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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地師-----第412章 詭異的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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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詭異的冷靜

第412章、詭異的冷靜

現世一直有五行鬼的傳說,比如五鬼搬運術。

然而實際上五行鬼的形成可不容易,特別是能在火焰中存活下來的火行鬼就更不容易了,這要是遇到一個,機率真的比中彩票還小。

如果五行鬼這麼容易出現,姜子牙也不會在當年收下五鬼了。怎麼說也是崑崙門人,聖人門下,這眼光眼界自然不會太差。

而且,如果這個小保鏢真的成了火行鬼的話,體表肯定也會有鬼火燃燒,事實上,林楓開了眼,看到這個保鏢鬼魂的時候,並沒有看到他體表的鬼火。反而只看到不斷消散的靈子。

當靈魂轉化為靈子的時候,真的是比用了孟婆湯還要有效。

“聽說你們的關係。這是不是要回避一樣。”馮自學說。

果然,馮自學這是打算使用親朋迴避的節奏啊!

“我們沒有關係。”林楓說。

他的聲音不大,卻足以讓附近的人聽到。

孫蕾猛地轉頭看向林楓。

馮自學警官“嗯”了一聲,然後沉聲道:“林楓同志,您能說一下,您發現屍體時的情況嗎?”

林楓點頭道:“那是在晚上十點出頭的時候,我想起家裡面還堆著一些垃圾沒有丟掉,所以就整理了一下,拿垃圾出來丟,順便重新擺放了一下垃圾回收點的垃圾,沒想到在我擺弄的時候,就發現兩個垃圾袋子裡的東西有古怪……之後,我們就給馮自學警官您打電話報警了。”

“嗯……”馮自學警官點了點頭,並沒有覺得林楓有什麼古怪的地方。

如果非要說的話,就是林楓太過冷靜了。冷靜得就像林楓真的與趙雅沒有了任何關係一樣。

林楓真的與趙雅沒有了關係嗎?

不!怎麼可能。他只是進入了忘情狀態罷了。

這是他一直避免進入的狀態。不過為了儘快找到趙雅,他就只能儘可能地斬斷感情的束縛。這種時候,任何主觀的情緒波動,都是沒有幫助的,相反,還極有可能拖後腿。

唯一不好的是,這種狀態下。不僅會讓人冷靜,還會讓人無情。

林楓之所以出手,便是因為他與趙雅的感情。然而,沒有了感情的羈絆後。人是冷靜下來,然而卻也太冷靜了。冷靜地都沒有人味兒,就差在臉上寫上“生人勿近”了。

旁邊一位鑑識官忽然開口道:“馮自學警官,裝屍體的垃圾袋上有發現指紋!”

馮自學警官立刻扭頭看向林楓:“林楓同志,能請您配合。採集一下你的指紋嗎?當然,我們並不是在懷疑你,只是為了方便和嫌疑人的指紋進行區分……”

“呃……”林楓愣了一下。

指紋,也叫掌印,即是表皮上突起的紋線,由於人的指紋是遺傳與環境共同作用的,其與人體健康也密切相關,因而指紋人人皆有,卻各不相同,由於指紋重複率極小。大約150億分之一,故其稱為“人體身份證”。指紋是人類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面板所形成的紋路,指紋能使手在接觸物件時增加摩擦力,從而更容易發力及抓緊物件,它是人類進化過程式中自然形成的。伸出手,仔細觀察,即可以發現小小的指紋也分好三種類型:有同心圓或螺旋紋線,看上去像水中漩渦的,叫鬥形紋;有的紋線是一邊開口的,即像簸箕似的。叫箕形紋;有的紋形像弓一樣,叫弓線紋。各人的指紋除形狀不同之外,紋形的多少、長短也不同。據說,現在還沒有發現兩個指紋完全相同的人。指紋在胎兒第三四個月便開始產生。到六個月左右就形成了。當嬰兒長大成人,指紋也只不過放大增粗,它的紋樣不變。

指紋是人類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面板所形成的紋路。指紋能使手在接觸物件時增加摩擦力,從而更容易發力及抓緊物件。它是人類進化過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指紋的獨特性也成為了警察抓捕犯人的科學證據。這一點上沒有任何的問題。

但是指紋證據的形成,卻有著很大的問題。

第一類是明顯紋,就是目視即可見的紋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轉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紋卡上成為基本資料。

林楓除了加入國?安,手上沾過這樣的東西。現在的他根本不可能再沾這樣的髒東西。

第二類是成型紋,這是指在柔軟物質,如手接觸壓印在蠟燭、黏土上發現的指紋。

這同樣不適用塑膠袋。

第三類是潛伏指紋,這類指紋是經身體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轉移形成的指紋紋路,目視不易發現,是案發現場中最常見的指紋。潛伏指紋往往是手指先接觸到油脂、汗液或塵埃後,再接觸到乾淨的表面而留下,雖然肉眼無法看到這些指紋,但是經過特別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別的化學試劑加以處理,即能顯現出這些潛伏的指紋。鑑識人員最常接觸到的指紋是潛伏紋。如果指紋是留在金屬、塑膠、玻璃、磁磚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檢驗方法就比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選擇顏色對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紋;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細的鐵粉顆粒,用磁鐵作為刷子,來回刷掃,顯現指紋。如果指紋留在紙張、卡片、皮革、木頭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須經過化學處理才能在化驗室顯形。

這似乎可以符合林楓了,然而現在的林楓雖說不是什麼不垢不淨的琉璃體,但是卻也已經完成了內迴圈。

這是所有修真的一個小技巧,以降低自身對外界靈氣的需要。

說白一點,就是隻有林楓願意的時候,他才有可能留下指紋,其他任何時候,哪怕是他把那兩個垃圾袋拎出來的,也不可能留下他的指紋來。

“馮自學警官,不用這麼麻煩的。事實上,我在碰那兩個垃圾袋的時候,是戴著手套的。”

“這樣啊!”馮自學警官微微點頭。不再多說什麼。

戴著手套丟垃圾,這事很常見的。

都說魔都小男人嗎?就是戴手套摘菜、洗菜,在魔都也是常態。不像是農村,戴手套幹家務。還是很少見的。更不為老一輩們所喜。

這時候,馮自學的助手齊河警官快步走到了馮自學警官身旁,小聲道:“馮自學警官,死者的臉部被徹底燒燬,雙手無法採集到指紋。因為被燒焦的緣故,可能連DNA也無法提取,所以暫時無法與報綁架的幾位受害者進行比對。不過,法醫剛才發現死者上顎有兩個鑲牙,或許可以藉此確認身份。另外,這一次的案件,還有作案手法,如果沒錯的話,應該和上週五發生的那件案子是同一人做的,屍體的內臟都有摘取的痕跡……”

馮自學警官冷著臉聽著。然後嘴裡面忽然罵道:“……混蛋!該死的凶手!混帳王八蛋!”

身為警察,雖然見多了凶殺案,但這次的案子,還是讓馮自學警官忍不住罵出聲來。犯下這種案子的人,簡直該死,應該直接千刀萬剮!

綁架殺人不算,還要折磨,摘取內臟,這得是多麼變態的變態才會乾的出的惡事。

齊河只是在馮自學耳邊報告,但卻也足夠讓林楓聽到了。

林楓皺了皺眉頭。看向不遠處記錄著什麼的員警,問道:“死亡時間確定了嗎?”

那個員警愣了一下,不知道林楓是誰,不過他還是直接搖頭道:“沒有。因為屍體被焚燒過的緣故。所以常規手段無法推斷出死亡時……”

“死亡時間是在四個小時以前。”林楓直接給出了斷言。

別的他不敢說,凡是有生命的個體,判斷一下他們的死亡時間,他真的挺擅長的。

身為生命法則擁有者,如果連這都判斷不出,他也就別稱什麼法則擁有者了。

“嗯?林楓同志。你有什麼依據嗎?”馮自學警官連忙問道,“你是不是有發現什麼重要的線索?”

“沒有。”林楓搖了搖頭,“不過,我的感覺,死亡時間應該就在四個小時之前。另外,凶手應該是在故意挑釁警方吧?”

只可惜法則不是什麼科學的證據,不可以拿出來說。

“啊?”馮自學警官無奈,然後說道,“林楓同志,推斷死亡時間這種事,還是需要證據的。”頓了頓,馮自學警官又說道:“至於我們警方的調查進度,很抱歉,我無法告訴您。”

林楓低頭看了看已經即將消散一空的保鏢的靈魂。

以異乎冷靜的口吻說道:“馮自學警官,真的不能告訴我嗎?您知道的,我是這次被害者的第一發現人。雖然不知道凶手的動機是什麼,但是以這樣的方式殘忍殺害一個人的行為,絕對是人神共憤。我的能力,馮自學警官您是知道的。如果可以的話,請您把案情告訴我,我會用盡全力,抓住可惡的凶手!”

這時候的林楓還是那麼冷靜,就像是一潭靜如鏡面的潭水一樣,波紋不驚。

只是為什麼?

為什麼會讓看到他的人,心中發毛。

很好的冷靜,所有警察都巴不得出現的家屬冷靜。今天終於出現了。

但是為什麼這麼詭異?

詭異到我們寧願他又哭又鬧。

第413章、奸過壞人的好人

林楓的冷靜,帶給他們的壓力非常之大。大到馮自學都不知道怎麼開口。

是了。他說這人是趙雅的保鏢。可是他的表現……

不!不對!不可能是他。如果他是凶手,他不會就這麼丟棄在這,也不可能報警。

馮自學警官盯著林楓,表情肅穆,並不開口。

他很明顯在掂量著林楓有沒有可能是凶手。畢竟這類案子,熟人,特別是男女朋友、丈夫,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大概可以佔到七成,不,八成吧!

林楓無心參與他們的案犯推理,無情狀態的他也一點兒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受到了懷疑,他只是繼續說道:“馮自學警官,剛才喬河警官說的話,我也聽到了。上週五的時候。發生過類似的案子,很有可能是同樣的凶手,對嗎?這也就是說,凶手還有可能繼續犯案。對不對?要是我能知道相關案情的話,或許就能早一步找到凶手,就有可能挽救其他即將被侵犯的無辜孩子。所以,請您務必告訴我相關案情!”

林楓不是因為死的是趙雅的保鏢,而是因為他現在的狀態。處於無情狀態的他。死人顯然是與他的道相牴觸的,找出凶手報仇,也是林楓應該做的!

哪怕,只為了心安。

“嗯……”馮自學警官忽然拉開了警車的車門,坐了進去。

馮自學也做出了選擇。

林楓也沒有說什麼,立刻跟著一起坐了進去。

這也是這種狀態不好的地方,情商降的太低。

嗯--也不能說是情商降的太低。而應該說是不在乎吧。

自己有證人證詞,可以輕易地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且無論馮自學怎麼想,都無法否認這些。甚至馮自學拒絕了,對他的影響也不大。他自有他的渠道。

去掉了感情上的累贅,大腦可以充分地調動。傾刻間便有了那麼多有效率的選擇,林楓又怎麼會去刷馮自學的好感度,只為了接近這個案子呢?這才叫浪費時間吧!

而馮自學警官卻呆了一呆,組織了一下語言,然後才說道:“林楓同志,接下來我跟你說的,照紀律我是不應該跟你說好。”

不呆都不行。就剛才齊河向自己報告的那麼小聲,他都聽的到。要不要這麼炫耀啊!

“我明白。算我欠你一個人情。”林楓說。

“不,是我還你的人情。”

在判斷出林楓不可能是凶手後。馮自學大大方方地還了他的人情。

林楓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麼。

他繼續說:“我今天和你說的案情,不論如何,請您務必對媒體記者保密。如果要是洩漏出去的話。恐怕會有大麻煩。”

這就是魔都啊!

為什麼叫“魔都”,自然是它的邪性。在別的地方,什麼都算不上的記者,在這兒,他們特別的邪性。

頓了頓,馮自學警官又繼續說道:“事實上。今天的這名被害人,是第三名受害者。”

林楓皺了皺眉頭:“那喬河警官之前說的,上週五的案子……”

“那一次的死者,是第二名受害者。至於第一名受害者,是在兩年前出現的。兩年前,三月二十號,我們警方接到了報案,說家中十六歲大的女兒被綁架了,綁匪勒索一千萬的贖金。我們警方立刻展開了行動,經過部署後,終於在綁匪取贖金的時候把他們堵在了車裡。”

“當時車子裡面一共有兩個人,都戴著面具,司機開車撞開警方的人,想要逃走。無奈之下,我們開了槍,雖然擊斃了其中一名綁匪,但另外一個人卻也趁機逃走。之後不久,我們警方就收到了綁匪的電話,告訴我們,他一定會報復的,然後,幾天後,在報警那家人的門口,發現了兩個包裹,裡面有被分屍的女孩屍體。”

“嗯……”林楓表情冷漠。

是不是慣犯,對林楓的區別都不大。他現在的狀態下,殺個把人真心沒有任何的負擔。

馮自學警官又繼續說道:“那件案子當初引起了廣泛關注,我們警方認真調查了許久,雖然查明瞭那個死者的身份,但卻無法找到他的同伴,甚至於連長相都不知道。時間過去了兩天,我們本來以為,那個綁匪偃旗息鼓了,沒想到,他居然又跳出來犯案。而且,這一次,他也不是為了贖金,只是為了報復!”

“只是為了報復嗎?”林楓問道。

馮自學警官點頭:“沒錯,只是為了報復。上週五的案子,被綁架的同樣是個十六歲女孩的案子,她的父母為了孩子的安全,並沒有報警,籌夠了贖金後,到了指定交付贖金的地方,卻沒有任何人去取。反倒是沒過多久,家裡面接到了來自綁匪的電話,稱他們女兒已經被殺掉了,丟棄在某個垃圾回收點。一樣,被殺後分屍。”

“我們警方進行了現場取證,現在得到的證據。可以確定綁匪至少有兩人,而且就是兩年前的那一夥綁匪!”

“你們怎麼確定的?”林楓眯著眼睛問道。

馮自學警官道:“指紋。他們故意在裝著武村孝子屍體的紙袋外面,留下了沾著血的指紋。經鑑定,那和兩年前我們從綁匪車內採集到的指紋相吻合。就是同樣的人沒錯。而且,從他們的行為判斷,他們故意勒索贖金,只是為了吸引我們警方注意。他們,是在向我們挑釁!”

“……”

林楓沉默。

這是一夥為了殺人而殺人的瘋子啊!

不過為什麼會綁架趙雅。如果從他們的習慣來看。他們不是應該綁架十六歲的女生嗎?

十六歲,不僅是一個女孩的花季年華,更重要的是這同樣是身為人類的一個黃金時段,身體器官發育完整,茁壯成長的年段。

沒錯!當林楓聽到馮自學對這個案子的講解,下意識地林楓便想到了人體器官組織。

這是一份因果。

當林楓第一次幫了那個姓李的,這因果便結下了。

本來,他們如果不動趙雅,這因果還接不上。

不說一國兩制,單單林楓願意以金錢來了結因果。這因果便足以了了。

與林楓比起來,林楓已經成長為一頭茁壯的大象了,而綁匪,只要他們一天沒有超凡,他們就只是一隻螞蟻。

螞蟻與大象的因果,做主的從來都是大象。這也是為什麼準提不斷來東方,說某某與他有緣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修士們有膽量坑帝王的原因。

換句話說,當螞蟻主動與大象結下因果的那一刻起,決定了開始的螞蟻,便已經失去了喊結束的資格。

“馮自學警官。請問陶家人沒有人報綁架嗎?”林楓問道。

馮自學警官搖頭:“沒有。老實說趙女士的夫家……”

說到這,他無奈地停頓了一下。

世人多愛財,而且越是經濟發達的地方越是明顯。

有句話說,如果有20%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就敢於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於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

而趙雅代表的可不僅僅是什麼300%的利潤。

幾百億的身家,這是怎樣的利潤。不用說,只想一想。便足以讓人頭暈。

甚至馮自學都懷疑是她的“親人”在下手。不然他們為什麼不報警,不僅不報警,反而第一時間跑去查公司的帳,找律師辦理陶桃的領養手續。

馮自學不是沒有努力過,他向上級反應過,要求過徹查。然並卵。

就像那無數的汙染產業,無數的“挖坑代表”一樣。

有些汙染企業的建設和生產,這些企業的存在難道“人民政府的環保部門”不知道?難道汙染企業的負責人是法盲?難道環保部門的負責同志是法盲?他們為了利潤(資本)敢踐踏中國的法律。

最近“挖坑代表”在北京違規建設,難道這樣“人大代表”是法盲?建設後的利潤(資本)驅使他敢於踐踏法律。

近來抓獲的“偉大的貪汙領導們”,有很多是博士、碩士的學歷,有的還是院士,這些人大多數是“人大代表”,是中國法律的制定者或監督執行者,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比我們廣大老百姓懂的多,可是他們敢於貪汙受賄,敢於踐踏我國的法律。

有的企業(集團),為了利潤,大肆發展黑惡勢力,建立“自己的武裝”,踐踏人間法律。

有的貪官,為了收取賄??賂,把造假文憑、假簡歷的人,用“潛規則”的方法,提拔重用到領導崗位。

這樣的事例還很多很多。

以上所說踐踏法律的人,哪一個不懂法律,哪一個不是“知法犯法”。

那樣的利益與趙雅比起來,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了。

馮自學雖然是標兵代表,他卻一點兒也不呆傻,從不覺得他一個人的正義便可以對抗一個利益集團。

不然,為什麼他會告訴林楓這些。又為什麼那麼巧,孫蕾找來了林楓,他也出現了。

說他老奸巨滑,借力打力,而且還表現得似乎是欠了林楓的人情,不得不說一樣。

這一切都只不過是他的表象。

真正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在魔都,好人想抓壞人,只能是比壞人還要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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