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子從前聽人說:中國人人人具有三種博士的資格:拿筷子博士、吹煤頭紙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頭紙,吃瓜子,的確是中國人獨得的技術。其純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驚。這裡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雙筷,可抵刀鋸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羅剔抉,無所不精。這兩根毛竹彷彿是身體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長,或者一對取食的觸手。用時好像變戲法者的一種演技,熟能生巧,巧極通神。不必說西洋了,就是我們自己看了,也可驚歎。至於精通吹煤頭紙法的人,首推幾位一天到晚捧水煙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們的“要有火”比上帝還容易,只消向煤頭紙上輕輕一吹,火便來了。他們不必出數元乃至數十元的代價去買打火機,只要有一張紙,便可臨時在膝上捲起煤頭紙來,向銅火爐蓋的小孔內一插,拔出來一吹,火便來了。我小時候看見我們染坊店裡的管賬先生,有種種吹煤頭紙的特技。我把煤頭紙高舉在他的額旁邊了,他會把下脣伸出來,使風向上吹;我把煤頭紙放在他的胸前了,他會把上脣伸出來,使風向下吹;我把煤頭紙放在他的耳旁了,他會把嘴歪轉來,使風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會用鼻孔吹,都是吹一兩下就著火的。中國人對於吹煤頭紙技術造詣之深,於此可以窺見。所可惜者,自從捲菸和火柴輸入中國而盛行之後,水煙這種“國煙”竟被冷落,吹煤頭紙這種“國技”也很不發達了。生長在都會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會吹,或者連煤頭紙這東西也不曾見過。在努力儲存國粹的人看來,這也是一種可慮的現象。近來國內有不少人努力於國粹儲存。國醫、國藥、國術、國樂,都有人在那裡提倡。也許水煙和煤頭紙這種國粹,將來也有人起來提倡,使之復興。
但我以為這三種技術中最進步最發達的,要算吃瓜子。近來瓜子大王的暢銷,便是其老大的證據。據關心此事的人說,瓜子大王一類的裝紙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許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藥房“用科學方法”創制的,後來有什麼“好吃來公司”、“頂好吃公司”……等種種出品陸續產出。到現在差不多無論哪個窮鄉僻處的糖食攤上,都有紙袋裝的瓜子陳列而傾銷著了。現代中國人的精通吃瓜子術,由此蓋可想見。我對於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說出來有傷於中國人的體面,但對自家人不妨談談。我從來不曾自動地找求或買瓜子來吃。但到人家做客,受人勸誘時;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樓上,看見桌上現成放著瓜子盆時,也便拿起來咬。我必須注意選擇,選那較大、較厚、而形狀平整的瓜子,放進口裡,用臼齒“格”地一咬,再吐出來,用手指去剝。幸而咬得恰好,兩瓣瓜子殼各向兩旁擴張而破裂,瓜仁沒有咬碎,剝起來就較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兩瓣瓜子殼和瓜仁疊在一起而折斷了,吐出來的時候我就擔憂。那瓜子已縱斷為兩半,兩半瓣的瓜仁緊緊地裝塞在兩半瓣的瓜子殼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裝書,套在很緊的厚紙函中,不容易取它出來。這種洋裝書的取出法,現在都已從日本人那裡學得,不要把指頭塞進厚紙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兩手扶著函,上下振動數次,洋裝書自會脫殼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狀太小了,不能應用這個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細細地剝取。有時因為練習彈琴,兩手的指爪都剪平,和尚頭一般的手指對它簡直毫無辦法。我只得乘人不見把它拋棄了。在痛感困難的時候,我本擬不再吃瓜子了。但拋棄了之後,覺得口中有一種非甜非鹹的香味,會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得伸起手來,另選一粒,再送交白齒去咬。不幸而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響,玉石不分,咬成了無數的碎塊,事體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著唾液的碎塊盡行吐出在手心裡,用心挑選,剔去殼的碎塊,然後用舌尖舔食瓜仁的碎塊。然而這挑選頗不容易,因為殼的碎塊的一面也是白色的,與瓜仁無異,我誤認為全是瓜仁而舐進口中去嚼,其味雖非嚼蠟,卻等於嚼砂。殼的碎片緊緊地嵌進牙齒縫裡,找不到牙籤就無法取出。碰到這種釘子的時候,我就下個決心,從此戒絕瓜子。戒絕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來漱一漱口,點起一支香菸,或者把瓜子盆推開些,把身體換個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對它發生關係。然而過了幾分鐘,與別人談了幾句話,不知不覺之間,會跟了別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來咬。一等到自己覺察破戒的時候,往往是已經咬過好兒粒了。這樣,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復戒,戒而復吃,我為它受盡苦痛。這使我現在想起了瓜子覺得害怕。
但我看別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為中國人的三種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嘆佩。常見閒散的少爺們,一隻手指間夾著一支香菸,一隻手握著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談,且談且笑。從容自由,真是“交關寫意!”他們不需揀選瓜子,也不須用手指去剝。一粒瓜子塞進了口裡,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殼吐出,而在那裡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靈敏的機器,不絕地塞進瓜子去,不絕地“格”,“呸”“格”,“呸”……全不費力,可以永無罷休。女人們、小姐們的咬瓜子,態度尤加來得美妙:她們用蘭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圓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門牙中間,而用門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兩響,兩瓣殼的尖頭便向左右綻裂。然後那手敏捷地轉個方向,同時頭也幫著了微微地一側,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門牙口,用上下兩門牙把兩瓣殼分別撥開,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來吃。這吃法不但“的,的”的聲音清脆可聽,那手和頭的轉側的姿勢窈窕得很,有些兒嫵媚動人。連丟去的瓜子殼也模樣姣好,有如朵朵蘭花。由此看來,咬瓜子是中國少爺們的專長,而尤其是中國小姐、太太們的拿手戲。
在酒席上、茶樓上,我看見過無數咬瓜子的聖手。近來瓜子大王暢銷,我國的小孩子們也都學會了咬瓜子的絕技。我的技術,在國內不如小孩子們遠甚,只能在外國人面前佔勝。記得從前我在赴橫濱的輪船中,與一個日本人同艙。偶檢行篋,發現親友所贈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開啟來和日本人共吃。這是他平生沒有吃過的東西,他覺得非常珍奇。在這時候,我便老實不客氣地裝出內行的模樣,把吃法教導他,並且示範地吃給他看。託祖國的福,這示範沒有失敗。但看那日本人的練習,真是可憐得很!他如法將瓜子塞進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時不得其法,將唾液把瓜子的外殼全部浸溼,拿在手裡剝的時候,滑來滑去,無從下手,終於滑落在地上,無處尋找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選一粒來咬。這回他剝時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陳列在艙中的食桌上,俯伏了頭,細細地剝,好像修理鐘錶的樣子。約摸一二分鐘之後,好容易剝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鄭重地塞進口裡去吃。我問他滋味如何,他點點頭連稱umai,umai!〔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來。我看他那闊大的嘴裡放進一些瓜仁的碎屑,猶如滄海中投以一粟,虧他辨出umai的滋味來。但我的笑不僅為這點滑稽,半由於驕矜自誇的心理。我想,這畢竟是中國人獨得的技術,像我這樣對於此道最拙劣的人,也能在外國人面前佔勝,何況國內無數精通此道的少爺、小姐們呢?
發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天才!這是一種最有效的“消閒”法。要“消磨歲月”,除了抽鴉片以外,沒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為了它具備三個條件:一、吃不厭;二、吃不飽;三、要剝殼。
俗語形容瓜子吃不厭,叫做“勿完勿歇”。為了它有一種非甜非鹹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斷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後,口中餘香不絕,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紙包裡去摸。我們吃東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鹹的,往往易於吃厭。只有非甜非鹹的,可以久吃不厭。瓜子的百吃不厭,便是為此。有一位老於應酬的朋友告訴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話:說他已養成了見瓜子就吃的習慣。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戲館裡看戲,坐定之後,看見茶壺的旁邊放著一包開啟的瓜子,便隨手向包裡掏取幾粒,一面咬著,一面看戲。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數次,發現鄰席的不相識的觀劇者也來掬取。方才想起了這包瓜子的所有權。低聲問他的朋友:“這包瓜子是你買來的嗎?”那朋友說“不”,他才知道剛才是擅吃了人家的東西,便向鄰座的人道歉。鄰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請客了。由此可知瓜子這樣東西,對中國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見了瓜子就吃。
俗語形容瓜子吃不飽,叫做“吃三日三夜,長個屎尖頭。”因為這東西分量微小,無論如何也吃不飽,連吃三日三夜,也不過多排洩一粒屎尖頭。為消閒計,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條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飽,時間就無法消磨。這與賑饑的糧食,目的完全相反。賑饑的糧食求其吃得飽,消閒的糧食求其吃不飽。最好只嘗滋味而不吞物質。最好越吃越餓,像羅馬亡國之前所流行的“吐劑”一樣,則開筵大嚼,醉飽之後,咬一下瓜子可以再來開筵大嚼。一直把時間消磨下去。
要剝殼也是消閒食品的一個必要條件。倘沒有殼,吃起來太便當,容易飽,時間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剝,而且剝的技術要有聲有色,使它不像一種苦工,而像一種遊戲,方才適合於有閒階級的生活,可讓他們愉快地把時間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個利於消磨時間的條件的,在世間一切食物之中,想來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說發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儘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國人,在消閒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積極的實行家!試看糖食店、南貨店裡的瓜子的暢銷,試看茶樓、酒店、家庭中滿地的瓜子殼,便可想見中國人在“格,呸”、“的,的”的聲音中消磨去的時間,每年統計起來為數一定可驚。將來此道發展起來,恐怕是全中國也可消滅在“格,呸”、“的,的”的聲音中呢。
我本來見瓜子害怕,寫到這裡,覺得更加害怕了。
吃酒酒,應該說飲,或喝。然而我們南方人都叫吃。古詩中有“吃茶”,那麼酒也不妨稱吃。說起吃酒,我忘不了下述幾種情境:
二十多歲時,我在日本結識了一個留學生,崇明人黃涵秋。此人愛吃酒,富有閒情逸致。我二人常常共飲。有一天風和日暖,我們乘小火車到江之島去遊玩。這島臨海的一面,有一片平地,芳草如茵,柳陰如蓋,中間設著許多矮榻,榻上鋪著紅氈毯,和環境作成強烈的對比。我們兩人踞坐一榻,就有束紅帶的女子來招待。“兩瓶正宗,兩個壺燒。”正宗是日本的黃酒,色香味都不亞於紹興酒。壺燒是這裡的名菜,日本名叫tsuboyaki,是一種大螺螄,名叫榮螺(sazae),約有拳頭來大,殼上生許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擺平,像三足鼎一樣。把這大螺螄燒殺,取出肉來切碎,再放進去,加入醬油等調味品,煮熟,就用這殼作為器皿,請客人吃。這器皿像一把壺,所以名為壺燒。其味甚鮮,確是侑酒佳品。用的筷子更佳:這雙筷用紙袋套好,紙袋上印著“消毒割箸”四個字,袋上又插著一個牙籤,預備吃過之後用的。從紙袋中拔出筷來,但見一半已割裂,一半還連線,讓客人自己去裂開來。這木頭是消毒過的,而且沒有人用過,所以用時心地非常快適。用後就丟棄,價廉並不可惜。我讚美這種筷,認為是世界上最進步的用品。西洋人用刀叉,太笨重,要洗過方能再用;中國人用竹筷,也是洗過再用,很不衛生,即使是象牙筷也不衛生。日本人的消毒割箸,就同牙籤一樣,只用一次,真乃一大發明。他們還有一種牙刷,非常簡單,到處雜貨店發賣,價錢很便宜,也是隻用一次就丟棄的。於此可見日本人很有小聰明。且說我和老黃在江之島吃壺燒酒,三杯入口,萬慮皆消。海鳥長鳴,天風振袖。但覺心曠神怡,彷彿身在仙境。老黃愛調笑,看見年輕侍女,就和她搭訕,問年紀,問家鄉,引起她身世之感,使她掉下淚來。於是臨走多給小賬,約定何日重來。我們又彷彿身在小說中了。
又有一種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對手還是老黃,地點卻在上海城隍廟裡。這裡有一家素菜館,叫做春風松月樓,百年老店,名聞遐邇。我和老黃都在上海當教師,每逢閒暇,便相約去吃素酒。我們的吃法很經濟:兩斤酒,兩碗“過澆面”,一碗冬菇,一碗十景。所謂過澆,就是澆頭不澆在面上,而另盛在碗裡,作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來當飯吃。人們叫別了,常喊作“過橋面”。這裡的冬菇非常肥鮮,十景也非常入味。澆頭的分量不少,下酒之後,還有剩餘,可以澆在面上。我們常常去吃,後來那堂倌熟悉了,看見我們進去,就叫“過橋客人來了,請坐請坐!”現在,老黃早已作古,這素菜館也改頭換面,不可復識了。
另有一種情境,則見於患難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國,石門灣淪陷,我們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轉桐廬,在城外河頭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們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寶函。他有一個孫子,名叫貞謙,約十七八歲,酷愛讀書,常常來向我請教問題,因此寶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這老翁年約六十多歲,身體很健康,常常坐在一隻小桌旁邊的圓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請我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站起身來,揭開鼓凳的蓋,拿出一把大酒壺來,在桌上的杯子裡滿滿地斟了兩盅;又向鼓凳裡摸出一把花生米來,就和我對酌。他的鼓凳裡裝著棉絮,酒壺裹在棉絮裡,可以保暖,斟出來的兩碗黃酒,熱氣騰騰。酒是自家釀的,色香味都上等。我們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閒談。談的大都是關於他的孫子貞謙的事。他只有這孫子,很疼愛他。說“這小人一天到晚望書,身體不好……”望書即看書,是桐廬土白。我用空話安慰他,騙他酒吃。騙得太多,不好意思,我準備後來報謝他。但我們住在河頭上不到一個月,杭州淪陷,我們匆匆離去,終於沒有報謝他的酒惠。現在,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貞謙已入中年,情況不得而知。
最後一種情境,見於杭州西湖之畔。那時我僦居在裡西湖招賢寺隔壁的小平屋裡,對門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對聯,叫做“居鄰葛嶺招賢寺,門對孤山放鶴亭”。家居多暇,則閒坐在湖邊的石凳上,欣賞湖光山色。每見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邊垂釣。他釣的不是魚,而是蝦。釣鉤上裝一粒飯米,掛在岸石邊。一會兒拉起線來,就有很大的一隻蝦。其人把它關在一個瓶子裡。於是再裝上飯米,掛下去釣。釣得了三四隻大蝦,他就把瓶子藏入藤籃裡,起身走了。我問他:“何不再釣幾隻?”他笑著回答說:“下酒夠了。”
我跟他去,見他走進岳墳旁邊的一家酒店裡,揀一座頭坐下了。我就在他旁邊的桌上坐下,叫酒保來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卻不叫菜,取出瓶子來,用釣絲縛住了這三四隻蝦,拿到酒保燙酒的開水裡去一浸,不久取出,蝦已經變成紅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醬油,就用蝦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隻蝦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個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門前的岸邊來釣蝦。我被他引起酒興,也常跟他到岳墳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問姓名。我們都獨酌無伴,就相與交談。他知道我住在這裡,問我何不釣蝦。我說我不愛此物。他就向我勸誘,盡力宣揚蝦的滋味鮮美,營養豐富。又教我釣蝦的竅門。他說:“蝦這東西,愛躲在湖岸石邊。你倘到湖心去釣,是永遠釣不著的。這東西愛吃飯粒和蚯蚓,但蚯蚓齷齪,它吃了,你就吃它,等於你吃蚯蚓。所以我總用飯粒。你看,它現在死了,還抱著飯粒呢。”他提起一隻大蝦來給我看,我果然看見那蝦還抱著半粒飯。他繼續說:“這東西比魚好得多。魚,你釣了來,要剖,要洗,要用油鹽醬醋來燒,多少麻煩。這蝦就便當得多:只要到開水裡一煮,就好吃了。不需花錢,而且新鮮得很。”他這釣蝦論講得頭頭是道,我真心讚歎。
這釣蝦人常來我家門前釣蝦,我也好幾次跟他到岳墳吃酒,彼此熟識了,然而不曾透過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帶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驚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識泰山!”於是敘述他曾經讀過我的隨筆和漫畫,說了許多仰慕的話。我也請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現已忘記,是在湖濱旅館門口擺刻字攤的。下午收了攤,常到裡西湖來釣蝦吃酒。此人自得其樂,甚可讚佩。可惜不久我就離開杭州,遠遊他方,不再遇見這釣蝦的酒徒了。
寫這篇瑣記時,我久病初愈,酒戒又開。回想上述情景,酒興頓添。正是:“昔年多病厭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淺。”
故鄉在古人的詩詞中,可以看見“歸”,“鄉”,“家”,“故鄉”,“故園”,“做客”,“羈旅”等字屢屢出現,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對於故鄉是何等地親愛,渴望,而對於離鄉做客是何等地嫌惡的。其例不勝列舉。普通的如: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做伴好還鄉。(杜甫)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故園東望路漫漫,雙袖龍鍾淚不幹(岑參)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徵人盡望鄉。(李益)等是有家歸未得,杜鵑休向耳邊啼。(張泌)想得故園今夜月,幾人相憶在江樓。(杜荀鶴)故園此去千餘里,春夢猶能夜夜歸。(顧況)萬里悲秋常做客。(杜甫)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沽襟。(杜審言)老至居人下,春歸在客先。(劉長卿)羈旅長堪醉,相留畏曉鍾。(戴叔倫)隨便拿本《唐詩三百首》來翻翻,已經翻出了一打的例項了。以前我曾經說過,古人的詩詞集子,幾乎沒有一頁中沒有“花”字,“月”字,“酒”字。現在又覺得“鄉”字之多也不亞於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鄉”四事。一個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就得其所哉。
現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歡喜對花邀月飲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鄉的家裡。不但如此,他們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反而不暢快,因為鄉村大都破產了。他們必須離家到大都會里去,對人為的花,邀人造的月,飲舶來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長為人類所愛慕之物;而鄉之一字恐不久將為人所忘卻。即使不被忘卻,其意義也得變更:失卻了“故鄉”的意義,而僅存“鄉村破產”的“鄉”字的意義。
這變遷,原是由於社會狀態不同而來。在古昔的是農業時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鄉的本家裡生活。但到了現今的工商業時代,人都離去了破產的鄉村而到大都會里去找生活,就無暇紀念他們的故鄉。他們的子孫生在這個大都會里,長大後又轉到別個大都會里去找生活,就在別個大都會里住家。在他們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無所謂故鄉。“到處為家”,在古代是少數的遊方僧,俠客之類的事,在現代卻變成了都會里的職工的行為,故前面所舉的那種詩句,現在已漸漸失卻其鑑賞的價值了。現在都會里的人舉頭望見明月,低頭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間裡的小家庭。而青春做伴,現代人看來最好是離鄉到都會去。至於因懷鄉而垂淚,沾襟,雙袖不幹,或是春夢夜夜歸鄉,更是現代的都會之客所夢想不到的事了。藝術與生活的關係,於此可見一斑。農業時代的生活不可復現。然而大家離鄉背井,擁擠到都會里去,又豈是合理的生活?
惜春不多天之前我在這裡讚頌垂條的楊柳。現在柳條早已婆娑委地,楊花也已開始飄蕩,春光將盡,我又來這裡談惜春的話了。
“惜春”這個題目何等風雅!古人的詩詞裡以此為題的不可勝計,今人也還在那裡為此賦詩填詞。綠肥紅瘦,柳昏花冥,杜鵑啼血,流水飄紅,再加上羈人,淚眼,傷心,斷腸,離愁,酒病,……惜春這件事主客觀兩方面應有的雅詞,已經被前人反覆說盡,我已無可再說了。現在為什麼取這個題目來作文呢?也不過應應時,在五月號的雜誌裡寫一個及時的題目,表面上好看些。這好比編小學教科書:秋季始業的,前幾課講月亮,蟋蟀,桂花,果實,農人割稻,以及雙十節。後幾課講棉衣,火爐,做糕,落雪,以及賀年。春季始業的,前幾課講菜花,桃花,蝌蚪,種牛痘,以及總理忌辰,後幾課講殺蒼蠅,滅蚊蟲,吃瓜,乘涼,以及熱天的衛生。似乎那些小學生個個是一年生的動物,在秋天不知有春,在春天不知有秋,所以非講目前的情狀不可的。我的讀者不是小學生,其實不一定要講目前的情狀。但是隨筆總得隨我的筆,我的筆又總得隨我的近感。我握筆為這雜誌寫這篇隨筆的時候,但念不多天之前剛剛寫了一篇讚頌初生的楊柳的文章,現在柳條早已婆娑委地,楊花也早已開始飄蕩,覺得時光的過去真快得可驚!這其間一個多月的時光,我不知幹了些什麼?這一點近感便是我得這篇隨筆的本意。題目不妨寫作“惜時光”。但現在的時光是春天,也不妨寫作“惜春”。
去年的春天,我曾在這雜誌裡談過春天的冷暖不勻,晴雨無定,以及種種不舒服。故春去在我不覺得足惜。所可惜者,只是時光的一去不返,不可挽留。我們好比乘坐火車,自己似覺靜靜地坐著,不曾走動一步,車子卻載了你在那裡飛奔。不知不覺之間,時時刻刻在那裡減短你的前程。我曾經立意要不花錢,一天到晚坐在屋裡,果然一錢也不花。我曾經立意要不費力,一天到晚躺在床裡,果然一些力也不費。我曾經立意要不費電,晚上不開電燈,果然一度電也不費。我也曾經立意要不費時間,躲在床角里不動。然而壁上的時辰鍾“的格的格”地告訴我,時間管自在那裡耗費。於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騎虎之勢”,無法退縮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時光,積極地向前奮鬥,直到時間的大限的來到。
生活上的苦悶和不幸,有時能使人對於時光覺得不可惜而可嫌,盼望它快些過去的。然而這是例外。人生總希望快樂。快樂的時間總希望其不要過得太快。回憶自己的學生時代,最快樂的時間是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和紀念日小快樂,春假,年假和暑假大快樂。這也是世間一件矛盾的怪事:平常出了錢總希望多得幾分貨;只有讀書,出了學費只希望少上幾天課。試看假期前晚的學生們的狂喜,似覺他們所希望的最好是隻繳學費而永不上課。於此足見讀書這件事不是平常的買賣。不然,這件事正像史蒂芬生〔斯蒂文生〕的《自殺俱樂部》中的青年的行為:一面繳了四十鎊的會費而做自殺俱樂部會員,一面又在抽籤時熱望自己永不抽著當死的籤。試看星期一早上躺在**的學生的尷尬臉孔,或暑假開學前一天的學生的沒精打采,似覺他們對於赴校上課這件事看得真同赴死一樣可怕。其實原是他們自己來尋死的。
我幼時在暑假的前幾天感覺非常歡喜,好像有期徒刑的囚犯將被開釋似的。又懷抱著莫大的希望,忙裡偷閒地打算假期中的生活,整理假期中所要看的書籍。我想像五六十天的假期,似覺時光非常悠長,有無數的事件好乾,無數的書可讀,有無數時光可以和弟弟共戲,還有無數的餘閒可和鄰家的小朋友玩耍。本學期中欠熟達的功課,滿望在這悠長的假期中習得完全精通。平日所希望修習而無暇閱讀的書籍,在假期前都特地買好,滿望在這悠長的假期中完全讀畢。還有在教科書裡看到的種種科學玩意兒,在校因沒有時間和工具而未曾試作的,也都挑選出來,抄寫在筆記簿上,滿望在悠長的假期中完全作成,和弟弟們暢快地玩耍。五六十天的假期,在我望去好像一隻寬緊帶結成的袋子,不拘多少東西,儘管裝得進去。
放假的一天,我背了這隻寬緊帶結成的無形大袋子而欣然地回家。回到半年不見的家裡,覺得樣樣新鮮,暫把這無形的大袋擱一擱再說。初到的幾天因為路途風霜,當然完全休息。後來多時不見的姑母來做客了,母親熱誠地招待她,假期中的我當然奉陪,閒談幾天。後來姑母邀請我去做客,母親說我年年出門求學,難得放假回家,至親至眷應該去訪問訪問,我一去就是四五天乃至六七天。回家又應該休息幾天。後來,天氣太熱,中了暑發些輕痧,竹榻上一困又是幾天。病起又休息幾天。本鎮有戲文,當然去看幾天。戲文場上遇見幾位小學時代的同學,多時不見,留著款待幾天。送往了同學,迎來了一年不見的二姐,姐丈,和外甥們,於是殺雞置酒,大家歡聚半個月乃至二十天。二姐回家時帶了我去,我這回做客一去又是四五天乃至六七天。回家當然又是休息幾天。屈指一算,離暑假開學已經只有十來天了。橫豎如此,這十來天索性閒玩過去吧。到了開學的前一天,我整理行裝,看見於假前所記錄著的一紙假期工作表,所準備著的一束假期應讀的書,所選定著的假期中擬製之玩具的說明圖,都照攜回家時的原樣放置在網籃裡,擱置在書桌旁的兩隻長凳上,上面積著厚厚的一層灰塵。蹉跎的懊惱和樂盡的悲哀交混在我的心頭,使我感到一種不可名狀的不快。次日帶了這種不快而辭家到校,重新開始那囚犯似的學校生活。
第二次假期前幾天,我仍是那樣地歡喜,再結起一隻寬緊帶的大袋子來,又把預定的假期工作多多益善地裝進去,背了它欣然地回家。我的意思以為第一次沒有經驗,安排得不好,以致蹉跎過去;這回我定要好好地安排:客人不必多應酬,或竟不見;做客少住幾天,或竟不去;戲不應該看;病不應該生。這樣安排,一定有許多書好看,許多事可做。然而回到家裡,不知怎樣一來,又同第一次一樣,這裡幾天,那裡幾天,距開學又只十來天了。於是再帶了蹉跎的懊惱和樂盡的悲哀所混成的一種不可名狀的不快而整理行裝,離家到校。
這樣的經驗反覆了數次,我方才悟到預期的不可靠與事實的無可奈何,於是停止這種如意算盤。青年人少不更事,往往向美麗的未來中打很大的如意算盤。他們以為假期有五六十天的悠長的日月,看薄薄的幾冊書,算什麼呢?然而日子自己會很快地過去,而書的page〔頁〕不會自動地翻過。寬緊帶的袋子看似可以無限地裝得進去,但畢竟是硬裝的,原來的容量其實很小。我經驗了幾次如意算盤的失敗之後,才知道凡事須靠現在努力工作。現在工作一小時,得益一小時,工作二小時,得益二小時。與其費心於未來的預期,不如現在拿這點工夫來用功。以後每逢假期,我不再準備假期工作。遵守西洋格言Workwhilework,playwhileplay①的教訓,我預備玩過一暑假。卻不意在暑假中也看完了幾部小說。開學時回顧,好像得了一筆意外的收入,格外愉快。
青年們在校時不用功,往往預期出校後自行補修;或者在就業後抽閒補習。他們打定了這個如意算盤之後,在校時索性不用功了。他們想:出校後歲月悠長,無拘無束;橫豎要從頭補修過!現在索性放棄吧。但是,據我所見,他們這預期往往同我的假期工作的預期同一運命,總是不會實踐的。他們沒有預計到出校後的種種繁忙,同我沒有預計到假期回家後的種種應酬一樣。職業,生計,戀愛,婚姻,子女,……種種人事擁擠在他們出校後的日月中,使他們沒有工夫補修在校時未了的課業。試看社會上就業的成人們的學問知識,恐怕十人中有九人所有的只是青年時代在學校中所收得的一點。靠出校後自己補修而增進學識的,十人中不過一人而已。可知青年求學時代所獲得的一點學識,是人生教養的基本。後來的見聞雖然也使你增進些知識,但只是枝葉,人生修養的基本只限於青年求學時代所得的一點。
我自己青年時代沒有好好地受教育,年長後常感知識不全之苦。幾何三角的問題我不會解,物理化學的公式我看不懂,專門科學的書我都讀不下去。屢次希望補修,至今不能實踐。古人云:“看來四十猶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我離四十隻有兩年,大概此生不會有能解三角幾何問題,能懂物理化學公式,能讀專門科學書籍的日子了!人生倘有來世,我的來世倘能沒人,投了人倘能記憶這篇文章,我定要好好地度送我的青年時代,多收得些學識,造成一個人生的鞏固的基礎。我此生中的青年已經過去,無法挽回,只有借了惜春的題目,在這裡痛惜一下算了。假如這些話能給正在青年期的讀者們一些警勵,那便似以前在假期中看完了幾部小說,好像得了一筆意外的收入,格外愉快。
註釋:
①英國諺語,大意是:該玩時痛快地玩,該工作時專心工作。
蜜蜂正在寫稿的時候,耳朵近旁覺得有“嗡嗡”之聲,間以“得得”之聲。因為文思正暢快,只管看著筆底下,無暇抬頭來探究這是什麼聲音。然而“嗡嗡”,“得得”,也只管在我耳旁繼續作聲,不稍間斷。過了幾分鐘之後,它們已把我的耳鼓刺得麻木,在我似覺這是寫稿時耳旁應有的聲音,或者一種天籟,無須去探究了。
等到文章告一段落,我放下自來水筆,照例伸手向罐中取香菸的時候,我才舉頭看見這“嗡嗡”“得得”之聲的來源。原來有一隻蜜蜂,向我案旁的玻璃窗上求出路,正在那裡亂撞亂叫。
我以前只管自己的工作,不起來為它謀出路,任它亂撞亂叫到這許久時光,心中覺得有些抱歉。然而已經捱到現在,況且一時我也想不出怎樣可以使它鑽得出去的方法,也就再停一會兒,等到點著了香菸再說。
我一邊點香菸,一邊旁觀它的亂撞亂叫。我看它每一次鑽,先飛到離玻璃一二寸的地方,然後直衝過去,把它的小頭在玻璃上“得,得”地撞兩下,然後沿著玻璃“嗡嗡”地向四處飛鳴。其意思是想在那裡找一個出身的洞。也許不是找洞,為的是玻璃上很光滑,使它立腳不住,只得向四處亂舞。亂舞了一回之後,大概它悟到了此路不通,於是再飛開來,飛到離玻璃一二寸的地方,重整旗鼓,向玻璃的另一處地方直撞過去。因此“嗡嗡”“得得”,一直繼續到現在。
我看了這模樣,覺得非常可憐。求生活真不容易,只做一隻小小的蜜蜂,為了生活也須碰到這許多釘子。我詛咒那玻璃,它一面使它清楚地看見窗外花臺裡含著許多蜜汁的花,以及天空中自由翱翔的同類,一面又周密地攔阻它,永遠使它可望而不可即。這真是何等惡毒的東西!它又彷彿是一個騙子,把窗外的廣大的天地和燦爛的春色給蜜蜂看,誘它飛來。等到它飛來了,卻用一種無形的阻力攔住它,永不使它出頭,或竟可使它撞死在這種阻力之下。
因了詛咒玻璃,我又羨慕起物質文明未興時的幼年生活的詩趣來。我家祖母年年養蠶。每當蠶寶寶上山的時候,堂前裝紙窗以防風。為了一雙燕子常要出入,特地在紙窗上開一個碗來大的洞,當作燕子的門,那雙燕子似乎通人意的,來去時自會把翼稍稍斂住,穿過這洞。這般情景,現在回想了使我何等憧憬!假如我案旁的窗不用玻璃而換了從前的紙窗,我們這蜜蜂總可鑽得出去。即使撞兩下,也是軟軟地,沒有什麼苦痛。求生活在從前容易得多,不但人類社會如此,連蟲類社會也如此。
我點著了香菸之後就開始為它謀出路。但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叫它不要在這裡鑽,應該回頭來從門裡出去,它聽不懂我的話。用手硬把它捉住了到門外去放,它一定誤會我要害它,會用螫反害我,使我的手腫痛得不能工作。除非給它開窗;但是這扇窗不容易開,窗外堆疊著許多笨重的東西,須得先把這些東西除去,方可開窗。這些笨重的東西不是我一人之力所能除去的。
於是我起身來請同室的人幫忙,大家合力除去窗外的笨重的東西,好把窗開了,讓我們這蜜蜂得到出路。但是同室的人大家不肯,他們說,“我們做工都很疲倦了,哪有餘力去搬重物而救蜜蜂呢?”我頓覺自己也很疲倦,沒有搬這些重物的餘力。救蜜蜂的事就成了問題。
忽然門裡走進一個人來和我說話。為了不能避免的事,我立刻被他拉了一同出門去,就把蜜蜂的事忘卻了。等到我回來的時候,這蜜蜂已不見。不知道是飛去了,被救了,還是撞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