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平資料
亨利·福特1863年7月30日出生於密歇根州迪爾伯恩市他父親的農場中,那裡距底特律僅八英里(約12.87公里)。他是威廉·福特和瑪麗·福特八個子女中的一個。他在農忙和修理手錶、農機具之餘到一傢俬人鄉村學校上學,學習一些基本的算術和讀寫知識,勉強能夠識字。
福特16歲的時候去了底特律,在詹姆士·福勒機械廠(James Flower?sMachine Shop)做了三年的學徒機械工。他開始接觸到內燃機,並透過修表賺取外快,同時開始思考如何進行大規模生產。隨後,原本在底特律船塢公司幹得不錯的福特突然返回家中農場,在那裡建立了一個小型的機械工廠,並利用閒暇時間在威斯汀豪斯機械公司(Westinghouse Engine Company)做兼職。他用自制的蒸汽機和一臺舊割草機的底盤做了一臺拖拉機。
福特重新回到底特律,在愛迪生照明公司(Edison Illuminating Company)做了一名工程師,並於1893年成為首席工程師。作為愛迪生公司的首席工程師,福特負責公司在底特律的電氣裝置維護,每天24小時隨時待命。沒有了固定的工作時間,福特得以進行製造汽油驅動交通工具的實驗了。他在1893年製造了第一臺內燃機,而他的第一輛汽車——“四輪車”問世於1896年。這輛小汽車的亮點在於將一副四輪馬車的框架安裝到四個腳踏車輪之上,它或許預示著福特後來強調的低價。福特賣掉了這輛車,以獲取製造第二輛車的資金;其後他又賣掉了第二輛,並用這些經費製造了第三輛。他的這種做法不同於許多其他的汽車發明者——那些人儲存著自己的發明。福特預計到自己將來會依賴大眾市場上的銷量增長來獲得發展,而不是依靠超額利潤大有作為。
1896—1903年間,福特陸續製造出了幾輛新車,並獲得了幾個贊助商的資助,這些人中的一些在1899年成立了底特律汽車公司,由福特擔任該公司的管理者,但因為缺乏組織生產的經驗而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成立一年多便宣告解體,取而代之的是亨利·福特公司,新公司的投資人是從前的一位主要贊助商:底特律木材商人威廉·墨菲(William Murphy)。在這幾年間,福特又成功地製造和駕駛了一批賽車,這提高了他的知名度。他還認識了天才工程師切奧德·哈羅德·威爾斯(Child Harold Wills),後者成為福特汽車發展史上一位重要的人物。
這一時期福特認為自己的載客汽車設計尚不完美,因而堅持對正在製造的汽車進行改進,而他的贊助商一心想獲得更多的收益,要求將這些車投放市場。福特於1902年離開了亨利·福特公司,該公司後來發展為卡迪拉克汽車公司。儘管福特在與從前的贊助商打交道的時候得罪了底特律的許多有錢人,他還是很快找到了一群新的合夥人,為首的是一位名叫亞歷山大·麥克姆森(Alexander Malcomson)的底特律煤炭商。福特汽車公司於1903年6月宣告成立,主要股東為福特和麥克姆森,其他股東包括約翰(John)和賀瑞斯·道奇(Horace Dodge),他們為福特汽車製造底盤、發動機和傳動裝置;還有詹姆士·考森斯(James Couzens),他成為福特的商業代表。1905年,在一次與麥克姆森的爭吵後,福特買下了他的股份,這場爭吵的焦點在於究竟是生產高價車還是大眾車,它以福特的勝出而告終。於是,從1905年起,福特開始獨掌公司的財政和經營大權。
20世紀頭一個10年中,美國的汽車工業終於成為獨立的產業,它不再是其他產業的一個實驗附屬部門,而完全專注於汽車製造。當時,汽車銷售是相對容易的事,而生產方法仍停留在萌芽階段。那時,汽車製造正在開始摒棄老式的馬車框架和腳踏車輪,方向盤開始取代舵柄,發動機從司機的座下移到了前端,金屬結構開始取代木質結構。福特所追求的目標是使汽車堅固、廉價且易於駕駛。到1908年,福特的T型車問世,福特汽車公司一舉奠定了行業領袖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