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練武之人,知道飛刀有時候比手槍還管用。因此,執行任務時,我獲准佩帶三把匕首,這在刑警隊裡已不是祕密了。我將三把匕首拔出來,攤放在楊柳的面前:“在這三把匕首上塗上蛙毒,其他人的匕首不能帶毒。”
楊柳瞧我一眼,二話沒說,便從胡曼媛身上的揹包裡取出一副肉色的膠手套,套在白嫩的纖手上,不大不小,剛好合適。她在匕首的尖端上塗抹上蛙毒,然後放在草叢中晾乾,再三叮囑道:“朱隊,你千萬別動匕首的尖端。我提醒你,如果手上沒弄破,沾上毒液,也會引起手指皮疹。”
“這麼厲害,真嚇人。”胡曼媛吐著舌頭,關心溢於言表,“頭兒,冷兵器時代過去了,還使用匕首幹嗎?怪鼠怕槍,我們就用槍對付它。”
胡曼媛擋在我的面前,不讓我取匕首。我輕輕推開她,安慰道:“別擔心,我會小心的。我練過飛刀,也接過飛刀,從沒誤拿過刀刃。”
蘇仲平也幫聲:“胡警花,明璋飛刀絕技神乎其神,的確沒什麼可擔心的。”
我把塗上蛙毒的匕首別在腰間,以便隨時可用。楊柳則從揹包裡掏出一個透明的塑膠證據袋,用鑷子小心翼翼地夾起那隻被壓成扁平的箭毒蛙,裝進證據袋裡,以備後用。然後脫下手套,若有所思地看向莽莽叢林,不言不語。
在我們研究箭毒蛙的同時,韋一翰已帶著牛志信、馮子修、劉鳴、李豪、楚開景回頭把剛才打死的那六隻怪鼠掩埋好。當我們陪著楊柳往回走時,便聞到一股烤肉的香氣再度竄進鼻子。呵呵!這群傢伙不待我吩咐便處理好手頭上的事情,這般勤快原來是為了抓緊時間烤鼠肉。
怪鼠可算得上山珍,營養價值暫且不論,但味道卻是天下無雙。我們從沒吃過如此美食,因而大夥兒像一群餓鬼,一下子風捲殘雲,將二十斤多重的怪鼠肉都吃進肚子裡。其間,大家讚不絕口,七嘴八舌地說著如果對怪鼠肉烹、蒸、炒、炸,變著法兒吃,不知味道如何?
牛志信抹抹嘴,打著飽嗝說:“頭兒,有條生財之道希望你考慮一下,以後打死怪鼠後,不再掩埋,拖出山外,賣給酒店,那絕對是條奔小康的捷徑。”
“那是一條通向監獄的捷徑。”我橫掃他一眼,“以後這些話休再提了。”
牛志信扮一個鬼臉,不再說話。我也不理會他,只考慮著下步該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