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聳聳肩,拍著他的肩膀道:“有見地,你小子終於說了一句人話。可是,二百米的射程,誰敢保證一槍就令怪鼠頭目斃命?”
“等,等待機會,等它們走近點,你這個神槍手可要表現一下唄!注意,九雙眼睛都在熱切地望著你,其中還有兩雙美女的明眸。”
“你小子看似是溜鬚拍馬,實際是施行威脅,陰險,陰險。”我端起槍朝前瞄了瞄,“不管怎樣,我也得試一試。”
與此同時,怪鼠頭目向後甩一下頭,它身後的怪鼠宛若接到命令般,排成兩列,慢騰騰地向前推進。看來它們還有所顧忌,不敢貿然進攻。
“各就各位,瞄準怪鼠的頭部或眼睛,聽我號令。”我命令大家進入戰鬥狀態。
突然,怪鼠的陣勢一變,變成四列縱隊,頭目轉到後面,成了殿後壓陣。它的前面始終有兩隻怪鼠不離不棄地擋著,如此一來,就是百步穿楊的神槍手也徒呼奈何。都說老鼠聽得懂人話,可能是頭目聽到我們商議先打它,因此臨時改變陣勢吧!
狡猾的怪鼠!
“在戰鬥中,不能身先士卒的頭目,定然是貪生怕死之輩。”蘇仲平咬牙切齒地盯著前方,“我們即便打死擋在頭目前頭的保鏢,也能把頭目嚇得大病一場。”
這個蘇仲平,時不時發驚人之語,常常弄得我啼笑皆非。不過,他的話也有幾分道理,人們常說膽小如鼠,老鼠應該是最怕死的,如果開槍擊斃它的同伴,可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其他鼠輩必定會嚇得屁滾尿流。於是,我射擊的目標不再鎖定頭目,而是對準擋在頭目前面的所謂保鏢。
群鼠走路絕不爽快,邊走邊東張西望,走走停停,小心謹慎。它們左嗅嗅,右嗅嗅,莫非尋找烤肉的香氣,不得不像狗一樣,使嗅覺高度運轉。
二十分鐘過去了,它們只走二十多米。如此走法,跟蝸牛爬行沒有兩樣。
我轉眼看看戰士們,發現他們的額頭都滲出汗珠。最誇張還是劉鳴,他單膝蹲著,槍托緊挨著臉頰,而臉頰上掛著大顆大顆的汗珠,比清晨草尖上的露珠還要大得多。我皺皺眉頭,故作輕鬆地說:“大家別緊張,怪鼠只是比罪犯大一點,而罪犯有時還手持武器,怪鼠卻是赤手空拳,沒什麼可怕的。劉鳴,你說是嗎?”
“是,是……是啊!”劉鳴抬起頭,騰出左手來拭了一把汗,慘笑一聲,“不過,怪鼠與人不同,它是打不死的。”
正是這種思想弄得他們神經兮兮的。我心裡有點怒火,一個經過專業訓練的刑警,居然說出這種喪氣話。我咬著嘴脣,努力剋制住怒火,但遺憾的是,吐出口的卻充滿火藥味:“什麼打不死,它們是魔還是神?你剛才烤的是誰的肉?我簡直不敢相信,這些自欺欺人的話居然出自一個刑警之口。它們也不過是血肉之軀,也有著與其他動物一樣的致命之處。如果你能命中它們的頭部,將它們的腦漿打落,它還能不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