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倒在了碗裡面,香氣撲鼻。米米晚飯沒什麼胃口,根本沒有吃多少,她這個時候肚子餓了,眼睛望著鍋裡的肉,好奇道:“這鍋裡煮的,是什麼肉?”
簫愁道:“人肉。”
米米打蛇順梢上,說道:“那我還從來沒有吃過,讓我嚐嚐好不好。”她的肚子這時候咕咕的一叫,讓她滿面通紅,很快一碗肉擺在了她的面前。
肉自然不是人肉,而是一鍋香噴噴的狗肉,精選上等肉嫩的小狗,加上腐竹、薑片、大蔥、八角、腐乳等佐料,在鍋裡滾上一滾,真是神仙也坐不穩。米米吃了幾塊,又喝了一小碗酒,覺得瞌睡沒了,精神好了,心情開朗舒服了。
狗肉香氣從簾子裡面傳到了簾子外面,一個軟膩膩的女子聲音傳來:“好香的狗肉,還懷戀的味道。”簫愁連忙道:“請進,請進,恭候多時了!”這才是今天簫愁約來的女主角。
近來的女子約莫三十餘歲,眉若遠山,目若秋水,尤其她一雙眼睛望著你時候,是個男子都會覺得心臟砰砰的跳,真可以說是個絕色的尤物。這麼一名美貌的女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非但無損氣質,反而有種別具一格的豪放魅力。
經過介紹,這名絕色的美女名叫玉紅衣,以前是青樓工作人員,還是樓中當紅的頭牌,五年前從良和白秋雲做小。米米又多認得一位簫愁舊相識美女。
米米實在覺得簫愁神通廣大,要問白秋雲的不在場證明,能夠直接尋上他枕邊人。男人睡覺時候,對著一雙美麗的眼睛,嘴巴里就不大能夠藏得住話了。酒過三巡,玉紅衣開始敘述當晚白秋雲的行蹤:“那日白秋雲確實並未在家中過夜,他愛好下棋,和方瀟之是棋友,癮頭一上來,就下了整晚上的棋,連覺也沒有回來睡。”
簫愁道:“下棋居然會下整晚?”
玉紅衣道:“白秋雲是個棋瘋子,又老輸給方瀟之,所以愛尋他下棋。這也不是一次兩次,本不值得奇怪。”如此一來,連方瀟之都有了不在場證明,米米稍微安了下心,覺得方瀟之少了些嫌疑,那是很好的。
米米道:“那你問他晚上去哪裡了,他不生氣?”
玉紅衣笑道:“當然是直接問,女子八卦那是天性,越是直接,越沒可疑。我要是套他的話,白秋雲也不是傻子,怎麼會分辨不出來?他和方瀟之下棋的地方是星漢茶樓,可以去問那裡的老闆夥計,我想他總不會說這麼一拆就穿的謊話。”
簫愁道:“我知道了。”
玉紅衣話鋒一轉,說道:“不過你要詢問白秋雲在殺人那一天人在哪裡,做些什麼,其實是沒什麼意義的。似他那樣的人,要殺一個人,何必要自己動手,弄髒自己的手。”
簫愁沉吟道:“他手下甚多,總有一兩個心腹之人,能為他做心腹之事,原不必自己動手的。”
玉紅衣道:“白秋雲他心計深沉,要達到目的,無須自己親為,要殺人,自可借別人的刀。當年我在這煙花之地,也還算頗有幾分盛名,有幾個客人也是十分難纏。白秋雲那時瞧上了我,想要收我入房,若然他親自來討,雖然沒什麼擺不平的,不過落下一個爭風吃醋的名聲,未免顯得美中不足。他是個堂堂體面的世家子弟,偶然風花雪月,也無傷大雅,不過自然也是愛惜羽毛,不會下水溼足了。”
“於是白秋雲有意無意,放出風聲,說是對我有意。其實也不用如何的刻意,只是偶然不經意在人前贊上一句,說那個叫玉紅衣的姑娘,生得確實很美,舞跳得不錯,其他什麼也不用多說了。這麼輕描淡寫的提上兩三次,自然就有人記在腦子裡,掛在心裡面了。白家在東南一帶也算是響噹噹的名頭,而白秋雲在白家也算是位高權重,自然會有人討好他,將我重金買出,幫白秋雲將一切擺平,做得妥帖之後,將我送去和他做小。這個時候白秋雲就三推四辭,說他不過隨口一提,卻叫人這麼的費心,真是好生過意不去。最後他就不願意辜負別人心意,勉勉強強的收了我。你看他不費半點功夫,自然就事情做得十分的乾淨了。”
玉紅衣將酒慢慢的喝了,說道:“你說他那麼一個人,如何就會親手去殺白雅珠,為自己平白惹來麻煩。”
簫愁道:“確實不錯。”他合上了眼睛,慢慢的抽菸,說道:“我要是白秋雲,要除去白雅珠,不必自己動手,也不用派手下前去。只需要尋著一個機會,貌似無意間告訴白小七他身世來歷,母親因何而死,又是誰下的毒手。自然母債女還,當年白小七的母親餘蓮因不甘寂寞,與人偷歡,被白雅珠的母親雲柔枝家法毒殺。白小七自小無母,驀然知道這麼一個真相,加上有心人挑撥幾句,難保不會心生殺機。說不定白秋雲還刻意做出後悔之狀,勸慰白小七千萬不可衝動,免得惹來家法處置,然後白秋雲就能夠在一邊看著好戲了,什麼也不必做。”
玉紅衣咯咯一笑,說道:“確實!如果白家有一個凶手,這人會是白小七,會是其他什麼人,然而決計不會是白秋雲,他可是不會做出這等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