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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迷情-----第503章 謎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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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章 謎局(2)

第503章 謎局(2)

嗯,考慮得不錯,周到全面,穩定和諧,沒有人會反對。

這是一個操作手法的問題,換了是我,也會如此考慮,我依然表示理解。

但是,我在想,是否應該給他們這個機會。

審判區里人很多,很安靜。所有同志都在耐心等待。我一到庭,審判馬上開始,戰鬥打響了。

嗯,不能說戰鬥,其實是一場摧枯拉朽的圍攻打倒,無人抵抗,沒有任何意外產生。

公訴人的訴詞,顯然凝聚了無數高手的智慧結晶,合理有據,引證得當,充滿理性邏輯,所有事情都可以互為因果、前後呼應——動機目的過程,所有要點都充分具備,每個步驟都是絲絲入扣,案件完美地重新呈現在大家面前,歷歷在目,清晰可見,連結合理,絕無疑點。我相信,哪怕是最挑剔的法律專家看到這份訴詞,都將無話可說。

公訴人還說,以法律之公正無偏、證據推斷之客觀充分、辦案單位之英明神武,即便我頑抗到底不作任何供述,也不會對案件的偵破構成絲毫阻礙——除了證明我徹底的反組織反人民特性以外,我什麼真相也隱瞞不了,犯下的濤天罪行無可置疑。

隨著審判程序,公訴方證人陸續出庭。

首先是楚正。在公訴人的詢問下,辨認各種證物——手槍、炸藥、引爆器、遺書、等等。然後這些客觀的物證再次被拿到我的眼前,公訴人對我提出詢問,我搖搖頭,不置可否。

回答是,或者不是,甚至勃然大怒歇斯底里,都不具意義,改變不了任何結果,真的,我非常清楚——甚至我還知道,大家都在希望我提前崩潰,可以更好地證明到法律的神聖和威嚴。

不能這樣。我可以死,但是不願意崩潰,那種死法很難看。

我平靜地側過臉去,遙遙注視楚正,而他在出庭過程中,始終面朝公訴人,視線從未轉到我這個方向,我不清楚他在想什麼。

但是不得不承認,這個人的表現可以說相當正常,已經具備了一個英雄人物的豐滿形象。雖然只過去小半年,楚正好象完全變了個人似的。跟以前相比,氣質沉穩了許多,冷靜從容,不顯張揚,說話的口吻充滿客觀理性,一點不誇張,很值得相信。

我想這些變化,應該是那一晚上的殘酷經歷賜與他的。數次直面死亡,接受過最令人不齒的,甚至他還殺過人——這些真實的經歷,是金錢無法買到的。殘酷是一個非常好的老師,教會他成熟,教會他忍耐,教會他忍辱負重、反戈一擊的生存法則。

而這些也是我教不了的。甚至在同樣的殘酷面前,我的殘忍指數只能證明自己還是一個小學生,考試很不及格。

楚正的目光始終自然放鬆,沒有害怕,沒有羞愧,沒有興奮,也沒有得意,平平淡淡、簡簡單單。尤其在陳述案情的時候,他的樣子就象在臺上念報告——這個人已經把謊言說得熟極而流,我甚至懷疑,一千遍一萬遍的重複以後,現在連他自己都深信了這些事情。在這個極盡意**的情節裡,他的思維已經將自己代入進無懼無畏的英雄角色,為了正義和人民挺身而出,跟孤注一擲的罪犯殊死搏鬥,最後拯救城市,拯救到成千上萬的黎民百姓。

就象外面對他的傳說。

呃,弄錯,這可不是什麼傳說,而是鐵一樣的事實——他是英雄,我是罪犯,事情過程,就這麼簡單。

公訴人還拿出案發現場的勘查圖,指給楚正辨識,以證實我開槍殺人的過程,得到客觀肯定的回答後,那張圖紙又出現在我面前。

我點頭,同意他們的結論——杜長風確係被我打死,絕無疑問,非常客觀。

但是接下來,我提了一個問題——關於公訴詞裡楚正跟我搏鬥,將我擊落高樓的說法,甚為語焉不詳,我有點疑問。我問他們說,當時那個現場有沒有作過勘查,楚正是如何跟我搏鬥並將我打下去,我非常有興趣瞭解。

我說如果存在勘查結果,有一點應該非常清楚,現場不可能存在打鬥。因為有哪些痕跡會留存我非常清楚,比如樓頂肯定有手指刻劃的抓痕,外牆肯定有蹬踏留下的腳印,而這些客觀證據,只可能與我的身高臂展吻合,請問在那種情況下,我怎麼反抗?怎麼跟他打鬥?相信你們應該清楚,我是被他推下去的。

楚正和公訴人對視一眼,什麼話也沒說。

“還有。”我點著他們,“按照媒體的說法,我垂死掙扎,為了保命,還把方荷拉下樓去。按這情節,應該也算一樁殺人,就算不是故意,誤殺肯定沒問題——你們為什麼不提了?啊?呵呵。”

“她是你拉下去的嗎?”公訴人居然還真發了一問。

“是的——也寫上。”我指指他手裡厚厚的案卷,“只要你們有勇氣起訴,我第一樁就認這條故意殺人,沒有任何問題。”

公訴人冷冷一笑,把案卷合上。“你唯獨願意承認這一條,有什麼動機?”

“沒什麼。”我指著楚正,“既然提客觀證據,我希望你們把所有東西都列出來。他是怎麼把我打下去的?為什麼只有搏鬥兩個字?為什麼不告訴人們,他是在偷襲?害怕影響這位英雄的光輝形象,不利於宣傳,是吧?”

“制止重大犯罪,無須講究方法,怎麼制止你的,並不重要。”公訴人搖搖頭,“外面的輿論,是自發形成的,與我們無關。我告訴你的是,法律很公正,我們並沒有指控你對另一當事人方荷的傷害……”

“你敢指控嗎?”我輕蔑一笑,“那種絕境下,用兩條手臂攀住樓頂,我居然還能伸出別的東西來拉住小姑娘,要拖她一塊死——你們有信心讓大家相信嗎?啊?呵呵。”

“這個情節,不影響本案性質。”公訴人簡單地說過一句後,轉身就走,不願再搭理我。

我聳聳肩,表示無奈。

其實整個案件過程中,這種疑點不是唯一存在的。只不過可能對我有利的證據被有意忽略,正如公訴人所說,不足以改變本案性質的東西,不必多提,他們沒有理由去美化罪犯貶低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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