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的功夫,金星就不見了。他那張帥氣的臉龐愈加的明顯。也許,在所有女孩子的內心深處,都是渴望被照顧的感覺吧?但那絕對不是‘戀父情結’,而是喜歡被特別地對待,被溫柔地體貼。就算是為你輕輕擦拭鼻角的血,也會覺得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也許幸福就是如此的簡單,和不經意吧?可是想要感受到這種像奶茶一樣溫暖的幸福,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鈴鈴鈴---”路易筆的手機又響起了。
“我出去接個電話。”
我跟茶之間的距離似乎又到了緊張的階段。聞得到彼此的呼吸,就是這種距離的證明。
“喂,你還痛不痛啊?好像已經沒留血了。”
似乎是已經處理完了,他丟掉手裡的溼棉花,一轉頭就看到我正盯著他發呆。
不知道哪根神經又不對勁了,還是被他那雙眼睛給迷惑了,居然傻傻地對著他說:“茶,你要是每天都能對我這麼好就好了。”
他似乎也被我這句突如其來的不速之話給嚇到了,只不過我的樣子還不足以令他也對我發呆太久。
一個腦殼敲上來:“你這笨蛋,下次要偷聽別人說話,記得聰明點,不要站在門口那邊讓人發現!真是個豬草莓!”
“喂!我是病人吶,你怎麼可以打病人啊?”
“哪有病人嗓門這麼大的?”
為什麼每次人家想好好跟他說話,他總是用給人家一朵帶刺的玫瑰呢?
這陣子跟他相處下來,我似乎有點了解了他關心人的方式。雖然帶刺,可畢竟是玫瑰啊。只要看到實質的關心,管它刺不刺的,我想我都能接受。
“你們兩個人剛剛還好好的,怎麼又吵起來了?”
“誰叫這笨草莓要學人偷聽啊?活該她留鼻血!”
真是不服氣啊!這傢伙我一定要滅滅他的驕傲,免得叫他看清了本草莓!
“哎呀,好痛好痛,好像又留鼻血了!!”
我捂住鼻子,仰著頭,假裝鼻血再次傾巢而出。
這下可又好戲看了。這傢伙果然上了我的當,趕緊粗手粗叫地拿起棉花走過來,拉掉我塞在我右鼻孔裡的棉花,剛想往裡塞,才發現原來是被我騙了。
“你!”
我白了他一眼,接著變了張臉,笑著對路易筆說:“你看吧,到底是誰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