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該說說我父親和我叔叔的時候了。
這兩位歲數僅差一歲多,性格迥異,命運也大不相同的兄弟,是我爺爺一生的牽掛。他們一個在“文革”中生死不明,一個在臺灣做了高官。
我的父親生於民國十三年(即1924年)陰曆三月(具體日子我爺爺記不清了,反正是桃花乍開、杏花落敗的時候)。我的叔叔生於民國十四年(即1925年)陰曆五月(具體日子我爺爺也記不清了,反正是剛剛過了端午)。兄弟倆就差了十四個月。
當時我爺爺還挺害怕,喲,生得這麼密,這不成了生豬崽了嗎?不料想這擔心竟成了多餘。無論是我奶奶,還是我後來的那位三奶奶,都沒有讓我爺爺的擔心變成現實。儘管我的三奶奶為我爺爺生下了一個長得非常俊秀的女兒,可惜的是,我的這位小姑死於日軍掃蕩,死的時候才4歲,不然的話,我也會有一位姑姑了。
我父親“文革”中被鬥,生死不明,令我爺爺惆悵無限。而我叔叔呢?家裡人一直認為他早死了。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他從臺灣軍界退休後,才給我爺爺寄來了他的幾張照片和一張全家福,從相片上依稀可見我爺爺的模樣,有一張是他身著少將戎裝,在桃園機場視察國民黨空軍部隊的照片,這張照片大些,更能辨出我爺爺的模樣。
山上的杆子們及附近的老百姓都尊稱我父親為“大少爺”,尊稱我叔叔為“二少爺”。他們的大號王世蔭和王續蔭卻無人叫起
人們公認的是“大少爺調皮”,“二少爺老實”。
我爺爺說,我父親從小就調皮,不安分。小時吃奶的時候,不知道換氣,只知道一口氣地吃,憋極了就哇哇大哭,我爺爺不明就裡,就熊我奶奶。當時山上沒有別的女人,更沒有懂得侍弄小孩的女人,所以也是乾著急。一到了陰雨天,我父親還煩躁不安呢,不願在屋裡待著,偏要我奶奶舉著雨傘抱著,站在屋門口,聽雨打雨傘的聲音才不哭。而我叔叔就不,只要吃飽了,就不哭不鬧光睡覺,睡醒了也不鬧,只知道看著屋頂傻笑,除非是尿了床才知道哼嘰兩聲。我爺爺說我叔叔最省心,我奶奶可以放心地乾點家務活,只要屋裡放只貓就行,放只貓是為了防老鼠。有一回,貓被我父親抱出去玩了,幾隻老鼠就圍著我叔叔吱吱地亂轉。虧了我奶奶正好回屋拿東西,才趕走了老鼠,不然,我叔叔的耳朵和鼻子未必就是完整的。如果只有半個鼻子或半個耳朵,他就不可能在抗戰後期參加國民黨山東遊擊總隊的沂蒙保安團(團長就是王達禮),更不可能在多少年後升任國軍少將。
在我父親五六歲的時候,我奶奶已經看不住他了。他一有空便滿山的亂跑。後邊還要跟著我叔叔——他的“小護兵”,高興的時候興許還封他個“副寨主”的稱號。“寨主”當然是他的。兄弟倆滿山地跑,我奶奶就顛著雙小腳在後邊追,邊追邊喊,但這都沒有用。
為了管束這對小冤家,我爺爺特讓杆子裡的“字匠”(即文書一類的人物)“半車書”來當他兄弟倆的啟蒙老師。“半車書”是這位老字匠的外號。當年50多歲,原是位清末的舉人,自稱“學富五車”,人很正經,正經得有點酸腐。故杆子裡的眾弟兄便開他的玩笑,稱他為“半車書”。那四車半呢?讓他老爹吃喝嫖賭糟蹋光了。他是在窮困潦倒之際上的山,我爺爺看他挺可憐,便收他做了“字匠”。杆子裡的“字匠”是個很重要的人物,他負責隊伍裡全部的文書工作,如造花名冊、籍貫表,起草公告、帖子與官軍的聯絡文書、獎罰文書等等。尤其對那些大字不識半個的文盲匪首來講,“字匠”往往是半個軍師。
我父親及我叔叔倒還聰明,尤其是我父親,腦瓜最好使,教他的字與文章,很快就能記、背。什麼三字經、百家姓統統不在話下。我叔叔往往要慢半拍,但在我父親的提示、幫助下,也能很快跟上。
我父親有時提些問題,總搞得半車書答不上來。他問道:“趙錢孫李,周吳鄭王,為什麼是姓趙的在前邊,而不是別的姓在前邊?”
半車書支吾半天,只好作如下回答:“先人所傳,不得而知……”
我父親便接著說:“我想給他改過來,改成王錢孫李,周吳鄭趙;或是別的什麼,反正王字姓要打頭。你沒聽說王字乃大王、國王、寨主之類的意思嗎?”
“我也要這麼改,我哥是正王,我是副王。”我叔叔也跟著幫腔。
“不得胡來,休得無禮。”半車書揚揚手中的戒尺,那是我爺爺親自授予他的,可隨時用予懲戒,並且要真打。
也只有在這時,我父親兄弟倆才會安分一會。
但過不了半天,我父親又會提些刁鑽的問題:“李白是個大朝巴(老家方言,即傻子的意思),幹嗎用鐵棒磨針,鐵棒那麼粗,什麼時候才磨好,用個洋釘不就是了。”
半車書作耐心解釋:“此乃一種比喻,喻人做事只要有恆心有毅力,就會成功的。”
我父親並不認可:“用洋釘磨成針就夠累人的,這比喻也就行了。用鐵棒比喻還不把人比死?”
過了些日子,半車書找到了我爺爺,恭恭敬敬地說:“大掌櫃的,老朽這般學識怕是教不了兩位少爺了。如今,城裡新學正盛,何不妨將他們送至山下。也好多納濟新潮,開闊眼界呀。”
我爺爺便說:“我何嘗不想讓他倆早日下山?只是你嫂子老是不捨得嘛,不過,先生既然講了,就容我再思量一番。”
不久,我父親又闖了一次禍,終於促使我爺爺下定了最後的決心。這次禍是一槍打出來的。
這天,趁著半車書不注意,小兄弟倆又跑了出來。哥哥說,咱去抓山雞。弟弟說,還有山雞蛋。於是,小兄弟倆一陣小跑,便無了蹤影。但他翻來找去,也沒遇上什麼山雞,卻碰上了巡哨的一槍準和他的幾個弟兄。
老實說,這些杆子們都挺喜歡這小兄弟倆,一槍準上來就使了個下馬威。
“好呀,二位少爺,又是逃學堂了吧。”
當哥哥的說:“才不是哩,我倆……”
當弟弟的說:“我們是要抓山雞的。”
“抓到沒有呀……”幾個杆子一齊逗他們。
哥哥撓撓頭皮說:“嘿嘿,沒抓到。”
弟弟跟上一句:“可我們上次抓到了,是隻小山雞……”
說來也巧,就在這時,不遠處出現了一群雞。正在一隻大公雞的帶領下咕咕覓食。當哥哥的一下有了主意,他摸了摸一槍準的槍托。
“大叔,都說你是一槍準,可俺沒見過,你要真有本事,就給我一槍打它一隻……”
“我要是打準怎麼辦?”多少日子沒打槍,一槍準手也癢癢。
哥哥說:“你要是打準了,我讓俺娘給你燉了下酒。”
弟弟不樂意了:“那我怎麼辦?”
哥哥有點嫌他沒出息:“兩個雞爪子都給你。”
在大夥的鬨笑聲中,一槍準一槍打翻了一隻雞。說來也巧,是隻正在下蛋的母雞。當天後晌,雞的主人,崮下村的一位老太婆就找上山來了。一槍準聽說了,直冒冷汗,就等著脫褲子了。脫褲子幹啥?挨軍棍唄!因為“山規”有規定:不抓不殺母畜(母豬、母羊、母狗、母牛、母馬、母驢,當然也含母雞),違背者,至少20軍棍。
我爺爺當眾把人集合起來審案子,小兄弟倆嚇得直哆嗦,我爺爺索性讓人把我奶奶鎖進了號子房。
我爺爺怒氣未消:“一槍準,你也是個老杆子了,可知打死母雞該當何罪?”
一槍準嘟囔了一句:“是大少爺讓打的。”
我爺爺更火了:“他讓你吃屎,你吃嗎?”
不料一槍準一下提高了嗓門:“吃!讓吃就吃。”
一句話,把大夥都逗笑了。旁邊的老太太得知是小孩子闖的禍,就連連說情。我爺爺這才決定:20軍棍一分為二,一槍準15棍,我那可憐的父親5棍;賠老大娘銀元兩塊(那時候兩塊銀元就可買一畝地),死雞當然也讓人家拿走了。我叔叔則為了最終沒能吃上雞爪子而哭泣了半天。
耿直的一槍準憑著一槍一隻雞的功夫,在幾年後的穆陵關遭遇戰中,一槍幹掉了日軍的小隊長橫二。可惜的是他死於1952年3月的“鎮反”(我爺爺的保信遲到了半天——是何原因,後邊會談)。
小兄弟倆也因這次闖禍,被徹底放到了山下——正是這次進城,使他們走進了一個全新的生活,接觸到了新文化、新知識,為他們日後各自選擇的道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而且,小兄弟倆的下山還成就了我爺爺與我三奶奶的美好姻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