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描本里頁頁盡是美麗的畫作,大部分是女人,也有些男人和動物的素描。我從未看過這麼生動的作品,素描本里每一頁都是她的精心傑作,那時我才瞭解露絲是多麼具有煽動性,倒不是因為她畫了被同學傳看的****女人,而是因為她比老師更有天賦。她是那種最安靜的反叛分子,這事實在無奈。“你真棒,露絲。”我說。
“謝謝。”她說,我不停地翻閱她的素描本,深深地沉醉在其中。看到畫中女人肚臍下的黑色線條,也就是我媽所說的“生小寶寶的地方”,我覺得又興奮又害怕。
我曾告訴琳茜我決不生小孩,十歲時的我還花了大半年時間告訴任何願意聽我說話的大人,長大以後我打算做輸卵管結紮。雖然我不太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這不是件小事,要動手術,而且每次爸爸聽了都哈哈大笑。
從那天之後,我不再覺得露絲古怪,反而認為她相當特殊,她的素描實在太棒了,在那一刻,她的作品讓我忘記了校規,上課鐘聲,以及聽到鐘聲應該有的反應。
警方在玉米地裡全力搜尋,找了半天卻徒勞無功。警方放棄搜尋之後,露絲穿著她父親破舊的雙排扣厚呢布外套,披上她祖母的羊毛圍巾,一個人在玉米地裡散步。她很快就發現除了體育老師之外,她曠了課老師們都不加追究,她太聰明,老師們都應付不了她,因此老師們覺得課堂上少了她反而輕鬆。有她在場的話,老師們必須多花精神,還得加快講課的進度。
她從此搭她父親的便車上學,這樣就不必坐校車了。康納斯先生很早就出門,出門時總是帶著紅色的金屬午餐盒,露絲小時候把午餐盒當作芭比娃娃的家,康納斯先生也由著她這麼做,現在他在午餐盒裡擺了一瓶波旁威士忌。女兒在空蕩蕩的停車場下車前,他總是開著暖氣,暫時把車停下來。
“今天好好上學吧?”他總是這麼問。
露絲點點頭。
“喝一口再上路吧。”
露絲這次不點頭,直接把午餐盒遞給父親,康納斯先生開啟午餐盒,扭開威士忌酒瓶喝一大口,然後把酒瓶遞到女兒手上。露絲誇張地把頭往後仰,表示自己也痛快暢飲,其實她把舌頭頂在瓶口,並沒有喝,如果父親盯著她看,她就小心翼翼地再喝一小口。
她側身跳下車。太陽昇起之前,天氣依然非常寒冷,她想起老師說活動可以保暖,因此決定到玉米地裡走走。她腳步緩慢,邊走邊自言自語,有時會想到我。她通常在隔開球場和跑道的鐵條欄杆旁停步,倚在欄杆邊,看著周圍的世界逐漸甦醒。
就這樣,在我出事之後的幾個月,露絲和我每天早晨都在這裡碰面。旭日緩緩地爬升到玉米地上方,爸爸大清早便把“假日”放出來,“假日”在高聳的乾枯玉米莖之間穿梭,跑進跑出追趕田裡的野兔。兔子喜歡運動場修剪得整整齊齊的草地,成群的野兔聚集在運動場草地一端的白色邊線上,灰黑的身影看起來像是一隊小小運動員。露絲慢慢地接近它們,她喜歡看到小兔子像這樣排成一列,我也一樣。她相信晚上人們入睡之後,絨毛動物會起來四處活動,雖然已經不是五歲孩童,她依然相信她爸爸的午餐盒裡藏著小巧的牛羊,一有機會,它們就會跑出來盯著威士忌和大香腸。
聖誕節過後,琳茜把媽媽給我準備的手套放在球場邊和玉米地之間。有天早上,我看到野兔圍在手套旁,好奇地輕嗅手套邊緣的兔毛。然後我看到露絲在“假日”找到手套之前,從地上拾起手套,她把一隻手套的裡子翻過來,露出手套裡的兔毛,她把手套貼近自己的臉頰,抬頭望著天空說:“謝謝你。”我覺得她在對我說話,最起碼我喜歡這麼想。
在這些晨間的日子裡,我逐漸喜歡上露絲,雖然在陰陽界兩端的我們都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但我們似乎註定與彼此相伴。我飄過她的身旁,她起了一陣寒顫,就這樣,兩個特立獨行的女孩找到了同伴。
雷和我一樣喜歡走路,社群裡的房子圍繞在學校四周,他家在社群的最外端,他已經注意到露絲時常一個人走到球場裡。聖誕節之後,他上下學都相當匆忙,儘量不在學校多作停留,他希望殺害我的凶手早日落網,心情幾乎和我爸媽一樣急切。真凶落網之後,他才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否則即使有不在場證明,他依然擺脫不了嫌疑。
一天早上,他父親不必到大學教書,雷趁此機會在他父親的保溫壺裡裝滿他母親的甜茶,一大早就到學校等露絲。他在鉛球場裡等候,一個人坐在鉛球選手抵腳的金屬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