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與閒話男人和女人,誰和閒話更有緣分?女人。
首先是女人比男人更愛說話。“三個女人一臺戲,兩個男人沒好話。”男人和男人在一起,要麼說正事,要麼談女人和性,要麼話不投機,乾脆不說。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則總有話說,天氣啦,物價啦,孩子啦,衣服啦,單位上的閒言碎語啦,鄰里間的雞毛蒜皮啦,明星們的逸聞趣事啦,街面上的最新產品啦,大多是些“閒話”。這時,你想要她三緘其口,保持沉默,比登天還難。所以,如果要刺探情報,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和女人說閒話。只要她說到興頭上,那麼,不等你提問,她就不打自招,主動“坦白交代”了。
其次,女人對於“閒事”比男人更有興趣。比如熱心於給別人介紹物件的,便多半是女人。女人一般比男人更有“閒”,也比男人更有“同情心”。有同情心就有“動機”,有閒就有“條件”,一來二去,就形成了對閒事的好奇心。因此,鄰里之間,一旦要打探別人家的“私事”,派出的探子,便十有八九是女人。
第三,女人比男人更有“想像力”。男人邏輯能力較強,女人則長於直覺與想像。故男人“認死理”,女人“想當然”。說閒話,恰恰是不能推理,只能想像,不能認死理,只能想當然的。如果較起真來,非得弄個水落石出不可,那閒話還是閒話嗎?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大家都想當然,說起閒話來,也就沒有障礙。
即便用閒話作鬥爭武器,也是女人比男人多。因為女人比男人更容易受歧視、受欺負,又比男人更細緻、更**,也就更容易感到不平。男人因為粗放、馬虎、大大咧咧,所以往往感覺不到。即便感到不平,也比較容易“想開”;女人則因無法排遣,就往往“想不開”。想不開就要宣洩,就要報復。但男人的報復多訴諸行動,女人的報復則多訴諸語言。故男人動手,女人動口;男人打架,女人罵街;男人搞政變,女人倒閒話。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女人愛說話。愛說的也愛聽。所以,祥林嫂講阿毛的故事時,“特意尋來”的必是魯鎮上的“老女人”,而“男人聽到這裡,往往斂起笑容,沒趣的走開去”。由是觀之,女人與閒話更有“緣分”。
女人愛說閒話,也更容易被人說閒話。
首先是被女人說閒話。女人比男人更關心自己的同性。不過這裡說的“關心”,不是愛,更不是要搞同性戀,而是一種暗地裡的“較量”或“提防”。傳統社會是一個男人的社會。男人高踞於社會金字塔的頂端,佔據著社會舞臺的中心,掌握著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法律制裁和道德判斷的大權,出盡風頭,佔盡風流,閱盡人間春色,女人則不過是他們的陪襯與附庸。一個女人要在這樣的社會立足,就不能不設法引起男人的注意,也就不能不防備別的女人比自己更年輕、更漂亮、更性感和更具魅力。
所以,女人更關注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在她們看來,男人都一樣。只要自己有吸引力,就不怕沒有男人來獻媚。也所以,在公開的社交場合,男人關心的是自己的預期目的(結交要人、交換資訊、洽談生意等)能否實現,或能否有意外收穫(如豔遇),女人關心的則是自己能否成為眾人注意的中心。因此,一個單位,或一個圈子裡,如果突然來了一個女人,而這個女人又相當“出色”,或氣質高貴,或談吐優雅,或年輕漂亮,或風流性感,便立即會引起注意。男人的注意多半帶有“邪念”,女人的注意則多半帶有“敵意”。雖然都是“不懷好意”,但內容和性質卻大相徑庭。
女人不但關心和注意女人,而且眼光也格外挑剔。於是任何女人都難保不被挑出“毛病”來。一旦挑出毛病,也就有了話柄,則閒話也就油然而生。如果這個女人是“眾矢之的”,則閒話的流佈,也就格外迅速、廣泛。可以說,一個女人閒話的多少,往往是與她受到公眾注意的程度成正比的。越是引人注目,閒話也就越多。社會上的三流小報之所以特別愛刊登女歌星、女影星的逸聞,尤其是關於她們的“婚變”或“偷情”的逸聞,道理正在於此。某些女歌星、女影星會有意製造一些“新聞”,道理也在於此。
不過,說起歌星影星們的閒話來,人們的心理更多的是好奇。甚至在好奇、鄙薄和幸災樂禍之外,也未嘗沒有幾分羨慕。“星”們畢竟離自己太遠,簡直望塵莫及,因此只能“閒談”,也無妨“閒談”。如果是說自己身邊的女人,就沒有那麼客氣了,不把她們剝得一絲不掛,批得體無完膚,是決不住口的。如果這個女人又出了“事”,丟了“臉”,則那份幸災樂禍的快感,就會溢於言表。如果說,有些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己身邊眼前的人比自己過得好,那麼,女人之於女人則尤然。
男人與閒話女人愛說女人的閒話,男人也愛說女人的閒話。
男人只要不帶功利目的,不是為了報復誰、搞垮誰,談起女人來,倒是地地道道的閒談。其心情是舒暢的,其態度是閒適的,其眼光是欣賞的,話題也比較集中,多半討論該女是否性感漂亮。這也不奇怪。子云:“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可見好色也是“人之常情”。再說,除此以外,又議論什麼?莫非議論她學習成績好,工作幹勁大不成?那就不是說閒話了。事實上,一旦男人意識到“這個女人不尋常”.他們也就不再把她當女人看。不是會產生同性間的警惕,就是會產生同性間的敬重,話題也會變得嚴肅起來。
女人談論女人,話題則比較分散,但大體不出以下範圍:一是穿著打扮,二是舉止言談,三是婚戀情況,四是社會交往。議論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道德的評價。如果該女的行為有不夠檢點之處,則多半會引起同仇敵愾的批判。的確,女人比男人更看重貞潔問題。男人看待貞潔的態度是矛盾的。他們多半希望自己的老婆守貞,而別的女人最好都是**。所以即便發現某女有點什麼“問題”,也不會憤怒。女人的態度則表裡如一。嚴於律己的,也不會寬以待人;自己如果不貞,也不會罵別人**蕩。
但貞潔的女人畢竟是大多數,而“不尋常”的女人則不太多。所以,總的來說,男人談女人,意在欣賞;女人談女人,意在批評。男人較少對女人進行道德評價,女人則很難對女人進行審美欣賞。男人的態度是美學的,女人的態度是倫理學的。男人是欣賞者,女人是批評家。
男人愛說女人的閒話,女人則很少說男人的閒話。即便說,也不能那麼放肆,或不能把男人當作男人來議論。再說,在傳統社會,一個女人所能接觸到的男人,除了自己的父親、兄弟,便是自己的丈夫、兒子,又有什麼好議論的?頂多也就是“訴說”而已(比如訴說丈夫的不忠或兒子的不孝)。即便這類話題,說的機會也不會太多。至於家庭以外的男人,則絕對說不得。一說,就會引起一系列問題。總之,男人談論女人,固然會有“流氓”嫌疑;女人談論男人,則可能被視為“娼婦”。相比較而言,後者顯然更可怕。
如此看來,男人似乎與閒話較少瓜葛,其實不然。在中國,男人往往是和女人一樣愛說閒話的(否則中國的閒話愛好者就不會那麼多),而且說起來可能比女人還厲害。前面說到在漢文帝面前說季布閒話的,便是男人(這種事女人可插不上嘴)。可見,男人不說則已,一說,就會說出事來。
這就至少證明了三點:第一,男人也倒閒話,而且也不見得少說;第二,男人的倒閒話,多半有目的,甚至是用於搞陰謀;第三,男人的倒閒話,和女人一樣,也是著眼於他人的隱私和私生活。這就比女人更可怕,也更下作。因為女人的倒閒話,多半沒有什麼直接的功利目的,只不過愛說而已,頂多藉此表明自己的清白,或洩洩私憤。男人是不愛說閒話的。不愛說而說,就多半“別有用心”。朝廷裡,單位上,用閒話來損人、整人、害人,致人於死地的,也多半是男人。何況,女人倒閒話,範圍往往不大,所說也不過雞毛蒜皮,故危害也有限。男人倒起閒話來,那就沒譜了,弄不好就整得別人丟官送命,家破人亡,豈不可怕?而堂堂男子漢大丈夫,不幹正事倒閒話,豈不下作?
其實,即便女人用閒話作鬥爭武器,也比男人值得同情。女人一無權,二無勢,三無力氣,當然只好背地裡嘀咕。男人就不同了。男人完全可以布堂堂之陣,展正正之旗,當面挑戰,公開過招,幹嗎用這下三爛的手段?
也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給逼出來的。誰逼他們來著?專制主義和專制制度。專制就不民主,不民主就沒有言論自由,也沒有輿論監督。大家有話不能公開講,就只好私下講;不能當面講,就只好背地講。私下也好,背地也好,都是“陰”。陰也者,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之謂也。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事情做多了,自然心理也會變得陰暗起來。而心理陰暗的人,又怎麼可能正大光明?
閒話陰謀家中國有陰暗心理的“閒話陰謀家”,差不多都會或都愛做以下幾件事情:
一是“爭寵”。這類人物,自己是沒有什麼獨立人格的,也沒有什麼自由意志。他們總是要依附於某個團體,或某個人,攀龍附鳳,以為進身之階。這就決定了他們必須“得寵”,而且必須“爭寵”。因為得寵是相對的。別人得寵,就意味著自己不得寵。即便已然得寵,也還有更多更高階的寵要得,這就非爭不可。但是,恩寵這玩意,又不是自己想爭就能爭來的,得由上面給。這就要投其所好,阿諛奉承,見風使舵,甚至出賣靈魂。所以這類人,大多有“兩件珍寶”,日“好馬快刀”。馬是什麼馬?吹牛拍馬。刀是什麼刀?兩面三刀。吹牛拍馬就說假話,兩面三刀就倒閒話。
二是“告密”。告密是爭寵的題中應有之義。因為一個人是否得寵,要看他表現好不好,而表現的好壞,又是相對的。別人表現好,就意味著自己表現不好。或者反過來說更確切:只有別人表現不好,才能顯得自己表現好。所以,要爭寵,就得讓上面認為別人不好。這就要告密了。那麼,為什麼不能公開指責別人表現不好呢?因為公開指責要有證據,也得大家承認。這並不容易。公認表現不好的,往往不是對手;是對手的,又往往抓不住把柄。於是只好告密了。告密,並不僅僅只是“密告”(偷偷報告),更是“告密”(報告隱祕)。既然是告密,就能引起注意,驚動聖聽;既然是密告,就神不知鬼不覺,對方既無還手機會和辯解機會,自己也可以捕風捉影,無事生非,造謠編謊,至少也能添油加醋。當然,同時也還能顯得自己忠心耿耿,鐵桿保皇,也就能爭得更多的恩寵。因此,此類小人,幾乎沒有不告密的。
三是“找事”。告密是爭寵的配套工程,找事則是告密的前期工作。告密雖然可以誣告,但總以有據為宜,哪怕捕風捉影,蛛絲馬跡。這就要沒事找事。所以此類小人,幾乎無一不會雞蛋裡面挑骨頭。不過找來找去,也無非兩類。一是政治問題,二是生活問題(又叫作風問題)。前者多半著眼於言論,比如犯上、大不敬、誹謗君父,或者反動言論、自由化言論等。哪怕只是發發牢騷,或者對領導不滿,有意見,也行(而且更管用)。後者則多半著眼於行為,如亂搞男女關係。用政治問題整人則“狠”,用作風問題整人則“毒”。前者能把人“打倒”,後者能把人“搞臭”。如果得而兼,則最能大快此類小人的私心。
再就是“造謠”了。因為並非所有的人都能找到毛病抓住把柄。特別廉正和特別世故的人就不好對付。前者一身正氣,沒有辮子可抓;後者謹言慎行,想抓也抓不住。但不抓,又不甘心,便只好造謠。造謠也容易。因為只要是人,就總會有所動作,有所表現。如果附會演繹,指鹿為馬,無限上綱,便不難課以大罪名,製造新新聞。比如某同志外出調研,便可以說成是去會情婦;某先生房間裡曾有年輕女子出入,自然是叫了小姐。那麼,請問有證據嗎?嘻嘻!這你就傻逼了。這種事情,哪有留下證據的?信不信隨你好了!
其實,這些傢伙又何嘗一定要你信?只要有人聽就行了。而且,他們越是表示不在乎你信不信,就越是有人信。結果,被誣陷的人便渾身是嘴也說不清。
何況也不一定要造謠,還可以對已然存在的事實另作解釋。這就更便當。只要存心找碴,隨便什麼都可以往壞裡說,而且種類還挺多。笑,可以解釋為“幸災樂禍”,也可以解釋為“笑裡藏刀”,還可以解釋為“皮笑肉不笑”。哭,可以解釋為“兔死狐悲”,也可以解釋為“貓哭耗子”,還可以解釋為“劉備哭荊州”。不哭不笑也有話說。不是“冷酷無情”,便是“心懷鬼胎”,要不然就是“故作鎮靜”。你說不是這麼回事?那麼請問你哭了沒有?笑了沒有?不是麼!
這實在是防不勝防。
在上述魍魎行徑中,閒話都充當了重要角色。罪名既多從閒話中收集,告密亦不妨採用閒話方式。用倒閒話的辦法來告密,萬一查無實據,也不會構成誣告,因為那原本不過是閒話。閒話都是些道聽途說,也就是別人說的,自己不必負責。再說,這個人的閒話這麼多,至少也能證明他口碑不好。就算這些閒話都是謠言,怎麼別人沒有?
當然,一旦陰謀得逞,成了氣候,那就不再是倒閒話,就要大做文章,甚至大開殺戒了。歷史上那些奸臣們是這樣做的,“文革”中康生之流是這樣做的,現在某些成天拿著放大鏡在別人的著作文章裡找問題挑毛病,隨時準備打棍子扣帽子的人,也想這樣做。
這類小人,人數不一定很多,危害卻不小。我們還真不可“小看”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