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弊案
久未露面的公路大王劉根山可能沒有想到,他會因為牽涉紹興一樁小小的弊案,使其龐大的公路王國顯現了瓦解的前兆。
其驟然事發,則與一樁2008年初的由紹興市紀委主辦的紹興市交通局弊案有關。劉根山因涉嫌牽涉其中的經濟勾連。
劉根山在數年間苦心經營,在政商兩界都頗有人脈淵源。三年前的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案,就牽出劉根山在1995年間的三起行賄案件,但最終不了了之。
而輿論對其的上一輪揣測,則是在2003年11月間。當時,與劉根山一同發跡於上海灘“小兄弟”周正毅案發,劉根山選擇在香港滯留半年之久,沒有回滬。
此番身陷不堪,與劉根山在高速公路方面的出手“凶猛”有關。
2008年初,由於牽涉上(虞)三(門)高速建設中的經濟利益問題,紹興市紀委開始著手調查紹興市交通局的一位高層領導。正是這位官員的落馬,使得劉根山進入了相關紀檢部門的視線。
根據茂盛集團的公開資料,劉根山在浙江縱橫多年一共拿下了三個高速公路專案,分別是寧波繞城高速公路、北侖港高速公路和甬金高速公路。
而連線寧波和金華的甬金高速公路就途經紹興,構成了劉根山與這位官員的利益交集。
公開資料顯示,這條公路總造價32億,註冊資本8億。2005年底通車後,金華寧波兩地間縮短公路里程100公里,兩地間車程節約2個多小時。而金華至寧波港的集裝箱車輛行車時間將從以前的5個多小時縮短為2小時,每次運輸可節約成本400多元。
2005年8月,擁有甬金高速控股權的上海茂盛集團又與紹興交通投資公司達成協議,收購甬金高速30%股權。收購完成後,劉根山已全資控股甬金高速。
可以確定的是,甬金高速為劉帶來了鉅額收益——資料顯示,僅僅通車一年內,甬金高速就為劉根山帶來了大約為3億元左右的路費收入,而不用與其他股東“分羹”。
不僅是浙江,上海大本營給劉根山帶來的收入更為可觀。劉根山的茂盛版圖中,共在上海擁有四條高速公路,分別是位於滬青平高速公路、南環高速公路、嘉瀏高速公路和同三高速公路。
資料顯示,茂盛版圖中的公路都獲益不菲。從2005年開始,僅滬青平高速公路和北侖港高速,每年都為茂盛提供接近3億元的現金流,而每年的利息約1.5億元左右,運營成本不過幾千萬。
隨後,這些穩定的現金來源又被設法裝入劉根山當時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茂盛控股。
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資料,2004年6月1日,劉根山透過其持有99.99%權益的香港上市公司茂盛控股,及香港茂盛旗下全資海豐公司,其私人持有的上海茂盛,和上海茂盛旗下的中國華星公司(上海茂盛佔中國華星66.7%的權益)將寧波北侖高速的44.9%權益裝入香港海豐公司,作價2.7億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