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林龍家的店裡一起談了一下,他的哥哥一直不說話,他的嫂子說:“我們嚴磊是從你們這裡上班的,怎麼突然跑那麼遠的地方去殺人了?這件事,你們店裡也是有干係的!他們在你們店裡上班,出的事情,你們店裡也應該付一點責任的!”
林龍和葉靈的眉頭皺了皺,林龍說:“嚴磊在上班時間,私自離開飯店,我個人已經不準備追究他曠工的責任,現在你們居然要我來負責他殺人的責任麼?你們說這樣的話,真的讓人很莫名其妙的。”
他嫂子又指著筱雨姐說:“據說那個女的是你家親戚,是不?”
筱雨姐點點頭說:“是啊。”
“那好,既然是你家親戚,那你也脫不了干係,你家親戚在你店裡上班,害得我家嚴磊出了事,這個責任,你也要負責的!”
我頓時頭上冒汗,世上怎麼會有這麼不講理的人呢?簡直太不可思議了。這麼一說,別人把責任都承擔了,那嚴磊是不是該無罪釋放了?我很生氣,嚴磊那麼好的人,怎麼會有這麼難纏的嫂子,可憐他的哥哥一個大男人在那裡一句話不說的愁悶煙。
筱雨姐冷笑著說:“我準備給他請最好的律師,幫他減輕罪行,現在看來沒有必要了。”
嚴磊嫂子也冷笑著說:“他的死活我不管,現在就要你們負責任!”
筱雨姐問:“我們怎麼負責?”
“私了,你們一人賠償我們家十萬塊錢,這個事情就算了了,不然我要上告你們的。”
我有種嘔吐的感覺,訛詐人也不是這樣的訛詐法吧?以為錢都是那麼好賺的,走在路上就能撿到幾十萬哩。我說:“你想錢想瘋了吧?我就懷疑了,嚴磊家裡人怎麼是這樣的!”
他嫂子一瞪眼,說:“你說什麼?你算老幾!”
“我是嚴磊的好朋友,那你說,我要不要也付點責任呢?”
“我現在就要你們負責,二十萬,你們一定要在三天內給清!”
(同學們,年前會完結的,請大家不要太著急哦,加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