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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中國人-----一 無愛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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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無愛的婚姻

無愛之婚家庭的基礎是婚姻。

婚姻在中國被稱為大事。中國人的大事並不多。在國,無非“祀”與“戎”;在家,則無非“婚”與“喪”。相比較而言,“婚”又比“喪”重要一點。因為兩性的結合,家庭的建立,血統的延續,血緣的擴充套件,都自婚姻始;一個人的正式成人,也自婚姻始。所以是大事,而且是“終身大事”。

然而,這個“終身大事”,與那兩個定了“終身”的人,又好像沒有什麼關係。

首先,一個人結不結婚,什麼時候結婚,和什麼人結婚,都不歸自己決定,也不由自己選擇。一般情況是媒人替男女當事人找好“物件”,父母覺得挺合意,也就拍板成交。有的也會象徵性地徵求一下子女的意見,但得到的回答多半是“全憑爹爹做主”之類,父母也就眉開眼笑,誇他們是“好孩子”。於是“終身大事”便這樣定下來。總之,媒人替父母做選擇,父母替子女作決定,沒當事人什麼事。

接下來便是一系列莊重、認真、嚴謹、煩瑣的禮節:納采、問名、納吉、納徵、擇吉、親迎。既然選擇和決定都是別人做的,這些程式自然也無勞當事人自己費心,一切都有別人來操辦。自己要做的,只有最後幾道程式:上花轎,迎新娘、拜天地、入洞房。這事別人代替不了,只好由當事人自己來做。但即便是自己做,也不過一如提線木偶,規行矩步行禮如儀而已。這就不禁讓人懷疑:結婚,到底是誰的事?

事實上,在中國傳統社會,結婚從來就不是雙方當事人的事,而是他們雙方家族的事。用《禮記》上的話講,就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代”。也就是說,結婚的目的無非兩條,一是為兩個異性家族締結“親緣”,二是為男方家族承繼“血統”,即“結緣”與“繼統”。結緣也好,繼統也好,都是家族的事,而非個人的事。既然並非個人的事,則當事人也就可以不必操心,不必過問,只須完全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例行公事、坐享其成即可。

這樣的婚姻,當然是無愛的婚姻。

所謂“無愛的婚姻”,並不是說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夫妻都是沒有感情的。事實上,一隻貓,一條狗,在家裡養久了,尚且有感情,況乎“一日夫妻百日恩”?自然多少有些。問題在於,這種感情很難說就是愛情,正如我們很難說貓狗“戀家”就是“愛人”一樣。何況即便有,也不是夫妻生活中最重要的內容。因為它不是婚姻的目的,自然也不是婚姻成立和維持的原因。比如梁山伯與祝英臺兩情相悅,卻不能結合;焦仲卿與劉蘭芝夫妻恩愛,卻又必須離異。

關於離婚,中國古代有準予離婚的“七出”和不準離婚的“三不出”兩種規定。所謂“七出”是:凡無子、**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均可休妻。所謂“三不出”是:凡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者,均不得休妻。無論七出三不出,沒有一條是關於愛情的。而且在事實上,休妻的理由往往不成其為理由。比如孔子的學生曾參,僅僅因為妻子做了一次夾生飯,便把她休了。可見婚姻與愛情無關。

總之,中國傳統社會的婚姻,目的是十分明確的。一是盡義務,即“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二是結親緣,即“合二姓之好”;三是繼血統,即“生兒育女”;四是過日子,即“男人無妻家無主,女人無夫房無樑”。一男一女兩個人,是否有愛情,甚至是否曾相識,都是不要緊的。只要門當戶對,有媒有保,便可結合;只要結合以後,能夠互幫互靠,團結協助,共建家業,就算是模範家庭了。即便不模範,能湊合著過,不打得頭破血流,也行。至於愛情什麼的,則聞所未聞。再說,愛情又不能當飯吃,要它做甚?反正無論對於社會也好,還是對於個人也好,頭等重要的是女的得嫁得出去,男的不打光棍;其次是結婚以後“過不過得下去”,而不是“愛不愛得起來”。

無性之戀這樣的婚姻,不但無愛,也無性。

當然,正如所謂“無愛之婚”並不等於夫妻之間沒有感情,“無性之戀”也不等於夫妻之間沒有**,只不過目的不在性,而在生育,至少要被說成是生育。比如一個當母親的催兒子早早結婚,其理由往往是“想抱孫子”;而“宜男之相”,則多半是媒人對其推銷物件最好的包裝和說詞。甚至一些人納妾的藉口也是老婆不生兒子。總之,在中國傳統社會,性的需要是不能公開的。即便有,也要打著生育的旗號才能合法化。

事實上,許多人的夫妻生活也確實是無性的,既無事前的性吸引,也無事後的性快感,有的只是例行公事或一洩其欲,甚至與**或**沒有多少區別。中國的傳統婚姻中,究竟有多少對夫妻真正享受到“性快感”,這恐怕是誰也說不清的事,因為不可能有這方面的統計數字。況且,即使打聽到什麼,也無可如何。因為婚姻既只關乎生育而無關乎性,則“**不和諧”云云,也就當然不能作為夫妻離異的“正當理由”。相反,男女的“性冷淡”和“性無能”,有時還會受到讚揚,叫做“不好色”、“不**蕩”。比如江湖上的好漢,便大都“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或“為女色的手段卻不會”。相反,性慾強烈且精於此道者,不是流氓惡棍如西門慶,便是娼妓**如潘金蓮。

總之,在中國傳統婚姻中,選擇的標準既沒有愛,也沒有性。就不少“正經人家”而言,男方首先要考慮的,是女方是否“賢淑”,其次則為是否“宜男”;女方要考慮的,則是男方是否“可靠”,其次則為是否“富有”(至少要有能力養家)。至於男女雙方是否產生性的吸引,則不在考慮之列。相反,有此可能,沒準還會壞事。在中國,漂亮性感的女人被稱作“尤物”。這多半也就是禍害、妖孽、妖精、狐媚等等的同義語,當然要不得。同樣,一個青年男子如果風流倜儻,憐香惜玉,則不是“採花賊”,便是“浪蕩鬼”,反正不是好東西,豈能把女兒嫁給他?依此邏輯,則最好是男的方正古板,女的木訥冷淡,或女的不性感,男的無魅力,除了製造人口,再無性的需要,便是模範夫妻了。

這樣一來,夫妻生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內容也就被排斥了。當然,在事實上,它可能是排斥不了的。而且,情深意篤、美滿和諧的夫妻,也不一定沒有。但這並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多半要靠運氣。就多數夫妻而言,他們對於性的態度,一如他們對待婚姻的態度,是接受常規和承認現實。反正自己別無選擇,該怎麼著就怎麼著吧!對於做丈夫的來說,有老婆總比沒老婆好,好歹比打光棍強;對於做妻子的來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既然自己是“他的人”,也就隨他好了。於是,在既排斥了愛又排斥了性以後,剩下的就只有欲。只不過這欲,被說成是為了“傳宗接代”而已。

這就等於把人降到動物的水平了。因為只有動物的性關係才是以生育為目的。然而即便是野生動物,**前也有性吸引和性選擇。然而傳統婚姻卻可以把兩個素不相識、連面也沒見過的人強行捏在一起,“彷彿兩個牲口聽著主人的命令:‘咄,你們好好地住在一塊兒罷!’”(魯迅《熱風隨感錄四十》),豈非“禽獸不如”?

更可惡的是,這種男女關係還要被說成是最“正當”和最“道德”的,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這種“道德”,究竟是“有德”,還是“缺德”!當然,它也不能不最終引起人們的反抗。於是,當中國人開始有了科學、民主、自由、平等的觀念,不少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求婚戀的自由。事實上,中國新時代的到來,不僅是從打倒皇帝開始的,也是從廢除包辦婚姻、提倡自由戀愛、主張男女平等開始的。如果我們對中國傳統婚姻的無愛和無性有充分的理解,對此也就不會有絲毫的奇怪。

婚外之情婚姻以結緣為目的,就無需愛;以繼統為目的,就無需性。於是,要想得到愛,滿足性,便只有寄希望於婚外。

當然,一般地說,只有男人才有此權力和可能。

男人的第一個辦法是納妾。納妾是婚內還是婚外?不好說。妾不同於妓。妓“人盡可夫”,妾“專事一人”;妓之子為“私生”,妾之子為“婚生”。如此,則妾在婚內。但妻家與夫家是“親家”,納妾則並無“合二性之好”的婚姻關係。如此,妾又在婚外。總之,妻在婚內,妓在婚外,妾介乎二者之間,算是半婚內半婚外吧!

然而妻又不如妾,因為納妾比娶妻更多主動性和選擇自由。何況娶妻與納妾,標準也不同。“娶妻娶德,納妾納色”。德讓人敬而遠之,色讓人親而近之,這就頗不一樣。再說,妻角色繁多(賢妻、良母、佳媳、嚴婦),任務繁重(輔佐丈夫、教育子女、孝敬公婆、管理家政)。這些事都不好做,都容易得罪人,也不一定討丈夫喜歡。妾則只要伺候得老公眉開眼笑就行了。於是,那些有妻有妾的人,便多半疼妾甚於愛妻。

豈止是“妻不如妾”,而且是“妾不如婢”。納妾雖不一定非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一般也要父母批准。與婢私通,或將婢收房,卻全憑自己興之所至。何況婢的社會地位極低,與男主人之間反倒較少糾葛。因此儘管男方的態度,絕大多數是玩弄、佔有,甚至霸佔,但在“閒取樂”之外,也未嘗沒有“不了情”。愛,是一種主動的行為。外界的干預和指揮越少,愛的可能就越大。

愛不但要主動,而且要平等。夫妻好像是平等的,卻又是一種禮儀關係,公務多於私情,客氣多於**。夫與妾是主僕關係,主與婢是主奴關係,亦都不可能平起平坐。因此“婢不如妓”。因為嫖客與妓女,是買賣關係。一家願買,一家願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豈不“平等”?換個角度說,一個是浪子,一個是**,一個嫖娼,一個賣**,都不是“好東西”。你不用擺架子,我不用裝樣子,豈不也“平等”?如果碰巧一個是風流才子,一個是風塵麗人;一個有才情,一個有風情;一個憐香惜玉,一個色藝雙絕,弄不好也就真會產生愛情。事實上,中國古代許多悽婉美麗的愛情故事,便正是發生在妓女身上,尤其是發生在才子與藝妓之間。其間的奧妙,是很值得玩味的。

收婢要有權,狎妓要有錢,沒權沒錢的就只好去“偷”。偷來的總比買來的放心,何況所偷者為情,其所冒之風險,又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當然,偷情讓人嚮往,還因為它是傳統社會中唯一的自由戀愛,真正的自由選擇。娶妻、納妾、收婢、狎妓,都比不上偷情真實,也比不上偷情刺激。中國人不大敢冒險,大逆不道的事不敢做,用偷情的辦法來小小地叛逆一下,也未嘗不是一種**。所以“妓不如竊”。

如果說偷情的**之一在於風險,那麼,它的麻煩也在於風險。因此,偷情是要有膽量的,而有此“賊膽”的人並不多。大多數人,都只是說說而已,嘴巴上快活快活。實際上也是偷情不如閒話,即“竊不如說”。一方面,沒有風險。另方面,可以放肆。在中國,關於性的閒話是廣為流傳並百無禁忌的。因此,那些“有賊心無賊膽”的男女,便會大講其閒話,好歹也是一種宣洩。

從“妻不如妾”,到“竊不如說”,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兩性關係,真有點每況愈下的味道。這當然是一個必須專門加以討論的問題,這裡不能細說。有興趣的讀者,請參看拙著《中國的男人和女人》。要說明的是,本書無意為納妾、收婢、狎妓、偷情辯護,更不主張大家都去偷、去嫖。只是想說,如果夫妻間情深意篤,家庭中充滿了愛,則即便偶有“打野食”的念頭,也不至於“妻不如妾”或“妓不如竊”。這可不是簡單一句“喜新厭舊”或“**佚好色”就可以打發的。事實上,在中國傳統社會,也包括按傳統觀念和傳統方式組織的現代家庭,夫妻感情都相當淡漠,既不浪漫,也不甜蜜。於是,除個別人尋花問柳或紅杏出牆外,大多數夫妻滿腔的愛心,便都只好傾注在子女身上。

也許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子女在中國,才成了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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