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外閱世-----第三篇 人生如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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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生如夢(中)

藝術的效果藝術常被人視為娛樂的、消遣的玩物,故藝術的效果也就只是娛樂與消遣而已。有人反對此說,為藝術辯護,說藝術是可以美化人生,陶冶性靈的。但他們所謂“美化人生”,往往只是指房屋、衣服的裝飾;他們所謂“陶冶性靈”,又往往是附庸風雅之類的淺見。結果把藝術看作一種虛空玄妙、不著邊際的東西。這都是沒有確實地認識藝術的效果之故。

藝術及於人生的效果,其實是很簡明的:不外乎吾人面對藝術品時直接興起的作用,及研究藝術之後間接受得的影響。前者可稱為藝術的直接效果,後者可稱為藝術的間接效果。即前者是“藝術品”的效果,後者是“藝術精神”的效果。直接效果,就是我們創作或鑑賞藝術品時所得的樂趣。這樂趣有兩方面,第一是自由,第二是天真。試分述之:

研究藝術(創作或欣賞),可得自由的樂趣。因為我們平日的生活,都受環境的拘束。所以我們的心不得自由舒展,我們對付人事,要謹慎小心,辨別是非,打算得失。我們的心境,大部分的時間是戒嚴的。唯有學習藝術的時候,心境可以解嚴,把自己的意見、希望與理想自由地發表出來。這時候,我們享受一種快慰,可以調劑平時生活的苦悶。例如世間的美景,是人們所喜愛的。但是美景不能常出現。我們的生活的牽制又不許我們常去找求美景。我們心中要看美景,而實際上不得不天天廁身在塵囂的都市裡,與平凡、汙舊而看了的環境相對。於是我們要求繪畫了。我們可在繪畫中自由描出所希望的美景。雪是不易保留的,但我們可使它終年不消,又並不冷。虹是轉瞬就消失的,但我們可使它永遠長存,在室中,在晚上,也都可以欣賞。鳥見人要飛去的,但我們可以使它永遠停在枝頭,人來了也不驚。大瀑布是難得見的,但我們可以把它移到客堂間或寢室裡來。上述的景物無論自己描寫,或欣賞別人的描寫,同樣可以給人心一種快慰,即解放、自由之樂。這是就繪畫講的。更就文學中看:文學是時間藝術,比繪畫更為生動。故我們在文學中可以更自由地高歌人生的悲歡,以遣除實際生活的苦悶。例如我們這世間常有飢寒的苦患,我們想除掉它,而事實上未能做到。於是在文學中描寫豐足之樂,使人看了共愛,共勉,共圖這幸福的實現。古來無數描寫田家樂的詩便是其例。又如我們的世間常有戰爭的苦患。我們想勸世間的人不要互相侵犯,大家安居樂業,而事實上不能做到。於是我們就在文學中描寫理想的幸福的社會生活,使人看了共愛,共勉,共圖這種幸福的實現。陶淵明的《桃花源記》,便是一例。我們讀到“豁然開朗,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阡陌交通,雞犬相聞。……黃髮垂髫,並怡然自樂”等文句,心中非常歡喜,彷彿自己做了漁人或桃花源中的一個住民一樣。我們還可在這等文句外,想像出其他的自由幸福的生活來,以發揮我們的理想。有人說這些文學是畫餅充飢,聊以**而已。其實不然,這是理想的實現的初步。空想與理想不同。空想原是遊戲似的,理想則合乎理性。只要方向不錯,理想不妨高遠。理想越高遠,創作欣賞時的自由之樂越多。

其次,研究藝術,可得天真的樂趣。我們平日對於人生自然,因為習慣所迷,往往不能見到其本身的真相。唯有在藝術中,我們可以看見萬物的天然的真相。例如我們看見朝陽,便想道,這是教人起身的記號。看見田野,便想道,這是人家的不動產。看見牛羊,便想道,這是人家的牲口。看見苦人,便想道,他是窮的緣故。在習慣中看來,這樣的思想,原是沒有錯誤的;然而都不是這些事象的本身的真相。因為除去了習慣,這些都是不可思議的現象,豈可如此簡單地武斷?朝陽,分明是何等光明燦爛,神祕偉大的自然現象!豈是為了教人起身而設的記號?田野,分明是自然風景的一部分,與人家的產業何關?牛羊,分明自有其生命的意義,豈是為給人家殺食而生的?窮人分明是同樣的人,為什麼偏要受苦呢?原來造物主創造萬物,各正性命,各自有存在的意義,當初並非以人類為主而造。後來“人類”這種動物聰明進步起來,霸佔了這地球,利用地球上的其他物類來供養自己。久而久之,成為習慣,便假定萬物是為人類而設的;果實是供人採食而生的,牛羊是供人殺食而生的,日月星辰是為人報時而設的;甚而至於在人類自己的內部,也由習慣假造出貧富貴賤的階級來,大家視為當然。這樣看來,人類這種動物,已被習慣所迷,而變成單相思的狀態,犯了自大狂的毛病了。這樣說來,我們平日對於人生自然,怎能看見其本身的真相呢?藝術好比是一種治單相思與自大狂的良藥。唯有在藝術中,人類解除了一切習慣的迷障,而表現天地萬物本身的真相。畫中的朝陽,莊嚴偉大,永存不滅,才是朝陽自己的真相。畫中的田野,有山容水態,綠笑紅顰,才是大地自己的姿態。美術中的牛羊,能憂能喜,有意有情,才是牛羊自己的生命。詩文中的貧士、貧女,如冰如霜,如玉如花,超然於世故塵網之外,這才是人類本來的真面目。所以說,我們唯有在藝術中可以看見萬物的天然的真相。我們打破了日常生活的傳統習慣的思想而用全新至淨的眼光來創作藝術、欣賞藝術的時候,我們的心境豁然開朗,自由自在,天真爛漫。好比做了六天工作逢到一個星期日,這時候才感到自己的時間的自由。又好比長夜大夢一覺醒來,這時候才回復到自己的真我。所以說,我們創作或鑑賞藝術,可得自由與天真的樂趣,這是藝術的直接的效果,即藝術品及於人心的效果。間接的效果,就是我們研究藝術有素之後,心靈所受得的影響,換言之,就是體得了藝術的精神,而表現此精神於一切思想行為之中。這時候不需要藝術品,因為整個人生已變成藝術品了。這效果的範圍很廣泛,簡要地說,可指出兩點:第一是遠功利,第二是歸平等。

如前所述,我們對著藝術品的時候,心中撤去傳統習慣的拘束,而解嚴開放,自由自在,天真爛漫。這種經驗積得多了,我們便會酌取這種心情來對付人世之事,就是在可能的範圍內,把人世當作藝術品看。我們日常對付人世之事,如前所述,常是謹慎小心,辨別是非,打算得失的。換言之,即常以功利為第一念的。人生處世,功利原不可不計較,太不計較是不能生存的。但一味計較功利,直到老死,人的生活實在太冷酷而無聊,人的生命實在太廉價而糟蹋了。所以在不妨礙實生活的範圍內,能酌取藝術的非功利的心情來對付人世之事,可使人的生活溫暖而豐富起來,人的生命高貴而光明起來。所以說,遠功利,是藝術修養的一大效果。例如對於雪,用功利的眼光看,既冷且溼,又不久留,是毫無用處的。但倘能不計功利,這一片銀世界實在是難得的好景,使我們的心眼何等的快慰!即使人類社會不幸,有人在雪中挨凍,也能另給我們一種藝術的感興,像白居易的諷喻詩等。但與雪的美無傷,因為雪的美是常,社會的不幸是變,我們只能以常克變,不能以變廢常的。又如瀑布,不利用它來舂米或發電,作功利的打算。但不要使人為的建設妨礙天然的美,作煞風景的行為。又如田野,功利地看來,原只是作物的出產地,衣食的供給處。但從另一方面看,這實在是一種美麗的風景區。懂得了這看法,我們對於阡陌、田園,以至房屋、市街,都能在實用之外講求其美觀,可使世間到處都變成風景區,給我們的心眼以無窮的快慰。而我們的耕種的勞作,也可因這非功利的心情而增加興趣。陶淵明《躬耕》詩有句雲:“雖未量歲功,即事多所欣”,便是在功利的工作中酌用非功利的態度的一例。

最後要講的藝術的效果,是歸平等。我們平常生活的心,與藝術生活的心,其最大的異點,在於物我的關係上。平常生活中,視外物與我是對峙的。藝術生活中,視外物與我是一體的。對峙則物與我有隔閡,我視物有等級。一體則物與我無隔閡,我視物皆平等。故研究藝術,可以養成平等觀。藝術心理中有一種叫做“感情移入”的(德名Einfüluny,英名Empathy),在中國畫論中,即所謂“遷想妙得”。就是把我的心移入於物件中,視物件為與我同樣的人。於是禽獸、草木、山川、自然現象,皆有情感,皆有生命。所以這看法稱為“有情化”,又稱為“活物主義”。畫家用這看法觀看世間,則其所描寫的山水花卉有生氣,有神韻。中國畫的最高境“氣韻生動”,便是由這看法而達得的。不過畫家用形象、色彩來把形象有情化,是暗示的;即但化其神,不化其形的。故一般人不易看出。

詩人用言語來把物象有情化,明顯地直說,就容易看出。例如禽獸,用日常的眼光看,只是愚蠢的動物。但用詩的眼光看,都是有理性的人。如古人詩曰:“豐牛亦樂,隨意過前村。”又曰:“惟有舊巢燕,主人貧亦歸。”推廣一步,植物亦皆有情。故曰:“岸花飛送客,檣燕語留人。”又曰:“可憐墳上柳,相見也依依。”並推廣一步,礦物亦皆有情。故曰:“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又曰:“人心勝潮水,相送過潯陽。”更推廣一步,自然現象亦皆有情。故曰:“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又曰:“春風知別苦,不遣柳條青。”此種詩句中所詠的各物,如牛、燕、岸花、汶上柳、敬亭山、潮水、明月、春風等,用物我對峙的眼光看,皆為異類。但用物我一體的眼光看,則均是同群,均能體恤人情,可以相見、相看、相送,甚至於對飲。這是藝術上最可貴的一種心境。習慣了這種心境,而酌量應用這態度於日常生活上,則物我對敵之勢可去,自私自利之慾可熄,而平等博愛之心可長,一視同仁之德可成。就事例而講:前述的乞丐,你倘用功利心、對峙心來看,這人與你不關痛癢,對你有害無利;急宜遠而避之,叱而去之。若有人說你不慈悲,你可振振有詞:“我有鈔票,應該享福;他沒有錢,應該受苦,與我何干?”世間這樣存心的人很多。這都是功利迷心,我欲太深之故。你倘能研究幾年藝術,從藝術精神上學得了除去習慣的假定,撤去忘我的隔閡的方面而觀看,便見一切眾生皆平等,本無貧富與貴賤。乞丐並非為了沒有鈔票而受苦,實在是為了人心隔閡太深,人間不平等而受苦。唐朝的詩人杜牧有幽默詩句雲:

“公道世間惟白髮,貴人頭上不曾饒。”看似滑稽,卻很嚴肅。

白髮是天叫生的,可見天意本來平等,不平等是後人造作的。

學藝術是要恢復人的天真。

漸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不見其各階段的境界,而似乎覺得常在同樣的地位,恆久不變,又無時不有生的意趣與價值,於是人生就被確實肯定,而圓滑進行了。假使人生的進行不像山陂而像風琴的鍵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變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離進行”地由do忽然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變衰,也全靠這“漸”的助力。鉅富的紈絝子弟因屢次破產而“漸漸”蕩盡其家產,變為貧者;貧者只得做傭工,傭工往往變為奴隸,奴隸容易變為無賴,無賴與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兒……這樣的例,在小說中,在實際上,均多得很。因為其變衰是延長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漸漸”地達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麼強烈的刺激。故雖到了飢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貪戀著目前的生的歡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變了乞丐或偷兒,這人一定憤不欲生了。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祕的原則,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陰陽潛移,春秋代序,以及物類的衰榮生殺,無不暗合於這法則。由萌芽的春“漸漸”變成綠陰的夏;由凋零的秋“漸漸”變成枯寂的冬。我們雖已經歷數十寒暑,但在圍爐擁衾的冬夜仍是難於想像飲冰揮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間實在沒有顯著的痕跡可尋。晝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書,書頁上“漸漸”地黑起來,倘不斷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漸弱而漸漸加強),幾乎永遠可以認識書頁上的字跡,即不覺晝之已變為夜。黎明憑窗,不瞬目地注視東天,也不辨自夜向晝的推移的痕跡。兒女漸漸長大起來,在朝夕相見的父母全不覺得,難得見面的遠親就相見不相識了。往年除夕,我們曾在紅蠟燭底下守候水仙花的開放,真是痴態!倘水仙花果真當面開放給我們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則的破壞,宇宙的根本的搖動,世界人類的末日臨到了!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早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裡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流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準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鍾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徵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流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祕。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區域性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座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像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凶險殘慘的爭鬥,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一粒沙裡見世界,一朵花裡見天國;手掌裡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秋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兩年了。不解達觀的我,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但“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猶之張了一頂陽傘,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又彷彿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驅,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這情形與從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柳葉,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想像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與口。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正月二月之交,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享樂它,永遠留住它。”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經真心地感動。以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虛度,前車可鑑!到我手裡決不放它空過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我準擬作詩,作畫,或痛飲,漫遊。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反而中了酒,鬧了事,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總覺得春的可戀。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或待春的休息時間,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而對於秋,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與焦灼。我只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而對於春,又並非像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每當永珍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豔,蜂蝶的擾攘,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繁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痴,無過於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覆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的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憐而化泥塵。你何苦也來反覆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豔,裝笑裝顰,招致了**,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決不會再像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地為花的幻姿所**而贊之,嘆之,憐之,惜之了。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滅,有無之理。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滅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歎一切的死滅。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舍取,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亦多,歡濃之時愁亦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有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郎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鑑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覆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瀰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閒“閒”在過去時代是一個可愛的字眼;在現代變成了一個可惡的字眼。例如失業者的“賦閒”,不勞而食者的“有閒”,都被視為現代社會的病態。有閒被視為奢侈的,頹廢的。但也有非奢侈,非頹廢的有閒階級,如兒童便是。

兒童,尤其是十歲以前的兒童,不論貧富,大都是有閒階級者。他們不必自己謀生,自有大人供養他們。在入學,進店,看牛,或捉草①以前,除了忙睡覺,忙吃食以外,他們所有的都是閒工夫。到了入學,進店,看牛,或捉草的時候,雖然名為讀書,學商或做工,其實工作極少而閒暇極多。試看幼稚園,小學校中的兒童,一日中埋頭用功的時間有幾何?試看商店的學徒,一日中忙著生意的時間有幾何?試看田野中的牧童,一日中為牛羊而勞苦工作的時間有幾何?除了讀幾遍書,做幾件事,牽兩次牛,捉幾根草以外,他們在學校中,店鋪裡,田野間,都只是閒玩而已。

在飽嘗了塵世的辛苦的中年以上的人,“閒”是最可盼的樂事。假如盼得到,即使要他們些終身高臥空山上,或者獨坐幽篁裡,他們也極願意。在有福的痴人,“閒”也是最可盼的樂事。假如盼得到,即使要他們吃飯便睡,睡醒便吃,終生同豬玀一樣,在他們正是得其所哉。但在兒童,“閒”是一件最苦痛的事。因為“閒”就是“沒事”。沒事便靜止,靜止便沒有興味;而兒童是興味最旺盛的一種人。

在長途的火車中,可以看見兒童與成人的態度的大異。成人大都安定地忍耐地坐著,靜候目的地的到達,兒童便不肯安定,不能忍耐。他們不絕地要向窗外探望,要買東西吃;看厭吃飽之後,要嚷“為什麼還不到”,甚至哭著喊“我要回家去了”,於是領著他們的成人便罵他們,打他們。講老實話,成人們何嘗歡喜坐長途火車?他們的感情中或許也在嚷著“為什麼還不到?”也在哭著喊“我要回家去了!”只因重重的世智包裹著他們的感情,使這感情無從爆發出來。這彷彿一瓶未開蓋的汽水,看似靜靜的,安定的;其實裝著滿肚皮的氣,無從發洩!感情的長久的抑制,漸漸使成人失卻熱烈的興味,變成“頹廢”的狀態。成人和兒童比較起來,個個多少是“頹廢”的。

只有頹廢者盼羨著“閒”,不頹廢的人——兒童——見了“閒”都害怕。他們稱這心情為“沒心相”。在興味最旺盛的兒童,“沒心相”②似乎比“沒飯吃”更加苦痛。為了“沒心相”而啼哭,為了“沒心相”而作種種的惡戲;因了啼哭和惡戲而受大人的罵和打,是兒童生活上常見的事。他們為欲避免“沒心相”,不絕地活動,除了睡眠,及生病以外,孩子們極少有繼續靜止至半小時以上者。假如把一個不絕地追求生活興味的活潑的孩子用繩子綁縛了,關閉在牢屋裡,我想這孩子在“餓”死以前一定先已“沒心相”死了。假如強迫這種孩子學習因是子靜坐法,所得的效果一定相反。在兒童們看來,靜坐法和禪定等,是成人們的自作之刑。而在有許多成人們看來,各種辛苦的遊戲也是兒童們的犯賤的行為。有的老人躺在安樂椅中觀看孩子們辛辛苦苦地奔走叫喊而遊戲,會譏笑似的對他們說:“看你們何苦!靜靜兒坐一下子有什麼不好?”倘有孩子在遊戲中跌痛了,受傷了,這種老人便振振有詞:“教你(左要右勿),你板要,難(現在)你好!”③其實兒童並不因此而懊悔遊戲,同成人事業磨折並不懊悔做事業一樣。兒童與成人分居著兩個世界,而兩方互相不理解的狀態,到處可見。

兒童的遊戲,猶之成人的事業。現世的成人與兒童,大家多苦痛:許多的成人為了失業而苦痛,許多的兒童為了遊戲不滿足而苦痛。住在都會里的孩子可以享用兒童公園;有錢人家的孩子可以購買種種的玩具。但這些是少數的幸運的孩子。多數的住在鄉村裡的窮人家的孩子,都有遊戲不滿足的苦痛。他們的保護人要供給他們衣食,非常吃力;能養活他們幾條小性命,已是盡責了。講到玩具,遊戲裝置,在現今的鄉村間真是過分的奢求了。孩子們像豬玀一般地被豢養在看慣的破屋裡。大人們每天餵了他們三頓之外,什麼都不管。春天,夏天,白晝特別長;兒童的百無聊賴的生活狀態,看了真是可憐。無衣無食的苦是有形的,人皆知道其可憐;“沒心相”的苦是無形的,沒人知道,因此更覺可憐。人的生活,飽食暖衣而無事,遠不如為衣為食而奔走的有興味。人的生活大半是由興味維持的;兒童的生活則完全以興味為原動力。熱衷於賭博的成人,輸了還是要賭。熱衷於遊戲的兒童,常常忘餐廢寢。於此可見人類對於興味的要求,有時比衣食更加熱烈。

在種種簡單的遊戲法中,更可窺見人對於“閒”何等不耐,對於“興味”何等渴慕。這種遊戲法,大都不需裝置,只要一隻手一張嘴,隨時隨地都可開始遊戲,而遊戲的興味並不簡單。這顯然是人為了興味的要求,而費了許多苦心發明出來的。就吾鄉所見,最普通的遊戲是猜拳。只要一舉手便可遊戲,而且其遊戲頗有興味。這本來是侑酒的一種方法,但近來風行愈廣,已變成一種賭博,或一種消閒遊戲。工人們休息的時候,各人袋裡摸出幾個銅板來擺在地上,便在其上面開始拇戰,勝的拿進銅板。年紀稍長的兒童們也會弄這玩意;他們摘三根草放在地上,便開始猜拳。贏一拳拿進一根,輸一拳吐出一根。到了三根草歸入了一人手中,這人得勝,便可拉過對方的手來打他十記手心。用自己的手來打別人的手,兩人大家有些兒痛;但伴著興味,痛也情願了。

年幼的兒童也有一種猜拳的遊戲法,叫做“呱呱啄蛀蟲”。這方法更加簡單,只要每人拿一根指頭來一比,便見勝負。例如一人出大指,一人出食指。這局面叫做“老土地殺呱呱(即雞)吃”。因為大指是代表老土地,食指是代表呱呱的。又如一人出中指,一人出無名指,這局面叫做“扁擔打殺黃鼠狼”。因為中指是代表扁擔,無名指是代表黃鼠狼的,又如一人出食指,一人出小指,這局面叫做“呱呱啄蛀蟲”。因為小指是代表蛀蟲的。這遊戲法的名稱即根據於此。其規則,每一指必有所剋制的二指,同時又必有被剋制的二指。即:“老土地殺呱呱吃”,“老土地踏殺蛀蟲”。“呱呱啄蛀蟲”,“呱呱飛過扁擔”。“扁擔打殺老土地”,“扁擔趕掉黃鼠狼”。“黃鼠狼放個屁,臭殺老土地”,“黃鼠狼拖呱呱”。“蛀蟲蛀斷扁擔”,“蛀蟲蛀斷黃鼠狼腳跟”。所以五個手指的勢力相均等,無須選擇,玩時只要任意出一根指,全視機緣而定勝否。像這幾天的長夏,戶外晒著炎陽,出去玩不得;屋內又老是這樣,沒有一點玩具。日長如小年,四五六七歲的孩子吃了三餐飯無所事事,其“沒心相之苦難言。幸而手是現成生在身上的,不必費錢去買。兩人坐在門檻上伸出指頭來一比,興味來了,歡笑聲也來了。靜寂的破屋子裡忽然充滿了生趣。

更有一種簡單的猜拳玩法,流行於吾鄉的幼兒間,手的形式只有三種,捏拳頭表示“石頭”,五指平伸表示“紙頭”,伸食中二指表示“剪刀”。若一人出拳頭,一人出食中二指,叫做“石頭敲斷剪刀”,前者贏。一共有三句口訣,其餘的兩句是“剪刀剪碎紙頭”,“紙頭包石頭”。這玩法另有一種形式:以手加額,表示“洋鬼子”,以手加口作摸須狀,表示“大老爺”,以食指點鼻表示“鄉下人”,玩時先由兩人一齊拍手三下,然後各作一種手勢。若一人以食指點鼻,一人以手加口,叫做“鄉下人怕大老爺”,後者勝。其餘兩句口訣是“大老爺怕洋鬼子”,“洋鬼子怕鄉下人”。鄉下人就是農民,大老爺就是縣長,洋鬼子當然就是外國人。這三句口訣似是前時代——《官場現形記》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時代——遺留下來的。但是兒童們至今只管沿用著。聽說兒童是預言者,童謠能夠左右天下大勢。或許他們的話不會錯,現在社會還這般,或者未來的社會要做到這般。

近來看見兒童間流行著一種很可笑的徒手遊戲,也是用五官為遊戲工具的,但方法比前者巧妙。例如一人問:“眉毛在哪裡?”另一人立刻伸手指著自己的鼻頭答道:“耳朵在這裡。”一人問:“眼睛在哪裡?”另一人立刻伸手指著自己的耳朵答道:“嘴巴在這裡。”……諸如此類,凡所指非所答,所答非所問的,才算不錯。詳言之,這遊戲的規則,是須得所問,所指,所答,三者各不相關,方為得勝。若有關聯,反而認為錯誤,算是輸的。這遊戲的滑稽味即在於此。頑皮的孩子,都會隨機應變地作這種是非顛倒的玩意兒。正直的孩子玩時便常常要輸,他們不能口是心非,不會假痴假呆,有時只學會了動作的虛偽:例如你問他“鼻頭在哪裡”,他便指著耳朵回答你說“鼻頭在這裡”,便是半錯。有時只學會了言語的虛偽:例如你問他“眼睛在哪裡”,他指著眼睛回答你說“耳朵在這裡”。也是半錯。最正直的孩子,一點也不會虛偽:你問他“耳朵在哪裡”,他老老實實地指著耳朵回答你說“耳朵在這裡”,那便是大錯,而且大輸了。我於此益信兒童是預言者,兒童的遊戲有左右天下大勢之力。現今的世間是非顛倒,已近於這遊戲;未來的世間的是非也許可以完全同這遊戲中的一樣。

上述數種遊戲都是用口和手指為工具。還有僅用手的動作的遊戲與僅用口說話的遊戲,更加簡單。有一種互相打手心的遊戲叫做“拍蕎麥”。其法:二人相對同聲拍手三下,作為拍子快慢的標準。第四下即由一二人各出右手互相一拍。第五下各自拍手,第六下二人各出左手互相一拍,餘例推。總之,其方法是自拍一下,交拍一下,相間而進行。“劈啪劈啪”之聲繼續響下去,沒有限制。誰的手心拍得痛了,宣告罷休,便是誰輸。大家怕輸而好勝。就大家不惜手掌,拼命地互相毆打。直到手掌拍得紅腫而麻木了,方始罷休。孩子們的被私塾先生或小學教師打手心,好像已經上了癮,不被打是難過的。所以在放學之後,或假期之中,沒得被先生打,必須自己互相打一會手心來過過癮。而且這種癮頭,到他們年紀長大時恐怕也不會斷絕。有許多大人們歡喜被虐待,不受人虐待時便難過。他們也常在自己找尋方法來過被虐待狂的癮,不過不取拍蕎麥的形式罷了。不用手而僅用口的遊戲法,如唱歌猜謎等皆是。然而唱歌需要練習,猜謎需要智力,在很小的孩子們嫌其程度太高。他們另有種種更簡易的言語遊戲法,像“奪三十”便是其一例。奪三十者,是兩人競奪一月的末日——三十日——的一種遊戲。其法每人輪流說日子名目,以一日或兩日為限。譬如甲兒說“初一初二”,乙兒便接上去說“初三”,甲兒再說“初四”,乙兒又說“初五初六”。總之,說一日或二日隨便,但不能說三日或以上。說到後來,誰奪得“三十”,便是誰勝。大人們看來,在這遊戲中得勝是很容易的,只要捉住三的倍數,最後的一日總是歸你到手。換言之,開始說的人總是吃虧,他說一日,你接上兩日去,他說兩日,你接上一日去。這樣,三的倍數常輪到你手裡,“三十”總是被你奪得了。但是很小的孩子都不解這祕訣,兩人都盲從地說下去,偶然奪到“三十”的孩子便自以為強。在旁看他們遊戲的大人便覺得淺薄可笑。等到其中一人奪了“三十”而表示十分得意的時候,大人們插進去叫道“三十一!月底被我奪到了!”便表示十二分得意。“奪三十”原是舊曆時代舊有的遊戲法,以三十為月底最後一日。現在雖然用陽曆為國曆,但鄉村的兒童還是沿用著舊有遊戲法,不知道一月有三十一日。世間原有種種新時代的遊戲;然都需要很複雜的裝置,很高價的玩具,只有都市的富家子弟有福消受,鄉村的小兒是享用不著的,窮鄉僻處的兒童,從他們的老祖母那裡學得些過去時代的極簡單的徒口遊戲法,也可聊解長閒的“沒心相”了。

倘若不是徒手徒口而能得到一種極簡單的物件,怕“閒”的人們便會想出更巧妙的種種遊戲法來。譬如夏天,幾個沒心相的兒童會集在一塊,而大家手中拿著摺扇的時候,他們便會把摺扇當作玩具的代用品。男孩子大都歡喜模仿賣藝者的手技,把摺扇拋起來,叫它在空中翻幾個筋斗,仍舊落到手中。這就可以比較勝負:例如定三十個筋斗為滿額然後各人順次輪流地拋扇子,計算筋斗的和數,先滿三十者為勝。倘落地一次,以前所積的筋斗就全部作廢,須得從新積受起來。這種玩法有江湖氣和賭博氣,女孩子就不甚歡喜弄。她們拿到扇子,自有一種較文雅的玩法,便是數扇骨。她們想出四個字,叫做“偷買拾送”。把扇骨一根一根地依照這四字數下去。數到末腳一根扇骨倘是“偷”字,便認定這扇子是偷來的,而和這扇的所有者相揶揄。餘例推。有的人又加三個字,合成七字:“偷買拾送搶騙討”,玩時花樣更多。倘某人的扇子的骨數到“搶”字上完結,餘人就都叫她“強盜!”

幾個沒心相的人倘會坐在桌旁,就可以利用桌子為玩具而作“拍七”的遊戲。這是大人們也常弄的玩意兒。但年長的孩子們玩起來興味更高。玩法:六七個人空手圍坐在桌旁,其中一個人叫“一”,其鄰席的人接著叫“二”,以下順次周流地叫下去,輪到“七”卻不準叫,須得用手在桌緣的上面拍一下,以代替叫。他拍過之後,以下的人接著叫“八”“九”……到了“十四”又不準叫,須得用手在桌緣的下面向上拍一下,以代替叫。即前者“七”稱為“明七”,須在桌緣上面拍;後者十四稱為暗七,須在桌緣下面拍。以後凡“十七”“廿七”等皆是明七,輪到的人皆須向桌緣上面拍;“廿一”,“廿八”,“卅五”等皆是暗七,輪到的人皆須向桌緣下面拍。倘然不小心,輪到明暗七時叫了一聲,其人便輸;大人們以此賭酒,孩子們以此賭手心。叫錯拍錯的人都得被打手心。但這玩法需要智力,沒有學過算學的很小的孩子都不會玩,須得稍大的小學生方有玩的能力。且玩時叫的數目有限制,大概到七十為滿。七十以上的暗七,為九九表所不載,大人們玩起來也覺太吃力了。曾經有位算學先生大獎勵這個玩法,令兒童常常玩習。並且依此例推,添進“拍八”,“拍九”等同類的玩法來教他們做,說這是可以補助算學功課的。但是說也奇怪,被他這樣一提倡,孩子們反而不歡喜玩,當作一種功課而勉強地實行了。

孩子們沒心相起來,雖在廢墟中,也能利用瓦磚為玩具而開始遊戲。他們拾七粒小磚瓦,向階沿石上磨一磨光,做成七隻棋子模樣,便以階沿石為遊戲場而“投七”了。投七之法先由一人用右手將七粒磚頭隨意撒散在階沿上,然後選取其中一粒,向上拋起,趁這空的機會,向下摸取另一粒磚頭,然後回過手來,接取上面落下來的那一粒。手中就拿著兩粒磚頭了。再把其中一粒向上拋起,乘機向下摸取一粒,回過手來接了上面落下來的一粒,於是手中就拿著三粒磚頭了。這樣拋過六次之後,七粒磚頭全都在手。以上算是一番辛苦的工作,以後便是收穫了。但收穫不是完全享樂,仍須得費些氣力來背出斤數來。即將七粒磚頭從手心裡全都拋起,立刻翻轉手背來接。接住幾粒,便是收穫幾斤。孩子們的手背是凸起的,大都不會全部接住,四斤,五斤,已算是豐收了。一人收穫之後,把七粒磚頭交與第二人,由他照樣工作且收穫。遊戲者二人,三人,四人都可。預先議定三十斤為滿,則輪流玩下去,先滿三十的便是得勝。但規則很嚴:在工作中,倘接不住落下來的粒子,或在取子時帶動了旁的粒子,其工作就失敗,須得半途停工,把工具讓給別人;而且以前收穫所積蓄的斤數全部“爛光”。爛光,就是“作廢”的意思。倘然滿額的斤數定得很高,——例如五十斤為滿,一百斤為滿,這玩的工作就非常嚴重。到了功虧一簣的時候,尤加緊張。一不小心,就要遭逢“前功盡去”的不幸。其工作法也有種種,如上所述,一粒一粒地摸進手裡去,是最簡易的一法。更進步的,叫做“麼二三”,就是第一次拋時摸取一粒。第二次拋時要摸取二粒,第三次拋時要摸取三粒。在這時候,撒子及撮子都要考慮。撒子時不可撒得太疏,亦不可撒得太密。太疏了,同時摸兩粒三粒不易摸得到手;太密了,摸時容易帶動旁的粒子。撮子時須考慮其餘六子的位置,務使其餘六子分作相當隔遠的三堆,一粒作一堆,二粒作一堆,三粒作一堆,然後摸時可得便利。倘使撒得不巧,撮得不妥,玩這“麼二三”時摸子就容易失敗。少摸一粒,多摸一粒,或帶動了旁的粒子,就前功盡去了。所以孩子們玩時個個抖擻精神,個個汗流滿面。一切的“沒心相”全被這手技競爭的興味所打消了。

近來大旱,河底向天,農人無處踏水,對秋收已經絕望,生活反而空閒。孩子們本來只要相幫大人刈草,送飯,現在竟一無所事了。但春間收下來的蠶豆沒有吃完,一時還不會餓死。在這坐以待斃的時期,笑也不成;哭也沒用,只是這些悠長如小年的日子無法過去,“沒心相”之苦真難禁受。就有種種簡單的遊戲發現在日暮途窮的鄉村間。這好比囚徒已經被判死刑,而刑期未到。與其在牢中哭泣,倒不如大家尋些笑樂吧。都會里用自來水的人聞知鄉間大旱,在其同情的想像中,大約以為農家的人一天到晚在那裡號哭;或枕藉地在那裡餓死了。其實不盡然,號哭的餓死的固然有,但閒著,笑著,玩著而待斃的也還不少。不過這種種玩笑樂實比號哭與餓死更加悲慘!

①捉草,方言,意即割草。

②“沒心相”,方言,意即無聊。

③板要,方言,意即一定要。

晨夢我常常在夢中曉得自己做夢。晨間,將醒未醒的時候,這種情形最多,這不是我一人獨有的奇癖,講出來常常有人表示同感。

近來我尤多經驗這種情形:我妻到故鄉去作長期的歸寧,把兩個小孩子留剩在這裡,交託我管。我每晚要同他們一同睡覺。他們先睡,九點鐘定靜,我開始讀書,作文,往往過了半夜,才鑽進他們的被窩裡。天一亮,小孩子就醒,像鳥兒地在我耳邊喧聒,又不絕地催我起身。然這時候我正在晨夢,一面隱隱地聽見他們的喧聒,一面作夢中的遨遊。他們叫我不醒,將嘴巴合在我的耳朵上,大聲疾呼“爸爸!起身了!”立刻把我從夢境里拉出。有時我的夢正達於興味的**,或還沒有告段落,就回他們話,叫他們再唱一曲歌,讓我睡一歇,連忙蒙上被頭,繼續進行我的夢遊。這的確會繼續進行,甚且打斷兩三次也不妨。不過那時候的情形很奇特:一面尋找夢的頭緒,繼續演進,一面又能隱隱地聽見他們的唱歌聲的斷片。即一面在熱心地做夢中的事,一面又知道這是虛幻的夢。有夢遊的假我,同時又有伴小孩子睡著的真我。

但到了孩子大哭,或夢完結了的時候,我也就毅然地起身了。披衣下床,“今日有何要務”的真我的正念凝集心頭的時候,夢中的妄念立刻被排出意外,誰還留戀或計較呢?

“人生如夢”,這話是古人所早已道破的,又是一切人所痛感而承認的。那麼我們的人生,都是———同我的晨夢一樣——在夢中曉得自己做夢的了。這念頭一起,疑惑與悲哀的感情就支配了我的全體,使我終於無可自解,無可**。往往沒有窮究的勇氣,就把它暫擱在一旁,得過且過地過幾天再說。這想來也不是我一人的私見,講出來一定有許多人表示同感吧!

因為這是眾目昭彰的一件事:無窮大的宇宙間的七尺之軀,與無窮久的浩劫中的數十年,而能上窮星界的祕密,下探大地的寶藏,建設詩歌的美麗的國土,開拓哲學的神祕的境地。然而一到這脆弱的軀殼損壞而朽腐的時候,這偉大的心靈就一去無跡,永遠沒有這回事了。這個“我”的兒時的歡笑,青年的憧憬,中年的哀樂,名譽,財產,戀愛……在當時何等認真,何等鄭重;然而到了那一天,全沒有“我”的一回事了!哀哉,“人生如夢!”

然而回看人世,又覺得非常詫異:在我們以前,“人生”已被反覆了數千萬遍,都像曇花泡影地倏現倏滅。大家一面明明知道自己也是如此,一面卻又置若不知,毫不懷疑地熱心做人。——做官的熱心辦公,做兵的熱心體操,做商的熱心算盤,做教師的熱心上課,做車伕的熱心拉車,做廚房的熱心燒飯……還有做學生的熱心求知識,以預備做人,——這明明是自殺,慢性的自殺!

這便是為了人生的飽暖的愉快,戀愛的甘美,結婚的幸福,爵祿富厚的榮耀,把我們騙住,致使我們無暇回想,流連忘返,得過且過,提不起窮究人生的根本的勇氣,糊塗到死。

“人生如夢!”不要把這句話當作文學上的裝飾的麗句!這是當頭的棒喝!古人所道破,我們所痛感而承認的。我們的人生的大夢,確是——同我的晨夢一樣——在夢中曉得自己做夢的。我們一面在熱心地做夢中的事,一面又知道這是虛幻的夢。我們有夢中的假我,又有本來的“真我”。我們毅然起身,披衣下床,真我的正念凝集於心頭的時候,夢中的妄念立刻被置之一笑,誰還留戀或計較呢?

同夢的朋友們!我們都有“真我”的,不要忘記了這個“真我”,而沉酣於虛幻的夢中!我們要在夢中曉得自己做夢,而常常找尋這個“真我”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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