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色人匠總管府,秩正三品,掌百工之技藝。至元十二年始置,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十六年,置達魯花赤一員,增同知、副總管各一員。二十八年,省同知一員。三十年,省副總管一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二員,副總管二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五人,譯史一人,奏差四人。其屬十有一:
梵像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董繪畫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梵像局。延祐三年,升提舉司,設今官。
出蠟局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掌出蠟鑄造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局。延祐三年,升提舉司,設今官。
鑄瀉等銅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鑄瀉之工。至元十年,始置官三員。二十八年,省管勾一員,後定置二員。
銀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直長一員,掌金銀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鑌鐵局,秩從八品。大使一員,掌鏤鐵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瑪瑙玉局,秩從八品。直長一員。掌琢磨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石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管勾一員,董攻石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木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直長一員,董攻木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油漆局,副使一員,用從七品印,董髹漆之工。至元十二年始置。
諸物庫,秩正九品。提領一員,副使一員,掌出納諸物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管領隨路人匠都提領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俱受省檄,掌工匠詞訟之事。至元十二年始置。
諸司局人匠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四人,領兩都金銀器盒及符牌等一十四局事。至元十四年置。二十四年,以八局改隸工部及金玉府,止領五局一庫,掌氈毯等事。其屬有六:
收支庫,秩正九品。大使一員,掌出納之物。
大都氈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管人匠一百二十有五戶。
大都染局,秩從九品。大使一員,管人匠六千有三戶。
上都氈局,秩從五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人匠九十有七戶。
隆興氈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人匠一百戶。
剪毛花毯蠟布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人匠一百一十有八戶。
提舉右八作司,秩正六品。提舉二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九人,司庫十三人,譯史一人,秤子一人,掌出納內府漆器、紅甕、捎只等,並在都局院造作鑌鐵、銅、鋼、鍮石,東南簡鐵,兩都支援皮毛、雜色羊毛、生熟斜皮、馬牛等皮、鬃尾、雜行沙裡陀等物。中統三年,始置提領八作司,秩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舉八作司,秩正六品。二十九年,以出納委積,分為左右兩司。
提舉左八作司,秩正六品,掌出納內府氈貨、柳器等物。其設定官員同上。
諸路雜造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元年,改提領所為提舉司。十四年,又改工部尚書行諸路雜造局總管府。定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六人,譯史一人。其屬二:
簾網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並受省劄。至元元年始置。
收支庫,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三十年始置。
77nt/23488/茶迭兒局總管府,秩正三品,管領諸色人匠造作等事。憲宗朝置。至元十六年,始設總管一員。二十七年,置同知一員。後定置府官,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司吏四人。其屬二:
諸司局,用從七品印。提領一員,相副官二員,中統三年始置。
收支庫,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掌造作出納之物。
大都人匠總管府,秩從三品。至元六年始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經歷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十人,通事一人。其屬四:
繡局,用從七品印。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繡造諸王百官段匹。
紋錦總院,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織諸王百官段匹。
涿州羅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掌織造紗羅段匹。
尚方庫,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掌出納絲金顏料等物。
隨路諸色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掌仁宗潛邸諸色人匠。延祐六年,撥隸崇祥院,後又屬將作院。至治三年,歸隸工部。後定置達魯花赤一員,總官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照磨一員,令史八人,譯史二人,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四人。其屬五:
織染人匠提舉司,秩從七品。至大二年設。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雜造人匠提舉司,秩從七品,設定官屬同上。
大都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大都等處織染提舉司,秩從五品,管阿難答王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戶。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收支諸物庫,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庫子二人。
提舉都城所,秩從五品。提舉二員,同提舉二員,副提舉二員,吏目一員,照磨一員,掌修繕都城內外倉庫等事。至元三年置。其屬一:
左右廂,官四員,用從九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受給庫,秩正八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京城內外營造木石等事。至元十三年置。
符牌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掌造虎符等。至元十七年置。
旋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至元九年置。
撒答剌欺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提控案牘一員。至元二十四年,以札馬剌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剌欺,與絲r同局造作,遂改組練人匠提舉司為撒答剌欺提舉司。
別失八里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織造御用領袖納失失等段。至元十三年始置。
忽丹八里局,大使一員,給從七品印。至元三年置。
平則門窯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給從六品印。至元十三年置。
光熙門窯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給從八品印。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皮貨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用從九品印。至元二十九年置。
通州皮貨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用從九品印。延祐六年置。
晉寧路織染提舉司,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其屬:
提領所一,系官織染人匠局一,雲內人匠東、西局二,本路人匠局一,河中府、襄陵、翼城、潞州、隰州、澤州、雲州等局七。每局各設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惟澤州、雲州則止設提領一員。
冀寧路織染提舉司、真定路織染提舉司,各置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其屬二:
開除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真定路紗羅兼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南宮、中山織染提舉司,各設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中山劉元帥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中山察魯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深州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深州趙良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弘州人匠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納失失毛段二局,院長一員。
雲內州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大同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朔州毛子局,大使一員。
恩州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恩州東昌局,提領一員。
保定織染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大名人匠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永平路紋錦等局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大寧路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雲州織染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順德路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彰德路織染人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懷慶路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別失八里局,官一員。
宣德府織染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東聖州織染局,院長一員,局副一員。
宣德八魯局,提領一員,副使一員。
東平路疃局,直長一員。
興和路蕁麻林人匠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陽門天城織染局,提領一員,副使一員,照磨案牘一員。
巡河提領所,提領二員,副提領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