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叫啥寧?51738!出來!”曾經親手教育過我的“軍長”管教站在了門口。
“拉出去槍斃!”他厲聲喝道,全監房的人都笑了。
據說這個胖子在這裡已經有二十年了,除了四樓還有一個比他更老的“司令”之外,整個看守所,他就是資格第一了,這個樓面的警長,據說都是他手把手帶出來的。我們這些籠子裡的鳥兒們一樣可以感受到他個性的張揚與不羈,譬如他的領帶就可以歪七八扭,而其他的管教,至少我們所看到的,都是筆挺筆挺,“這需要資格,還需要勇氣!”何峰如是說。
一起被拖出去槍斃的顯然還有不少,已經快要走到走廊盡頭的軍長,身後每個監房的門口都站著幾個壞蛋,個個抱頭縮尾,等待著軍長的一聲令下。
“都給我聽著!”軍長的普通話一樣講的很好,“身子站站好!站站好!好!向——右-轉!起——步-走!好!9號監,向左轉!後頭跟上!”
竟然是拿起訴書,我的心咯噔一聲就猛跳了起來,看來真的是要被拖出去槍斃了,雖然發起訴書的只是一個文質彬彬的小姑娘,但在我看來,她比閻王的老婆還要凶狠幾分了。很快到我了,目光早已等在那裡。“經調查,被告人黎曉風於2005年8月9日晚,在其暫住地江海市通江區灕江西街芙蓉小區11棟302室內,使用豹力強行與合租該處房屋的被害人李某發生性關係。”如果說和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一定會有不同,那便是我的身份由犯罪嫌疑人升級成了被告人,而她則由李曼變成了李某,給她罩上了一層神祕的面紗。我的身體有些把持不住,感覺自己突然之間就要虛脫了。
房間裡熱情的鳥兒們早已得到訊息,翹首期盼我的到來。還沒等“軍長”把鐵門鎖上,何峰就已經湊了上來,“大、大學生?怎麼樣?既遂還是未遂?”“跟上次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一樣,應該是既遂。”我的話有氣無力。“咯儂就慘了,要被判4年以上了,至少!”我已經沒有心思去理會他了。
我現在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桑律師的到來,只有他、只有他!才能給我帶來一些心靈的亮光。晚上,我又一次回到了當初三十天沒有被釋放時的感覺,回到了剛剛被丟進鐵籠子時的感覺,人非常的睏倦,意識卻死活也不肯休息。焦心、苦痛、無助、悔恨、怨恨、希望、失落、憤怒、不滿、爆發、膨脹、渺茫、恐懼、發麻、心痛、愧疚、謎離……
樂國安這個老頭子進來的時候天更冷了,“販大咽!”他穿著一件錚亮的皮衣回答何峰的提問,口裡的熱氣一口一口出來,像在吞雲吐霧。
這個坐了二十年
牢的老官司卻對自己的命運沒有清醒的認識,“我已經跟承辦員講清爽了,我是幫我朋友的忙去送東西的,我自己也不知道送的是什麼東西!”“你這樣講沒用的!你吃了二十年官司這點都不知道啊?老公里是不會聽你的!現在的問題是老公里有沒有證據證明你知道這個東西是大咽,有沒有證據證明你是去將大咽賣給他們的?這是問題關鍵!”“是老公里倒鉤,是他們打電話讓我把50克東西送過去。”“那你完了!你不要去跟老公里講你是講義氣,沒用的!我提前給你把刑判好,15年!一天都不會錯!錯一天你來找我!”
不知道這個世界是不是真有巧合,總之這個樂老頭的情況跟何峰有著不謀而合的相似。“我已經辦好了護照簽證,準備做好這一票就不做了。下個禮拜就去加拿大!”原來他有個哥哥在那裡,當他這個弟弟在漫漫鐵窗苦苦等待的時候,他的哥哥卻在那邊混得風生水起。
“父母早就不在了,我是他在大陸唯一的親人,他早就讓我過去,可是我總覺得男子漢大丈夫,不能靠著別人的施捨過日子,哪怕最親的人也一樣!從我上次出來到現在五年了,這五年我也做了不少事,我相信自己的腦子是可以的,我也曾經有過幾十萬的身價,可是都壞在了自己的這雙手上,好賭!平時在弄堂裡小搞搞不過癮,就去了澳門,幾次一去,幾年的家底都給敗光了!我家就住在康定路那裡,房子雖然不大,位置很好,我就開了間棋牌室,每天幾個老朋友玩玩,一個月收入也要好幾千!都是死在了自己的這條不肯服輸的心上,自己一大把年紀了偏偏還想找什麼黃昏戀,還想過什麼出國夢!”
不知聽誰說的,這個老樂也關心起我來。
“女人嘛,不就圖個虛榮嘛?都是男人,我能理解你。我還要告訴你,不管結婚沒結婚的,她們都很寂寞,她們沒鳥事,也需要男人!看你怎麼對她們了!談的來了,給你搞一下就搞一下唻,反正也沒什麼損失,大家開心!可是別去搶尖!那是傻幣才做的事!”
“老實說大學生我不會像你一樣,我玩過的女人有一個連了,可是從來沒有像你這樣過!”“你過的好好的,怎麼會去販大咽呢?”“還不是為了早點把錢搞到,早點去加拿大!”“一大把年紀了,去那裡講話又聽不懂,習慣嗎?”“我是去不去都行的,主要還是我後來尋的那個女人,伊想去!”“哦!原來你不是栽在大煙上,是栽倒在大腿上了!跟我一樣!比我玩的還要大!”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我的心頭漂過一絲欣喜。
請衛管教打了幾個電話,桑律師終於來了,他聽了我向檢查院所說的一切,有些失望地搖了搖頭。
“既然你都已經承認了,我現在只能為你往最輕的地方辯護,爭取把刑期減到最小。對了,你們公司也已經為你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現在還是沒有成功。沒有辦法,公司只好把你開除了,也希望能夠將與你的關係處理完畢。你以前的私人物品,包括膝上型電腦、數碼相機、兩部手機之類,在這些物品的處理上,我和你們公司與你的家人意見不夠統一,我和你們公司本著為你負責考慮,只肯將東西交給你本人,以免在物品的數目上產生分歧。但你人在裡面,接收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公司委託我將你的物品暫時保管,等你刑判好了到監獄穩定下來以後,我再到監獄跑一趟,將東西送給你。現在,你要將物品清單核對一下,沒有問題的話在上面籤個字,並寫上‘我本人所有的以上物品全部委託交由我的辯護律師桑朝陽保管’。”
“這兩天我一直在忙著你的事情,開庭的事情,我已經找到了你的主審法官,去跟他溝通過了。他說22號在通江法院的7號審判廳開庭。至於辯護,只有搶尖既遂與未遂的區別,想再要爭取犯罪中止現在看來是不太可能了。至於刑期,法官說也就是判個三四年吧,我說那就三年好了。小夥子以前從來沒有做過錯事,法律應該在允許的範圍內充分考慮到他的這個情況。”“桑律師,我聽這裡面的一些老官司說,搶尖未遂一般來講也就是判個一年半到兩年左右的樣子,是這樣嗎?”“這個問題我已經跟你說過,搶尖罪,只要罪名成立,法定刑是3-10年,如果有惡劣的情節要判10年以上、無期徒刑直至死刑。你所說的未遂,司法上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法律規定是‘可以’而不是‘應當’;另外一個,是‘從輕’或者‘減輕’。‘從輕’就是在法定刑的範圍之內給予較輕的處罰,但是一般來講不會低於三年,而且一般來講也不太可能判法定的最低刑罰,也就是三年。要是減輕,那就應該在法定刑之下判刑,也就是三年以下。這裡面的彈性空間很大,你也讀了這麼多年的書,有些話我就不跟你繞圈子了,這裡面文章大的很。搶尖未遂,法律規定是一般不應超過5年。也就是說,在5年以下判刑,都是可以的,當然,法官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我去找了你檢查院的承辦,她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她說只要你認罪,開庭的時候她不去都可以。一般來說,如果不是簡易廳,檢查官是一定要到場的。我現在只有爭取去多跟法官說說好話,爭取得到他的同情。”
接見律師回來,我充滿了迷茫迷惑與不解。但我已不想去跟何峰羅嗦了,省得他再來打擊我。現在,距離開庭的日子,還有8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