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門契約:替身千金-----六十章 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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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章 日記

關了燈,楚琳準備合上王珍的房門,在逐漸狹窄的縫隙裡,她小聲地說:“媽,晚安。”

房內沒有人應答,估計是她的聲音太小,王珍也聽不見。

楚琳輕手輕腳地來到樓下,大廳牆壁上那三盞壁燈亮著,能大概看到擺設的輪廓。本來她覺得浩天今晚也會無聲地坐在那裡喝咖啡,但令她驚訝的是,他並不在這兒。

估計是留在房間吧。

她今晚趴在他的房門前,確實是有要緊的事想跟他商量,只是各種吵鬧,讓她忘了正經事。

但其實,那事明天再討論也不遲。

她在微波爐裡熱著一杯牛奶,坐在沙發上等著,扭轉手心看了看腕上那一圈創可貼。貼得真夠難看,她心裡想道。今天早上,她也注意到浩天的大拇指上包紮的一大圈紗布,她知道那是他扯下手鍊時弄傷的。

不過那是他罪有應得,她倒更希望他能斷個手臂半條腿。

房屋大門緊閉著,整棟房子像一個巨大的密室。

在偵探小說裡,這樣的大房子最容易惹上殺人案件,而且是一系列的殺人案件。聰明的偵探也要花上好幾天的時間才能捉住事情脈絡,撥開事件的迷霧,解開一切的謎團。

在楚琳心裡,這房子就像一個哀怨的女子,心裡藏著許多的歷史祕密。就像是面板上的膿瘡,用紗布層層疊疊地遮掩著,但一旦掀開,場面慘不忍睹。就算是已經癒合的疤痕,她也不太忍心去看。

她摸了摸自己喉嚨,下意識看了看二樓過道的欄杆。為什麼自己能騙得過王珍的眼睛,一個母親的天生的觸覺,她也不能相信自己是如何糊弄過去的。

算了吧,聽到微波爐“叮”的一聲,她騰起身子。

拿起白色印有snoopy動畫圖案的碗口瓷杯,她喝了一口鮮熱的牛奶。有點燙嘴,她不由得吐了吐發熱的舌頭。

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藉著月光能隱約看到大樹的根部。她挨在對著落地窗的竹藤長椅上,偶爾小呷一口牛奶,但目光隨著地上斑駁的樹影,月光,思緒延伸到更遠更遠的地方。

家這個名詞太遙遠,每每想起心裡總有一種說不出的

酸,然後慢慢滋生為坐立不安的疼。

為免自己傷心,每每看到有孩子被家人握著小手上街,她總會別過臉去看其他的風景。

在麥當勞裡,看到父母把沾著番茄醬的薯條,喂到正低頭研究套餐玩具的孩子口中,她會望向落地窗外,呼嚕一聲,把手中冰冷的可樂一口喝光。

冰冷的感覺,凍在胃裡,心就不疼了。

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陳家也不如自己想象中的幸福自在。

只是,如今如此貼近一個家庭,讓她無時無刻不是在暗中比較著,回憶著。

她低頭,喃喃自語:“媽,你說,如果爸沒有相信那個人說的話,那該都好……”

回到房間,摸著門口附近的牆壁,開啟頂頭那盞晶瑩通透的水晶吊燈。房間玉嫂已經打掃收拾,被移動過的東西都已經復位。

她拉開白色的衣櫥,那時候的傢俬設計還沒有推門。從鞋盒架子裡左翻右翻找出了倩文的日記本。鞋盒裡的鞋子是浩天為她添置的,他怎麼連她幾號的鞋子都知道,她納悶道。但不得不說,他那人有點刀子嘴,豆腐心,跟一個市井婦女的性格很相似。這麼多的事情,好像都是斤斤計較,其實啊,是無微不至。

這不,連衛生巾都替她準備了……

她把日記本塞在架子的最底層,生怕被玉嫂或其他的人發現。其實,她也不知道浩天抱自己回來的晚上,有沒有看到放在梳妝檯上開啟的日記本。

但即使看到了,他也沒動過。

她把一個接著一個鞋盒從櫃子裡拿出來。然後把日記本放在地上,最後再把鞋盒放回去。把最後一個鞋盒往上放時,她猶豫了一會兒。她開啟那個粉紅色的盒子,裡面是一對淺粉色的平底單鞋,有個蝴蝶結系在鞋頭。

試著把鞋子穿上,大小剛好。她不由得驚歎了一聲,陳浩天的眼力真犀利,連尺寸都能拿捏得如此準確。

把鞋子重新塞回去,她拍了拍身上的衣服,雖然沒有灰塵,但人總是下意識做習慣做的事情。

仰面倒在**,她高高舉起日記本。一個小翻身,她壓著肚皮,一頁又一頁地翻看。她已經忘了昨天自己到

底讀到哪個位置,只記得是跟鋼琴課有關,好像是01年的事吧。

楚琳用手撐著下巴,繼續尋找一些有趣的記事。讀書這回事,她還真不在行。過去都只看那些八卦雜誌,亂七八糟的排版,粗俗的新聞語言是她的一大愛好。

倩文的字很娟秀,瘦長,但用的是中文繁體,讓楚琳讀起來有些吃力。很多字眼意思她都是靠猜的。

到底為了什麼會在日記的末尾處寫著恨浩天的話,她皺了皺眉頭。

她開始讀起其中的一小段:

“2001年 9月5日 天氣 雨

坐在我前面的男生,今天沒剪頭髮又被老師點名批評。我還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其實他的頭髮不長,只是稍微有些遮掩。但他上課總是趴在桌子上睡覺,雖然不影響我聽老師的課,可感覺他不是個好人(好人二字被劃掉了,改為好學生)。

放學後到琴行學琴,我把哈農的教材落在家裡,還是哥騎腳踏車冒雨帶給我的。

李老師問了好幾個關於我哥的問題,才開始上課。

唉,今天老師說我的節拍數得不對,讓我有些灰心。

哈農這種機械訓練很無聊,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第二頁記錄的事情已經時隔一個星期:

“2001年 9月13日 天氣 晴

有好些天沒有寫日記了,果然堅持是件很難辦到的事情。

原來前面那個男生的名字是“靳軒”,好奇怪的姓,好奇怪的名。估計是我少見多怪吧。他有好幾天都沒來上課了,但今天在琴行門口等我哥的時候,他剛好騎腳踏車路過。我不知道他是否記得我,但我是記得他的,他朝著我站著的方面小瞄了一眼,很不經意。或許不記得吧。

不過這樣的人,記得與否,也沒關係吧。

今天李老師又問了關於哥的問題,為什麼老師總是問哥的問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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