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範正懷家學會砸金花之後,就把這門“賭藝”帶到了部隊上,先是教會姚虎、張世材、付軍等人,接著又把龐雲、陶文、陶松良幾個小兄弟教會,而後透過他們的傳播,沒用多長時間,營以下軍官就基本上都會了,不僅部隊,連駐地周圍的老百姓也愛上了砸金花,我因此被人戲稱為金花“鼻祖”。
平時在說的時候,大部分人愛在花字後面加個兒音,即說成是砸“金花兒”。
學會了“金花兒”,有些人就覺得麻將要算牌,還要記牌,太費事了,還是砸金花痛快,五元,十元,五十,一百……一直往桌上扔就是,反正誰的牌大誰吃。特別是喝了點酒之後,似醉非醉,每一根神經都處於興奮狀態,那錢,就跟紙片一樣,一張張往桌上扔就是,一點也不心疼。誰都想吃,誰都認為自己的牌最大,那就比賽誰往桌上扔的錢多,誰堅持到最後。也有本身牌就很小卻又特別想吃的人,也往桌上使勁扔錢,規定一次扔十元,如果五十封頂,說不定他還會一下子就提高到五十,如果一百封頂,他就提高到一百,後面的人也必須要按提高了的價碼跟上,這個時候往往會把真正手持大牌的人嚇退,反而是牌小的人贏了,這樣的情況稱為“捉雞”,捉雞成功一次,又贏了很多錢,他會津津樂道很久。如果讓別人摸準他經常捉雞,那也就不靈了,而不常捉雞的人偶爾捉一次,只要沒遇到真正的大牌,成功的機率就比較大。一般說來,男的比女的愛捉雞,喝了酒的比沒喝酒的愛捉雞。
砸金花在有些地方也叫“悶雞”,就是不看牌就往桌上扔錢,看了牌的人則要扔高出他三倍的錢,這就要看各人的手氣和底氣了,如果悶贏一次,所贏錢數也是很可觀的。基本上是悶雞的成功機率大大小於看牌的,如果桌上的人有的在悶,有的在看,這個時候就最容易相互“捉雞”。
砸金花要人多,人越多才越熱鬧,越好玩,有時眼看身上的錢快輸光了,突然又贏了一把,或者捉雞成功,不管總的是輸是贏,但看著滿桌的票子全歸你一人所有,那也是相當令人激動的。有次在姚虎家裡玩金花,他剛把牌從桌上拿起,他那調皮的女兒突然在邊上叫了一聲:“三個尖”,正在一下下往桌上扔錢的人,個個嚇得趕緊把手裡的牌扔了,姚虎則不露聲色地把錢攏到他面前,然後把手上的牌和桌上的牌和在一起打亂,一張張地整理起錢來,待把面前的一大堆錢整理好之後,他這才開口說話:“有啥三個尖嘛?就幾張雜牌。”
他的女兒則自顧自地到一邊玩去了,小孩家懂啥?她只是經常聽到別人一邊拿牌一邊大叫“三個尖,三個尖”覺得好玩,隨意叫了聲而已,等於無意間幫了她老爸捉雞。
還有一次有個年輕的家屬連續兩把得到“飛機”,她抑制不住的地說了句:“好激動哦”(飛機就是三筒)所有人一聽都把牌扔了,她卻只贏了點底錢。
總之,小牌有可能多贏錢,大牌不一定能贏錢。砸金花也是一種心理遊戲,其魅力也正是在這個地方。
砸金花也容易作弊,香港電影中就有許多出老千的鏡頭,那是要相當快的手法的。一般最容易作弊又最不容易發現的是一種稱為“抬”的方法:就是幾個人合夥對付某一個人,這個時候,任你手裡拿的牌有多大,你都會心虛,因為最大的是三個尖,但同時又可以被最小的二三五管住。
上次回家探親就聽說過亢小明遇到幾個人合夥“抬”他的故事。
亢小明養魚發了財之後,附近有人想打他的主意。那天,有幾個人約他打牌,地點是在一家飯店的樓上,飯店實際上是個地下賭場。他去了之後,發現有幾個不認識的人,亢小明馬上意識到可能有詐,他悄悄出來找了個熟人給老婆帶信,叫老婆多準備點錢過來。
玩了幾盤之後,他得到了三個尖。跟了幾圈,發現場上有四五個人都沒有放棄的意思,他隨即提高了價碼,這四五個人仍是一直跟著,又過了幾圈,他提高到了封頂價,他們這次規定二百封頂,也就是每人一次往桌上扔二百元。沒想到這幾個人仍是緊跟著他,他這才知道這幾個人是在有意抬他了,他放慢了速度,假意提出多丟一倍的錢買下家的牌看,不料,下家卻不同意。
所謂買牌看,就是假設一家心裡沒底,可以多往桌上扔高於眼前價碼一倍的錢看下家的牌,依此類推。看了之後,誰的牌大誰的牌小,自然就清楚了,牌小的即把牌扔掉認輸。亢小明提出要買下家的牌看,下家不同意又可以分兩種情形:一種是下家認為自己的牌大,肯定會贏,不賣給上家看,那上家就得一直跟下去,跟得越久,真正牌大的人自然也就贏得越多;另一種情況是,不管你牌大牌小,都可以一直跟下去,直到身上的現金跟光為止,沒錢往桌上扔了,也就等於放棄這盤了,而跟到最後的,自然是帶錢最多的人。
亢小明遇到的就是第二種情況,而且他明白,手裡的三個尖都是這夥人故意發給他的,三個尖最大,自然不會主動丟牌認輸。就在高小明身上的錢快要跟光的時候,他老婆帶著幾萬元現金趕來了,那幾個合夥算計他的人一看情形,紛紛把牌扔掉灰溜溜地走了。據說這幾個人為了算
計高小明,每人借了兩萬元的高利貸,結果,反而讓亢小明白白贏了七八萬。
您可能會問:他們既然可以故意發給亢小明三個尖,也可以把其中一個人的牌發成二三五,他們不就可以穩穩地贏了亢小明嗎?關鍵在於,二三五隻能管住三個尖,而三個尖卻可以管住除二三五以外的所有牌!除非明知對方是三個尖,而且只剩下兩個人的情況下,二三五才有機會贏得對方,而怎麼才能明確知道對方是三個尖呢?除非使詐,如果讓人發現你在使詐,那可是要被打成殘廢的。如果雙方都是在“悶雞”的情況下,二三五就可以贏,但這樣的機率卻非常非常小。
這一章的小標題叫“砸金花”,關於金花的故事講到這裡本可以結束了,而且,您看到這裡說不定都會玩金花甚至會捉雞了,但是別忙,後面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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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小明明知道這幾個人是來坑他的,他贏了也就贏了,任誰都會認為他們活該,可是,亢小明沒有要這七八萬,他把自己的錢留下以後,第二天主動帶信給幾個人,讓他們來取錢,那幾個人回去之後相互埋怨了一晚上,正在商量去哪兒幹一鏢大點的生意好還人家的高利貨呢,沒想到天降好事,亢小明竟主動把錢退還他們。
他們對亢小明的感激之情、以及因此成為亢小明的鐵桿朋友、以至幾年以後亢小明魚塘被淹,販粉條到部隊小賺一筆做為本錢,又透過這幾個人的跑腿賣命,最後成為富甲一方的大老闆等等這些,在這裡就不一一講出來了,總之,除了貶粉條的事我也參與了之外,其餘全是聽戰友們講給我聽的,其中有真實的,有戰友誇大了的,也有我自己臆想和猜測的,反正,整篇小說都是在講故事__故事嘛,只要好聽就行了,管他是真是假呢,您說對不?
前面講的雖說是亢小明因賭博而發家,但其實應該歸為“好心有好報”這類勸人向善的故事。後面要講的,該歸為哪一類就只有等您來評判了。
玩金花在八里莊一帶風行了一兩年,這段時間,連以下軍官除了上班下班、執勤訓練,腦子裡基本想的就是砸金花,一到晚上吃了飯,連隊要留下值班幹部,其餘的便三三兩兩聚集到家屬院某一家;機關幹部當然要自由得多,許多家屬也樂此不疲,因為每逢有人拿到了三飛機,是要“放鞭炮”的,放鞭炮也就是在場的人給得到三飛機的人的喜錢,同時,在誰家玩,誰家就負責燒水泡茶,得到三飛機的人再從喜錢裡抽一部分給這家女主人。
平時基本上玩到晚上一兩點,週末則經常玩通宵。常常是,贏了錢的悄悄回去睡覺去了,輸了錢的則想繼續撈本,最後走的基本上都是輸光了的,常常自嘲是“苦瓜”。
後勤處每年入冬之前都要對邊防連隊的給養、車輛、營房以及取暖設施進行一次檢查。處長派姚虎帶隊,付軍、張世材和我,組成冬備檢查組檢查一線連隊的冬備情況。
每到一個連,一下車就立即開展工作,幾個人跑馬觀花地把連隊的幾個主要地方看一遍,然後就吃飯,就喝酒,喝了酒撤了桌子就擺開戰場。第二天為了儘快趕往另一個連,都不走邊界跟前的巡邏路,而是抄近路,路雖近得多卻也崎嶇得多,顛得人骨頭都象要散架似的。
一二三連都是建在一馬平川的戈壁灘上,唯有四連是建在一個小山谷裡,去四連的路就尤其難走,但也能見到不少希有動物,這次我們就發現了野馬,可惜都沒有誰帶照像機,據說只要拍到野馬拿到聯合國什麼組織,就可以得到一萬元獎金呢。黃羊最多,野驢、野駱駝其次,還有雪豹,但一般不易見到,幾個人雖然長槍短槍都帶了,卻不敢開槍打,國家出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怕團領導知道挨處分。
四連是一線檢查的最後一站,檢查完之後就徹底放鬆了。四連幹部先前聽說這幾個土匪一樣的人連喝酒,連打牌,把前面三個連都“掃蕩”了一遍,所以一開始喝酒他們就找了些戰士來敬酒,喝了酒之後又推說不會砸金花,如果打麻將還可以陪一會兒,但我和這幾個人玩砸金花象上了癮一樣,都不想玩麻將。到了熄燈時間連隊的發電機停了,乾脆把戰場轉移到車上,四連機要參謀忍不住想想試試手氣,也加入進來。駕駛員和副駕駛位置各坐一人,後面坐三人,就著車上的頂燈玩得熱火朝天。夜裡,不知道是狼還是豹子鑽進了連隊的羊圈裡,把羊咬死了四五隻這五個人都沒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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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眼泉的步兵二連在通往馬王廟的戈壁上修公路,通訊二連又很小,簡單看了下,吃了飯姚虎和付軍又想玩,我實在堅持不住,張世材說他也不想玩了,這一路就他輸得多可能也是沒錢了。兩人去連隊的小招待所裡倒頭就睡,姚虎和付軍則到湖邊上逛耍去了。
不知睡了多久,突然,嘭!嘭!嘭!三聲槍響,把我驚得一子從**坐了起來。
我和張世材從招待所裡跑出去,只見正在這裡代職的汪崇啟從院子外神色慌張地跑進來,邊跑邊說:“出事了!出事了!”
姚
虎跟付軍聽到槍響也趕緊跑回來,一邊跑一邊問:“哪兒打槍?哪兒打槍?”
從汪崇啟給團裡打電話彙報的過程中,我才聽出事情的經過,但在敘述事件之前,要先交待一下汪崇啟這個人。
接我們時的汪排長汪崇啟,據說是因為學《毛選》,心得體會寫得好而提幹的。汪助理的長相很像一蹲彌勒佛,平日裡總是笑眯眯的一張臉,待人也十分和氣,可就是因為脾氣太好了,手下的兵都不聽他招呼,因此背後被人稱為“肉佛頭”(他可不似閔指導員只是名字的諧音而得名)。
汪崇啟當排長的時候,因為帶著排裡的戰士到湖裡洗澡,其中一名戰士淹死了,受了個記大過處分,因此當了多年排長才提了個副連級參謀。
通二連的連長老婆生小孩回家探親去了,指導員又生病住院,汪崇啟本身就是三眼泉出去的人,所以團裡派他來代理連長,他來以後卻整天跟連隊的一名排長一起找附近的老百姓打牌。
這位排長卻手氣不佳,他懷疑是有人合夥算計他,心裡對常在一起玩的幾個人已經很不滿了。我們到連裡,他兩人本來想找我們玩,但因我和張世材要睡覺,姚虎和付軍又不屑與他們玩,兩人只好仍去找老百姓。
玩了會兒排長又輸了,他說要出去一下,汪崇啟以為他是回連隊取錢就沒在意。誰想,等了會兒他卻提了支衝鋒槍進到屋裡,槍口朝著手氣最旺的一個小夥子:“我曉得你們出老千整老子,今天你們要不把吃進去的吐出來,老子就打死你幾個狗日的。”
小夥子也是個二桿子貨,根本不吃他這一套:“說,有種你就開槍,別他媽的輸不起,瞧你那熊樣,還他媽的當官兒的哩!”
幾句話把排長罵得惱羞成怒,對著地面就扣動了板機。他本來只是想嚇唬小夥子一下,結果,連著三槍,第一槍打到小夥子的腳上,第二槍擊中小夥子肚子,第三槍直接打到面門上,小夥子當場死亡。
為什麼只有三槍,而不是四槍五槍或一槍兩槍呢?要說清楚,就涉及到幾個軍事術語,一個叫單發,一個叫連發,另一個叫點射。單發,顧名思義,就是擊發一次只射出一顆子彈,一般的手槍和步槍都只能單發。點射和連發這兩個術語又特指的是衝鋒槍和機槍,而這兩種槍又另有區別,也就是衝鋒槍可以單發,也可以連發,而機槍則只有連發沒有單發(注意,我說的是隻有連發沒有單發,不是隻能連發不能單發)。
不管是機槍還是衝鋒槍,在連發的狀態下,每擊發一次,就稱為一個點射,一個點射最少是兩發,控制不好就是三發,只要不鬆開扣著板機那根指頭,就有可能直到一匣子彈射擊完了才停下來,這就叫連發,連發的長短要視情況而定,明明看到敵人已被你打死,你還在一個勁地射擊,那就是浪費子彈了。而有些射擊高手可以做到一次一發,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用部隊上的話說,那要多少子彈才可以堆得出一個人來。
排長是把衝鋒槍板機調在連發上的,他也只是扣動板機之後即刻鬆開手指,就這麼一下,三髮指彈就連著射出去了。
那又為什麼三槍不是打在一個地方,而是腳上、腹部和頭部各中一槍呢?打過槍的人都知道,不管是步槍衝鋒槍還是手槍機槍,擊發以後槍口都會向上跳,電影電視裡凡是有打仗的鏡頭,那槍都會噠噠噠地抖得很厲害,就是因為槍口要向上跳,而持槍人用左手朝下撐住槍管,兩股力量作用的結果。
那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之下,而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扣動連發狀態下的衝鋒槍,就有可能砰砰砰砰幾槍之後,槍口指向了你的背後,你本來是想打前面的目標,結果反而把後面的人打死都有可能,一般是完全不懂射擊原理卻又想玩槍的人,才可能出現的可笑場面。
新兵時候我用槍與張世材開玩笑,假設那晚上我的指頭扣下去,我又是把槍口平對著他,又是有意識擊發,那麼,張世材就不知道會挨多少槍了。
排長見把人打死了,當場把槍一扔跑到派出所自首,派出所隨即就通知了部隊。排長被判了個無期徒刑,汪崇啟則又背了個記大過處分。
我們幾個人一路上都在玩砸金花,唯獨今天沒有,恰好就出了這事,不能不說太湊巧了。假設我們仍然接著玩,或許就不會出事,又說不定一樣出了事我們也受到牽連,不過,沒有發生的事情,怎麼假設都是可以的。
出事之後,曾聽他們連的人講過關於這位排長的一件趣事:他想學香港人的樣子充大佬,特意去買了付墨鏡,又把一萬元現金兌換成五元面值的鈔票裝進皮箱裡,穿著便服、戴著墨鏡去找幾個小老闆打牌,小老闆們一看:“呵,沒想到當兵的這麼有錢啊?”就提出打“一分”。
排長嫌太小了,不打,那幾個老闆仍舊坐到桌子上,等他們各自開啟自己的皮箱,排長才知道,一分是指用尺子量一公分,自然,排長那一萬元錢三下五除二就輸光了。
出了這起案件之後,老鄭在全團大會上要求全團官兵首先監督他,如果發現他打牌,可以當面罵他,也可以給上級領導打電話告他,團裡的賭博之風這才慢慢淡了下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