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世界著名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的劃分方法,投資者可劃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和公司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是為了“做企業”而投資。戰略投資者往往要求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活動,符合戰略投資者或者其母公司發展戰略的要求,他們往往擁有2~3個主要投資方向、投資時間長且不追求短期收益,他們會與被投資者建立合作伙伴關係,在業務、人員、管理、科技等方面,有長期和深層次合作的打算,謀求領先地位或打造名牌產品,以獲取長期利益。但任何戰略投資者也都是以財務回報為目的,可以說既是戰略投資者,也是財務投資者。
財務投資者以獲得資本回報為目的,所持有的投資份額比較小,對投資物件的上市會有一定支援,但是在經營管理、產品創新、市場營銷等方面,不會帶來特別大的影響,他們只關注投資物件的中短期價值,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套現。
公司投資者一般投資規模很小,投資簡單,無特定投資時限,但可能會較快結束投資以套利。他們大多數缺乏相關行業專長和經驗,也不要求參加企業管理、治理。而戰略投資者則是一種戰略合作伙伴,投資期限長且份額比較大,能帶來管理技術、管理體系。
公司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有很大差別,很容易區分,但財務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之間的差別在現實中並不明顯,兩者的區別主要是在於投資的目的。財務投資者的目的是套現獲利,因此對所投資行業的選擇性並不是很強,他們也不打算讓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戰略、治理結構、管理水平與自身捆綁在一起,而僅僅是看重企業未來收益是否增長,看重實際回報率的多少,看重企業的上市計劃,希望在3~5年內,所投資的企業能夠取得最大增長,然後轉讓或者上市退出獲利,但他們也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控股被投資企業,是否要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產品創新、市場營銷等。
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和公司投資者(稱為一般投資者)的比較
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一般投資者
特 點 和 優 點在行業內擁有行業專長;投資是基於戰略考慮作出的,因此對投資雙方都具有戰略價值;可以實現能力、資源、技術轉移;投資時間長,一般不會在短期內套現 尋求短至中期回報的專業投資;投資決策比較迅速;發生利益的衝突機會較少;對上市有一定支援,特別是價值方面的認可一般為公司成立時的發起股東;一般不要求參與公司治理;一般沒有利益衝突;一般投資規模較小;投資簡單,決策快速
潛 在 問 題存在公司控制權爭奪問題;存在同業競爭問題從營運角度看,技術轉移能力有限;短期至中期內將會套現無特定投資時限;大多數缺乏相關行業專長
示 例同業企業及關聯企業投資銀行、基金公司非戰略目標投資的公司
對於戰略投資者,各個不同的單位或組織根據自身需要給出了不同的定義,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
(1)中國證券會的定義。它認為戰略投資者是指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絡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一般法人持股可以在股票上市3個月後上市流通,而戰略投資者則只能在事先約定的持股期期滿後才可上市流通,且持股期不得少於6個月,這也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對戰略投資者這一概念的最早理解。
(2)招商銀行的定義。它認為戰略投資者是與企業建立了緊密的銀企合作關係、或與其重要業務拓展有密切聯絡、社會形象好、規模較大並願意大比例、大額、長期持有發行人股票的企業法人。戰略投資者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公司或企業成立距今已3年以上;根據最近1年的財務報表,其總資產在30億元以上或其淨資產在10億元以上;經營優良、有良好社會形象的大型企業集團或上市公司;今後願意與發行人保持長期合作關係,並不斷擴大業務量的企業。
(3)中國聯通的定義。它認為戰略投資者是與發行人有業務聯絡、符合發行人長期商業利益、與發行人不存在競爭或潛在競爭關係的,並承諾長期持有發行人股票、總資產30億元或淨資產10億元以上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