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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第85節:梁漱溟(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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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節:梁漱溟(85)

三、李聞兩先生被刺前後的情形

(一)李先生被刺前的情形

1.自五月起,昆明近日樓(市中心城樓,仿北平前門形式之建築)常貼各種大張壁報,其中反動者如“時代”、“老百姓”、“真民主”等(有的用“民主自由大同盟”名義,有的不具名)和一些鉛印的反動派的刊物,如《光明》《新中國》《正論》等,均不斷造謠說李公樸的特務總隊長及駐昆參謀主任,攜帶現款七萬萬元,美女四名,將與地方勢力聯合暴動等等。甚至近日樓的衛生標語中亦雜有“要撲滅李公樸的傳染病”之類的標語。這些話無非是特務預先造成殺李的藉口。

2.昆明在不久之前,成立一新的黨政軍團合組的特種會報組織,許多特種問題的機密決定多出於此。該組織的重要負責人大都為中統軍統分子及李宗黃的心腹(姓名職業姑不宣佈)。

3.六月間盛傳特務機關擬定黑名單七十餘名,內有數人系註明立即嚴厲處分者,李先生為第一名,聞先生為第二名。另一黑名單則有三百餘名,分三部分:(一)民盟分子,(二)學生及文化人,(三)地方有力者。單上注有各種符號,並有加案語者,如“上列分子可於必要時在當地予以便宜處置”等語句。同時傳說南京某機關首長有密令到昆,武官在團長以上,文官在縣長以上,對於中共及民盟分子可以密報、密捕、密決。又謂特務已在海口設集中營,一俟國共談判破裂,即開始逮捕之。

4.暗殺前數日,警備總部一特務人員告人:彼曾跟蹤李公樸到巡津街等處,並四處打聽聞一多相貌服色。

5.前雲大教授李××與潘大逵有同學同事之誼,某日往北門書屋訪潘(潘與李公樸先生同住該樓上)後,在公共汽車上即被特務追隨盤問,不得已引至教育廳長王政辦公室始得解圍。特務去後,王告李:“你如是民盟盟員,我即無從為力,否則當可替你解釋的。”

6.六月底,民盟雲南省支部既鑑於謠言險惡,而舉行三次招待會,向昆明各界公開表明立場及態度,很得各方面瞭解與同情。而特務竟還不斷給與擾亂與壓迫,如招待會第一次簽到簿被特務搶去;租借給招待會作會場的商務酒店被特務警告,以致第三次招待會不得不遷移地點。還有出席招待會的來賓發言者,有的被警告,有的甚至被迫離境。所有這些,已詳述於前,此不再贅。

7.李先生被刺前兩星期,有自稱“民主自由大同盟”盟員兩人,兩次訪李先生未遇,第三次問其來意,他自稱賦閒軍人,特來報效。(意謂李先生正在招兵買馬)李先生勸其勿受人利用,並謂“我是文人,根本不懂軍事,也不願用武力爭取民主”。此兩人名片尚存。

8.嗣後又來一舊日相識之軍人,對李先生說:伊在警備部特務組,見有密令三條,第三條說李公樸將於六月二十九日赴黃土坡及馬街子演講,問李確否?李先生答以絕無其事。至李先生被刺後,該軍人復來,謂李先生之死是警備部主使,伊可設法調查等語。李家未予理會。

9.警備部曾一次藉清查戶口名義,詳看李先生住宅的後門。某日,復有一身著藍布長衫之青年站在門側,約半小時,注視書店(李先生即住樓上)出入之人,並用鉛筆有所記載。李先生被刺前三四日,曾發現夜間有攜帶手槍者兩人,等候於書店之對面牆角,迄李先生被刺後,即不再見。

10.李先生曾接上海不甚熟悉之友人來信一封,勸其勿赴上海,謂“謹防有人暗算”。今日觀之,其意乃在使李先生勿遽赴滬,而使昆明暗殺計劃得售也。

11.昆明友人多勸李先生勿於夜間外出,因此被刺前三晚均未外出。七月十一日當晚李先生偕夫人剛出去十餘分鐘,即有一友人特來相告:從三青團方面得來的訊息,昆明特務機關奉到密令,對某某等嚴加監視,必要時得便宜處置,其第一名即為李先生,切囑不可外出。不幸竟未相遇。三小時後李先生即遇難。

(二)李先生被刺時的情形

1.七月十一日晚餐後,李先生偕夫人外出訪友,代友人洽借音樂會場所,便中赴大光明電影院觀戲,散場時約九時四十分,至南屏街公共汽車站等車,即見有三人均著黃色軍便服,站在李先生與其夫人的周圍,上車時一人坐在李先生身旁,一人坐在李夫人身旁,另一人坐在李先生對面。車到近日樓上車人極多,此三人仍在車上。行至青雲街口李氏夫婦下車,此三人隨同下車。李急行至學院坡叉路,其夫人在右邊,上坡剛行四五步,即聽見後面一聲不大的響聲。李夫人以為是青雲街上的小孩子放爆竹。李夫人本有心臟病,平常聽爆竹聲即驚慌心跳,這次並未如此,足證其為裝有滅音器之特用手槍。聲響後,李先生即倒在路旁的泥濘中大呼:“我中槍了!”其夫人走近,方知李先生已遇刺,大呼:“捉人呀!槍殺人了!”其時適有青年學生路過該處,親見凶手將其手槍遞交另一特務,向青雲街雲南大學方向逃跑,他們即率同市民追捕阻擋,追獲後送入警察三分局,其餘特務則向大興街逃去,據訊,此凶手名李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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