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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中國人-----三 非凡意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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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非凡意義 2

衣與依

其實,衣服衣服,衣與服,都有文化內涵。

先說“衣”。

衣是最貼身的東西,而貼身也就是“依”。依,它的甲骨文字形,是一個人在胞衣中成形。去掉這個人形,剩下的部分,便是甲骨文的“衣”字。所以,衣,最早是胎兒的胞衣,即“人之衣”。同時,衣也就是依,起先是胎兒之所依託,後來是人之所依。人們裹在衣服裡,就像胎兒裹在胞衣中,衣服,豈是小看得的?

這樣一來,共衣就是共依(共同依託同一物件,或互為依託),而同袍就是同胞(好像一母所生,有了血緣關係)。兩個人,如果既同火共食,又同袍共衣,那就既有同一生命源頭,又有同一生命依憑,肯定會親如兄弟情同手足,成為“穿一條褲子”的鐵哥們。

其實,“衣”這個字,本身就有“相依”之意。衣字的字形,無論甲骨文、金文、還是篆文,都是由上下兩部分組成。甲骨金文“象曲領,兩袖中空,左右襟衽掩合之形”,看來真是上衣的形狀。篆文卻是上面一個“人”字,下面也是一個“人”字,許慎說“象覆二人之形”。覆即顛倒、翻動。這兩個人在那裡顛來倒去地幹什麼呢?當然是在“體貼”。後來這兩個相互體貼著人的中間又多一個較小的人(大約是生了孩子),就成了甲骨金文的“依”;孩子長大了站在兩個人的旁邊,就成了篆文的“依”。孩子總是要依靠、依賴、依傍大人的。可見,衣也就是依,就是相互依存,甚至相依為命。

這當然很重要。所以“依”這個字的使用頻率便很高:依傍、依從、依附、依歸、依順、依隨、依託、依循、依仗、依允、依照、依憑、依據、依靠,甚至依賴。這也不奇怪。依,首先是二人關係,或人際關係,或人與人的關係。這種關係,在以群體意識為思想核心的中國文化這裡,當然是頭等重要的關係。

依則戀。依戀是中國人所謂“人情”的核心。父母在,不遠遊,承歡膝下、繞行膝下等等,講的都是依戀之情。戀家、戀國、戀父母、戀故鄉,甚至戀古人,也都是中國人特有的情感。就說鄉戀。中國古典詩詞中描寫鄉戀之情的,真是何其多也。——“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杜甫);“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王維);“無端更渡桑乾水,卻望幷州是故鄉”(劉皁);“故鄉今夜思千里,霜鬢明朝又一年”(高適);“不用憑欄苦回首,故鄉七十五長亭”(杜牧);“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等等等等,無不膾炙人口。

鄉土尚且難離,何況最“貼身”的夫妻和情人?當然也是依且戀的。事實上,中國的男女關係,更看重的是“依戀”而不是“**”。西方人的兩性關係,往往帶有好奇和探究的內容,因此不憚於婚前性關係,也樂意於與不同的男女成為性夥伴,為的是多一些體驗和經驗。中國人的婚姻,卻主要不是為了“一夜之歡”,而是要“相依為命”,“地久天長”。因此,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便是“以身相許”,定了“終身”的。如果被那男人“始亂終棄”,便會“痛不欲生”。像西方女人那樣滿不在乎另尋新歡的事,她們連想都不會去想。要想,也是“尋短見”。

其實男人也差不多。一個多情的男子,如果和一個女人發生了關係,哪怕這女人是妓女,也會產生依戀之情。“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晏幾道),其所念念不忘依依不捨者,不過只是“彩袖殷勤捧玉鍾,當年拼卻醉顏紅”的一位歌女,是否真有性關係都未可知。甚至只有“一面之交”,也能產生依戀之情:“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崔護)。

依戀之情既然如此之重,所以離別就是極其痛苦的事:“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李商隱)。一旦重逢,便喜出望外:“今宵剩(只管)把銀釭(燈)照,猶恐相逢是夢中”(晏幾道)。總之,依戀、眷戀之情是“人之常情”。一個沒有依戀、眷戀之情的人,會被看作是“無情無義”,而一旦無情無義,也就“形同禽獸”,甚至“禽獸不如”。因為連阿貓阿狗、小雞小鴨,也有依戀之情呢!

衣與服

再說服。

衣服又叫“衣著”。著,就是“附著”,或“加上去”,比如著色、著墨,當然還有著裝。所以,衣服也就是“依附”。

依附者是不能脫離被依附者的。沒有被依附者,依附者就沒有“著落”。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身之不存,衣將焉附?所以依附與被依附者的關係,就是一種從屬關係,叫做“服從”(像衣服從屬於身體一樣)。服從得好,叫做“服帖”(像衣服貼在身上一樣)。服帖才會受到“體貼”(貼在身上),才能被“關懷”(摟在懷裡),也才有可能“進身”(地位上升)。事實上,中國傳統社會要求的,就是這樣一種“人身依附關係”。每個人都依附於另一個人,或依附於群體,就像衣服之依附於身體:子女依附於父母,妻妾依附於丈夫,下級依附於上級,所有的人都依附於皇帝。皇帝似乎沒有什麼人要依附,因此是“孤家寡人”。其實皇帝也要依附的。他依附於皇權,依附於國家和民族這個群體。一旦失權亡國,那就“豬狗不如”,甚至只有“死路一條”。

可見依附者固然不能脫離被依附者,被依附者也不能脫離依附者。於是依附者也好被依附者也好,便都有義務來維繫這種關係,只不過其義務各自不同。子女、妻妾、臣民的義務是“服從”。表現為道德要求,就是子孝、妻順、臣忠。父母、丈夫、君王的義務則是“關懷”。表現為道德要求,則是君仁、父慈、夫愛。但服從是首要的。子女、妻妾、臣民如果不服從,那就等於當眾剝掉了父母、丈夫、君王的衣服,是一種極讓後者丟面子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反過來,如果後者無法使前者服從,則等於連衣服都不會穿,同樣是沒有面子的事。所以,“怕老婆”是可笑的,而“怕丈夫”則被視為理所當然,不會成為笑柄。在中國的任何笑話集中,都決找不到一則“怕丈夫”的故事,因為中國人並不覺得那有什麼可笑。

依附的物件並不限於某個人(父母、丈夫、長官、皇帝等),也可以是某個群體(家庭、家族、團體、單位、組織、政府等)。直到現在,中國人如果有了什麼“問題”,也仍然習慣於找“單位上”去“解決”;有了什麼“想法”,也仍然習慣於找“組織上”去“談心”。中國人似乎很少想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成就某一事業,事實上認真做起來也有諸多困難,當然還是“依靠上面”來得便當。即便失誤,也會有人替你擔待,至少不必擔心被“抓辮子”、“扣帽子”和“穿小鞋”。辮子、帽子和小鞋,都是特殊的“服飾”,過來人無不知道它們的分量。當然,有了成績,也首先歸功於領導和群眾,自己則不過只是做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結果,是沒有哪個國家的政府和各級部門像中國這樣責任重大,任務繁多。不但每個人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都要責無旁貸的管起來(管得不好群眾還要“罵娘”),而且一旦為了改革而“斷奶”,還得教會大家如何去“自謀生路”。

依附的物件,甚至還可以是古人、洋人,是某種思想或某一學派。中國人說話寫文章,過去是開口閉口子日詩云,後來是必先引用馬恩列斯,時下則言必稱弗洛伊德或海德格爾等等,只可惜老外並無“關懷”咱們的義務,所以也不見這樣引用有什麼好處。好在咱們這麼說,這麼寫,主要還是一種心理需求。不這麼說這麼寫,別人看了“不順眼”(好像衣服沒穿對),自己心裡也“不踏實”(好像腳下沒穿鞋)。反正靠他人也好,靠組織也好,靠古人也好,靠洋人也好,總得“靠”著什麼:“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大海航行靠舵手”,自己和個人是“靠不住”的。甚至就連上級,有時候也得靠下級。在中國,會做領導的,總是要在群眾中發現和尋找“可靠分子”,以為“依靠物件”,否則便會變成“孤家寡人”,什麼事情都做不成。

於是,一旦依靠物件發生問題,便不知“何去何從”。何去,是“上哪去”;何從,則是“跟誰走”。跟著誰,就朝誰的方向走。所以“何去”取決於“何從”。“從”這個字,簡化得實在好:一個人跟著另一個人。哪怕只是“跟著感覺走”,好歹也是“跟”。誰要是宣佈“走自己的路”,沒準就會被視為神經病。

總之,衣服就是依附。衣服依附於身體,自身依附於他人,由此構成一個龐大而複雜的社會關係網路,在這個網路裡,每個人都如被熨斗燙過一樣,“服服帖帖”。這大概也就是“聖王”們“垂衣裳而天下治”的祕密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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