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我電視看多了,反正警察們大概是案發現場看多了,對於屍體的表情誰也沒有介意。
“有什麼奇怪,”夏婷婷聽聞我說後不屑的說,“比這還詭異的屍體我都見過。”
對此,我只能說,大概是我見識太少了。
但是老實說,我可一點都不想再見識了。
醫院這種地方,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平時人來人往,想要藏點什麼事那簡直比登天還難,可是吳可梅死前發生關係的那個男人,就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找了幾天還是一點線索都沒有。
“不會是變性人吧?”我又一次發揮自己豐富的電視兒童的想象力。
聞祁墨無力的低下頭,“行了,你別猜了。”
“不是啊,”我自己還挺激動的,“說不定有個男人男扮女裝潛伏在宿舍樓裡……”“理由!”“當然是為了劫色了……”聞祁墨聽完手扶著腦門,“你行行好,我現在頭疼的要命,你能不能正常一點。”
“不正常嗎?”我無辜的說,“可是電視上……”聞祁墨凜冽的眼神望向我。
我只好識相的閉嘴。
“你知道我現在最介意什麼?”他過了一會抬起頭說道,“我最介意的是,吳可梅的屍體為什麼會沒有衣服,並且出現在手術室裡。”
“你不是說,法醫說過凶手清理了屍體嗎?脫衣服才能洗乾淨啊。”
“那為什麼會在手術室?”“這還不簡單,”我得意的說,“手術室裡方便清洗啊。
吳可梅住的老式公寓,沒有獨立的浴室,案發的那個時間公共浴室也關門了吧,就算沒關門,也不可能帶著個屍體一起去洗澡。
手術室裡設施齊全,絕對是個理想的場所。”
聞祁墨搖搖頭,“小姐,這裡是醫院啊。”
“什麼意思?”“你過來看,”他起身走到窗戶前,“宿舍樓後面,是一片空地;住院部的左邊,是太平間……”“說明什麼?”“如果凶手想毀屍滅跡的話,在那片空地上放把火,又幹淨又省事;如果凶手不想被人那麼快發現屍體的話,送到太平間也很方便。”
“放火很容易被發現吧?”我說道。
“送到手術室就不容易被發現了?”他反問道。
“也對啊,如果不想被發現,實在不行埋在那片空地就可以了,反正那塊平時也沒什麼人走動。”
“是啊。
而且太平間裡有很多無人認領的屍體,只要隨便掛個牌子,過不了幾天就會送去火化了,不是更安全?”這樣想來,果然是疑竇叢生……凶手清理過屍體,說明他不想讓人發現屍體上的痕跡,可是又示威性的送到手術室,惟恐別人發現不了一樣,凶手既然敢送屍體到手術室,證明他對醫院的環境很熟悉,移屍到太平間的可能更大一點……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難道是凶手在手術室裡殺的人?”想了想去只有這一個可能了。
聞祁墨搖搖頭,“五樓的情況你是知道的,觀察室裡的高危病人隨時可能進手術室,凶手這麼做太危險了。
再說,吳可梅不是住院部的護士,案發當天又不是她值班,她到手術室裡做什麼?而且宿舍的管理員和最後看到吳可梅的那個護士都說了,她十點鐘回來以後,就沒有再離開過宿舍,那她是怎麼跑到手術室的?”“管理員說謊!”“她為什麼要說謊?我問過宿舍樓的人了,這個管理員在這工作已經超過十年了,一直盡忠職守,跟那些女孩的關係也很好。
最重要的,她不是一個愛管閒事的人。”
“你怎麼知道?”“你忘了她說的?她說劉淇託她監視吳可梅,可是她都沒在意。
一直到劉淇死後,她才覺得有可疑。
這不是恰好說明她不是個八卦的人。”
“說不定她連這件事都說謊了。”
聞祁墨搖搖頭,“沒有證據顯示她說謊了。”
“也沒有證據顯示她沒說謊。”
我說到這忽然想起以前聞祁墨教給我的,那個證據排除法……經過一番思考,做了如下推理:首先是管理員大嬸。
假設她說謊了,有幾種可能,一種是吳可梅在十點鐘根本就沒有回來。
這點可以排除,因為除了她,許怡佳和十點二十見過吳可梅的護士都證明吳可梅確實回來過。
第二種可能是,吳可梅回來以後,又出去了。
這點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還有一種可能是,凶手在鎖門以前殺了吳可梅,帶屍體出去,管理員看見卻沒有說出來。
這點也可以排除,因為案發的時間到鎖門的時間,整個宿舍樓里人來人往,凶手就算跟管理員串供,也不能瞞過所有人的眼睛,再說,管理員十一點半鎖門,有很多人都看到了;最後一種可能,宿舍樓的鑰匙只有管理員一個人有,如果凶手在十一點半以後離開宿舍樓,那麼管理員就不僅僅是證人,而是幫凶了。
其次是最後看到吳可梅的護士。
如果她說謊,第一沒有動機,第二她有同宿舍的證人證明她十一點以後沒有離開過宿舍樓。
所以,她的嫌疑可以排除。
嫌疑最大的朱芸和許怡佳。
一個是十點半就出現在住院部,一個和管理員聊天到十一點多……也就是說,一個沒有移屍的時間,一個沒有作案的時間。
如果是他們倆聯合作案,也要加上管理員的假口供。
換句話說,三個人同時說謊,才有可能成立。
可是如果是朱芸殺人,許怡佳和管理員幫忙移屍,那那個護士最後見到的吳可梅,是誰假扮的?朱芸的身高有一米七,吳可梅只有一米六,相差十公分,那個護士應該不會看錯;許怡佳的身高是一米六三,假扮起來更容易些,可是在十點二十那段時間,除了管理員,還有很多人都能證明許怡佳當時在一樓的管理員房間,她又怎麼能分身到四樓的?綜上所述,除非所有的人都撒謊,否則這個案件就不能成立。
可是吳可梅到底做過什麼?值得讓這麼多人聯合起來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