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穹回來啦?判幾個月啊?”
“報告衛管教:判了八個月,判多了!判多了!”
“我看判的太輕了!應該判你個十年八年,看你還敢不敢再偷!”
衛管教一臉不滿地走了。
“吳穹,你年紀還輕,身體又好,出去別再幹了。”
“說的好聽,出去不幹,你讓老子吃什麼?”
等待審判的日子,我似乎變得異常沉著與穩健,彷佛一夜長大。但真拿到了起訴書,就像拿到了不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爆,炸個血肉模糊!
開庭,就像一把閃著寒光的利刃,對著額頭一點點過來,而你全身被縛,動彈不得;又好比有點腐朽的馬鬃,下面繫著達摩克利斯神劍,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掉下來刺到自己。由於時間已經確定,所以我做好了足夠的心理準備。當天下午,我請人幫忙把衣服拍打的整整齊齊,換上了許久沒捨得穿的鞋子,靜靜地坐著等待命運之神的來臨。
來開門的是個年紀很輕的管教,他輕聲地叫著我的番號,我一下彈起,深吸口氣,昂然走出了鐵門。
一起去開庭的還有幾個人,竟然還有孔來柱!傑出的小偷已經被翻下去有些時日,他告訴我他最多隻判六個月,起訴書就在他手裡,聽到這話,我心裡真的好舒服。一位辛姜女孩坐在那裡,一聲不響。快半年了,沒有走出這隻鐵籠子半步,原來它是在一個幽深的小巷子裡,巷子兩邊是些小店,看上去格外破舊。景車拐了又拐,終於開到了寬敞的通吳路上,眼前的世界一下子開闊明亮了起來,馬路上的車子顯得非常著急,馬路兩旁的樓房五顏六色,這讓我的眼睛有些不適。
現在,我被戴上了亮錚錚的手銬,這玩意以前在電視裡見過,在這半年裡也時不時地會有機會戴上它慷慨激昂一番,但從來沒像現在一樣感覺這麼舒服。是的!戴著手銬看風景的感覺,美。
車子從法院後門開進去,後門開啟,像小時候放羊一樣被法景趕到了三樓,一行人手銬下掉,鑽進了一隻只鐵籠子裡面。我一人獨享一隻鐵籠子,感覺格外寬敞。透過鐵籠子的欄杆,可以看到有男男女女幾個法景正坐在那裡,喝茶,聊天,發信息,有說亦有笑。
終於到我了,我被帶到了一間會議室一樣的大房間裡,一面巨大的國徽懸掛在房
間的正牆上,國徽下面坐著三個人,每人前面一隻小牌子,中間審判長,一個四十幾歲的老女人,左邊一個大概四十不到的中年男子,他是審判員。審判長右面,是個老頭子,面相並不凶惡,也不威嚴,人民陪審員。三個人前面,一個面相富態嬌小玲瓏的女子穿著西裝坐在電腦螢幕前,書記員。書記員的左右兩邊,房間的東西兩側,是承辦檢查官和辯護律師。兩個檢查小女人衣著不再時尚,換上了筆挺的西裝,也挺好看。桑律師今天穿件夾克衫,像剛從公園散步回來。現在的時間是2005年的12月22日,室外溫度再創新低,而房間裡的空調吹的讓我有些頭暈。感覺自己穿的太多了,包袱太重了!
“梆!”的一聲,並不響亮,老女人敲響了那隻榔頭。“被告人黎曉風,我們是江海市通江區人民法院邢事審判庭,根據通江區人民檢查院移交的你涉嫌的搶尖一案,現在開庭審理。”接下來都是一些有聲有色的套話,我虔誠的唯唯諾諾。
沒有想象中的那麼莊嚴,檢查官讀起訴書的時候,我感覺她照本宣科,故事講的不夠生動。“被告人黎曉風,檢查官的公訴書你聽清楚了嗎?”“聽清楚了。”“好!現在請你回答:2005年的8月9日晚,你人在哪裡?”“我在自己租住的房子裡,地址在灕江西街。”“跟誰在一起?”“就是跟你們所說的被害人李某,她的大名叫李曼。”“你當時對她做了什麼?”“我當時是想跟她談朋友,兩個人卿卿我我,擁抱了,也接吻了。後來,我還扒下來她的褲子,但她表示反對,我覺得這樣做沒意思,就讓她回自己的房間去了。”
……
“公訴人公訴你搶尖成功,你有沒有異議?”
“我當然有異議!根本沒有的事情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相信那個女人所說的話。我沒有跟她發生性關係,你們不是有DNA檢測嗎?我相信法律,相信科學,我更相信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
“碰到這樣一個女人,碰到這樣的事情,我還能說什麼呢?但是事已至此,我的律師說她本意不是想讓我進來吃官司,我的承辦檢查官也說被害人到後來也問她我是不是一定要吃官司?能不能不吃官司?明明可以庭外和解的事情,但是事實很無奈!我已經站在這裡!我也曾經是一名黨員,什麼事該
做什麼事不該做我心裡清楚。但是老天很奇怪,我終於懂得‘造物弄人’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了!當然這樣的事情也許並不能算作是證據,也許你們只會相信那個女人的話,因為她是被害人,而我是被告人!我這幾年來,一直有記日記的習慣,當天晚上我在日記中原原本本地記錄了事情的全部經過,如果需要,馬上可以將電腦拿來!她當時用力地抓住我的那個東西,痛的我撕心裂肺,我哪裡還有心思去跟她發生什麼性關係?!我現在真的後悔,後悔自己不諳世事,我如果當時知道她的真實意圖,傾家蕩產也要打發了她!那樣的結果是什麼呢?大家都好!可是現在,你看看成了什麼樣子?你們現在的身份是法官,是我的審判者,無論怎麼判,我都認了!”
我忘了自己的身份,也忘了昨天晚上何峰的囑託:“一定要裝得老實巴交的樣子,法官也是人,他看你可憐,也許會網開一面。”一如在派出所時一身正氣的張揚,一如在看守所時對那個腦袋上剛剛豬油擦過的承辦的跋扈,我一如既往地發揮著自己自以為是的口才,傾吐著心中鬱積已久的不快與委屈。
開庭回來,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靜,那個大姑娘檢查官柴茵萌在公訴書中已經讀到了,DNA鑑定下來是沒有大家想要的東西的,肯定不會有!怎麼可能有!明明不曾有,為什麼他們還要認定我搶尖成功?這讓我想起了一句不知道哪兒聽來的話,做飯的,端飯的,吃飯的,大家都是一家人!自己以身試法,考驗真理,這下麻煩大了!
回到看守所,我被第一時間叫到了管教辦公室,我如數家珍地道著法庭上的見聞與感受,直說的他們講不出話來。
何峰也有了新的進展,他進來比我晚一個月,但速度比我快,所以就在我去開庭的時候,他也拿好了起訴書。原來他竟然有立功情節,這也難怪他之前對我說他的刑期會跟我差不多了,對於這個,他只是一語帶過,說是他被抓的當時,他一個朋友的簡訊發到他的手機上,說是要300克K粉,據他所說,這筆立功的帳是記在了他的頭上。
籠子裡的鳥兒們被一個個上了刑架,崔小江被逮捕了,罪名依舊是搶劫。五包面孟文欽比我進來晚兩個月,現在接到了《延長結案通知書》,這個胖子身上的異味依舊沒有消除,他也不再在乎別人的感受,就讓一切順其自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