的人失去耐心了。

‘嘭’失去耐心的人先倒,鼻子和雙眼之間的位置被裝滿沙子的礦泉水瓶給飛到。

礦泉水瓶飛完人,居然又反彈回來,落到林凡的手上,然後拿著管刀的又被‘嘭’一聲砸倒。

‘嘭嘭嘭嘭嘭~~~’七秒鐘,林凡跑動距離三十米,七個人被他用礦泉水瓶給放趴了。

礦泉水瓶漏沙子,明顯不能用了。

剩下兩個人,一人戴著鐵的指套,一人拿著棒球棒,停下了,轉身往車的位置跑。

剛才他倆跟其他人一起衝,結果看到兄弟一個接一個倒下,對方是飛礦泉水瓶,便猛然反應過來,遇到硬茬子了。

他倆不傻,一個丟礦泉水瓶的人把丟礦泉水瓶上升到了藝術的階段,徒手格鬥不可能不厲害。

這還打個屁,趕緊跑啊。

兩個人奔著兩輛車跑,意思是誰倒黴誰被追上。

林凡看著不能用的瓶子搖搖頭,上前兩步,撿起三~稜~刺:“誰跑我拿刺刀飛死誰。”

刷,兩個人同時回頭看,腳下急剎,站住,不跑了。

“過來。”林凡招手。

一個人把棒子丟掉,一個人把指套摘了扔地上,一步一挪走過去。

噗嗵,先前拿棒子的跪下了,另一個跟著跪。

“哥,不,爺,您是爺,我們認了,認栽了,憑您的本事,我們服,您劃個道,只要給兄弟留條命,今天一準兒讓您玩開心了。”

扔指套的抱拳,低著頭說,意思是讓林凡隨便折磨,只要活著就行。

林凡滿意地點點頭,出聲:“你們買無人機的時候有發票嗎?”

“爺,動手吧,別這樣行嗎?”丟棒子的快哭了,心說這位不會是個變態吧?精神不正常啊。

“有,有的,剛買不到半個月,正規發票,三個月只換不修,一年維修只收成本錢。”指套這個給出答案。

林凡繼續點頭,晃悠著三~稜~刺來到棒子的人面前,刺刀輕輕碰到對方的下巴往上抬,對方跟著仰下巴。

“槍有發票嗎?”林凡再問。

“沒有,槍是找人買的,爺,留條命,我想活,臉給您了,你看著練書法。”下巴被刺刀抬,這人汗不停地流。

“沒有就好辦了,非法持有,呵呵!”林凡鬆口氣,他怕對方有持槍證,這裡是草原省,有本事的人能辦下來槍證。

“是呀是呀,非法,爺您高興就好,執法吧,高興就好。”丟指套的強擠出一絲笑容。

“執法是必須滴,因為……我是警察。”林凡微臺下巴,一副身背榮譽的狀態說道。

“您真是警察?”棒子的人小心地問。

“田江斌就是我抓的,沒他配合,我怎麼釣你們出來?”林凡用一個事情來證明。

“哎呀~~”跪下的兩個人同時發出聲音,然後一屁股坐到地上,互相看看,哈哈大笑,眼淚都流出來了。

“警察,是警察,兄弟,他是警察,哈哈哈,嗚~~~是警察呀。”拿棒子的人抹著眼淚說。

“是呀,太好了,是警察就好,剛才嚇死我了,保證是特警,太能打了,活了,咱們活了。”

戴指套的人跟著哭,然後開始抽噎,控制不住。

“警察同志,我想喝水,我渴。”抽噎幾下,這人抬頭提要求。

“蹬鼻子上臉是不?”林凡把眼睛一瞪:“去,把無人機的發票找過來,還有他們,你倆處理。

一個個的腰帶解下來,兩臂背後,用腰帶把胳膊肘的位置捆好了,褲子拉鍊拉下,鞋脫了,拿鞋帶把兩個大母腳指頭拴一起,痛快的。”

“是政府,這就做,警察同志您真帥。”抽噎的被嚇一跳,突然就好了,他拉著同伴去給另七個人進行操作。

七個還暈著的人被捆好,兩個人捆得非常認真。

他倆到現在並不能確定對方是真警察,即使是真的,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警察折磨人也就折磨了。

好漢不吃眼前虧呀,進去後再說,不怕,供詞平時就串好了,被抓的時候怎麼說,有套路的。

林凡等七個人被捆好,過去檢查一下,又把兩個人給捆了。

感受到這位爺捆人時的嫻熟手法,兩個清醒的人放心了,真警察,確定,太他嗎的好了,不用死了。

車一直啟動著,沒熄火,林凡把他們的手機拿出來開啟,指紋開機不是問題,有指紋。

然後三輛車一輛車裡扔兩個人,前面一個,後面一個,把手機的錄音功能開啟,藏到車中。

暈過去的七個人,找一個身體狀態最好的放在外面,就是三輛車中間靠邊一點,不管了。

兩個清醒的人看著這位警察的操作,大冷天的,汗已經把渾身上下給打透了,太幾吧陰險了。

他倆懂,這是讓車裡的人清醒,然後互相之間說話,手機錄。

“剩你們兩個了,怎麼辦呢?”林凡來到兩個清醒的人旁邊,蹲下說。

“爺,不是,是警察同志,政府,我們交代行嗎?給點水,早上開始水米沒打牙。”拿棒球棒的人懂事。

“交代?沒吃飯?呃~等一下,差點忘了。”林凡得到了提示,過去翻別人的衣服,找錢。

車也翻了,沒看到毒品,只看到了一些違法走私的東西,看樣子對方果然是第一次合作是當成試探。

走私的東西和毒品是兩回事,看那走私的羚羊角和其他的皮,顯然有年頭了,這裡面就涉及到一個法律定義問題。

走私永遠不對,可是走私品是年頭久的,在刑法定義上要輕,找找關係,甚至還能有合法的手續。

當頭頭的若是治下有方,罪會由手下承擔,頭頭當自己無辜,不知道是走私。

這個時候給人上刑根本沒用,對方是販毒,交代了就是死,他們會說嗎?沒抓到證據,被警察折磨死,他們都不會招供。

他們有家人的,死在警察手上,對於警察來說是個大問題,得賠償。

如果結果只有被警察折磨死和販毒判死,他們會選擇前者,給家人留下一筆豐厚的賠償金。

林凡對此無奈,他有特殊的手段折磨人,讓人說實話。

但對方會翻供,沒有實物證據呀。

“我是警察,我為了維護這個行業的榮耀犧牲,我不能抹黑這個職務,抓罪犯的時候按照法律程式走,嗎的。”

林凡小聲嘟囔著,把錢拿出來,還有車裡的香菸和酒,無記名的會員卡。

收刮一番,他滿意了,這下好了,不用穿著軍大衣去找順道的搬運活回‘家’。

當時買這個軍大衣就是為了找個跟車的搬運工作,找需要幹力氣活的車,正好是路過自己‘家’的。

然後要點工錢,對方再供一頓飯,跟上去幫忙。

穿著軍大衣,加兩個行李袋,對方就明白了,可以少給點錢,順路帶一程。

眼下不用了,有錢了。

林凡收好東西和錢,把兩個清醒的人拎著到遠處,放下一個,拎另一個去更遠的地方。

看到這個架勢,兩個人的心…….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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