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1914年間,福特藉助自己的T型車、與塞爾登(Selden)專利糾紛的勝出和1914年開始進行的對尚在設計中的新車型廣泛的宣傳,為自己建立起大眾英雄的形象。這種名為“Tin lizzie”的T型車,從1908年10月起共生產了19年,賣出了將近1 700萬輛,和那一時期其他汽車製造商生產的汽車數量基本持平,主要市場為美國國內,但仍有25萬輛銷往英國,近100萬輛銷往加拿大。T型車是當時美國社會的主要變革力量,它刺激了大規模的公路建設、城市化及城市的發展,結束了農戶自然隔離的局面,顛覆了農莊馬匹運輸方式的統治地位,第一次使無數人自由遠行的夢想成真。
福特與塞爾登的專利權糾紛,涉及到所有型別的汽油驅動車產品,據說波及汽車製造商許可協會(AlAM)的許多會員企業,持續時間長達6年之久。福特的勝利顯然使得汽車工業從東部金融勢力和工業聯合體的控制下解脫了出來,進而初步確立了福特大眾英雄的形象。雖然ALAM不能像壟斷企業那樣運作,但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是:敢於違背ALAM的意志就等於公然藐視美國的公信力。福特從中獲得了許多有利的政策支援。
福特設在底特律高地公園(Highland Park)的新工廠於1914年1月完成了汽車底盤流水線的安裝,使得零件傳送變為現實,各條流水線和子流水線以精準的順序匯入主生產線。從前需要12小時才能生產一個完整的汽車底盤,現在只需要一個多小時到一個半小時。而這只是使福特變得舉世聞名的一系列改進之一。1914年,美國汽車工業工人的日均工資為2.34美元,而在那一年福特決定給企業的合格工人每人每天至少5美元,同時將原來每天9小時工作制縮減了一個小時,變為8小時工作制,並實施“三班倒”的上崗制度。福特被形容為一位偉大的人道主義者。多數企業都在盡力支付最低工資給工人,同時制定出儘可能的高價,而福特卻將T型車的價格定到不能再低的價位(在該產品的生命週期裡即1908—1927年間,其價格從950美元降到290美元),使價格服從效率和銷量,以保證它被儘可能多地售出。福特預計,如果這一銷售哲學得到廣泛推廣,那麼普通工人就能夠有能力去購買汽車一類的奢侈品,這樣就會使所有人而不單單是企業老闆從中受益,進而推動20世紀50年代美國社會的共同富裕。
福特依靠自己強大的人格魅力去實現他的抱負。他的商業智囊是詹姆士·考森斯,生產智囊為威廉·克努森(William Knudsen)和查爾斯·索倫森(Charles Sorensen),而工業設計師阿爾波特·卡恩(Albert Kahn)負責設計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高地工廠,約翰·李(John Lee)則是工業與人際關係專家和公司社會學部門的建立者,該部門對汽車產業內系統性的人事與勞資關係政策進行了首次嘗試,這一嘗試並不成功,但仍然具有積極的意義。1903—1913年考森斯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他負責組織銷售,控制開銷,經營企業和開發產品。
在1920年的前後十年間,福特的事業達到了巔峰。而這一時期公司的財力在迅速而穩步地擴張。在1917年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汽車工業並未與戰爭有多大關係,福特還曾在1915年非常天真地遊說交戰雙方停止戰爭。但在1917年,他宣佈福特公司將聽從美國政府的安排,轉而將收益用於戰爭,以縮短戰爭程序。雖然未有公開的驚人之舉,但公司果真生產了大量的飛機發動機、軍事車輛和潛艇。同一時期,底特律開始建設紅河工業區(River Rouge plant),福特的汽車產品也達到了最高水準。1919年,福特家族成為福特汽車公司的唯一所有者,他們買下了其他人的所有股份。1920年,其他公司開始在大眾汽車市場與福特展開競爭,主要的競爭方式便是竭力製造效能稍優於T型車而價格稍高的產品。
1920年,福特汽車公司在福特及其家族共同所有者的領導下進行了重組,在此之前還沒有人獨自控制過如此龐大的一個企業。1927年,公司將其主產區從高地公園遷往紅河工業區。隨後最終完全實現了福特自給自足的設想,工廠原料全部來自福特擁有的鐵礦、煤礦、森林、橡膠園、鋸木廠、草場、玻璃廠和鋼廠,全部經由福特擁有的鐵路和輪船運輸。所有這些都是憑藉T型車所帶來的利潤,沒有借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