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抱歉,剛發現今天的兩回自動更新設錯了日期,設定到明天去了……現在補上一次……
張緹在京城惹上一件人命案,跟周裴也鬧得不太愉快,於是不做了,決定留在京城。他從我這裡拐彎抹角弄到住處,再出去找工作,沒過幾天,就混了個教書匠的活計做。
他打工的地方,正是京城的平民學館,也就是我以前跟張緹趵斬見面閒聊的地方。
今年沒有會考,利用學館聚會的多是京城才子,學館的主人也學精明瞭,按照屏風分界,幾塊席子大小的地方收幾個銅板---場地租賃費,順便提供文房四寶、茶水和零食(需額外付費)。
一個人學著經商了,往往本職就容易懈怠。於是學館的主人請張緹來掛牌,教幼童一些簡單的課程、比如句讀什麼的,分擔自己的工作。
張緹倒也沒食言,有了固定工作以後,安分得多,不再去逛高消費的地方,時常燒一桌好菜請我去吃,弄得我都忍不住想住回會所去。
不過他跟青樓還是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現在他不去花錢了,風塵女子只好來花錢在他上。不不,當然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只不過現在張緹的詩詞是賣錢的,想要他寫一首能紅的詞,可以,一分錢一分貨。
“張大哥,我覺得你掙得比我多。”我認真地說。
張緹一面寫帖子。一面回答:“不能這樣看地,你想,以後你是嫁人,掙錢不過是嫁妝多少而已……而張某可是娶媳婦。有沒有錢,直接關係到一家人吃住啊!”
“可你以前沒這樣想呢。”
“以前有大靠山,現在靠山不牢呀!”
“……”是說我麼?
我看著他準備好第二天上課要用的東西。''''再回頭看看一桌蓋得嚴嚴實實的飯菜。“我已經好餓了,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吃?”終於忍不住催起來。
“再等等,還有人要來呢!”
誰啊?
正納悶著,外屋的門被敲響了,會所地護院來通報,說有人要見張舉人。
張緹在會所裡面閒得沒事做的時候就種花種草,把長州會所裡的天井弄得像個小花園一樣。於是看門地人也挺樂意帶客人進來。讓在天井裡等著傳報。
見張緹出去了,我也撐開窗往外看。
天井裡候著一位穿粉綠衣服的姑娘,二十上下的年紀,粉黛未施,姿色也只是一般。她對張緹笑了笑。跟著他走進來。
剛一進門,熟悉的香味就衝進了我的鼻子。
“啊,這位是?”我和她都同時問張緹。張緹頑皮地笑起來,對我說:“這位美女是錦繡坊的紅人,別看她的手那麼小,京城裡每季流行地紋樣,十有八九是她造的呢!”
女子低頭:“張老爺過譽了,繡孃的活計,也只是替懶得動手的女子作嫁裳而已。不知這位小公子是……”
張緹拍拍我的肩膀。對女子說:“她跟你家那位是同期。反正今天沒她什麼事,你直接忽略她就是了!來來坐下吧。”
什麼叫做忽略我,今天究竟要幹啥?
再過半炷香功夫,趵斬一頭紮了進來!
“路上遇到點麻煩……”他說著,怪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去繡坊才知道。繡娘先走了!”
“等你接,天都黑了。”張緹怪罪著。倒酒,“先罰一杯!”
繡娘攏著袖口,將一個個倒扣地盅子移開,頓時菜香滿屋。她微笑道:“張老爺,無疏吃不起這罰的,不如小女子代飲吧?”
張緹聽了,抬頭對趵斬道:“你瞧,多好的媳婦!”
“你又來了……”趵斬無奈地搖頭,對繡娘笑笑,“姐,別聽他胡說。”
“嗯。”
席間張緹兩次企圖拖著我做媒,都被趵斬斥為胡鬧。
我撐著下巴,左看看右看看。這氣味嗅起來沒錯,繡娘就是常給趵斬寫信的女子,可趵斬管她叫姐姐,不過是沒血緣的哩……他們到底什麼關係?(我一點也不八卦,我發誓。)
吃完飯以後,那兩人結伴散步著回家了,於是我更加困惑。
“又失敗了。”張緹鬱悶地嘆氣。
我說:“張大哥,修撰還年輕呢,不急著辦婚事。”
“你小孩子懂什麼,無疏是年輕,但是繡娘不年輕了!還能給他耽擱多少年?”張緹氣惱道。
趵斬以前是在京城求學過的,他買繡品的時候,認識了十七歲的繡娘,兩人從看對眼到偶然面對面說上一句話,前後也經過了一年多時間。後來趵斬回長州,這段不算感情的感情就變成兩地書合集。趵斬還有過直接來接了繡娘去長州地想法。
“奇怪的是,他這回中了狀元,兩人反倒什麼也不提了,”張緹不滿,“他還給我姐弟相稱!繡娘為了他,都快二十三了還沒考慮嫁人呢!人家一黃花閨女跑來請我牽線,還說如果無疏有更好的人,她願意做妾,我夾在中間容易麼我?”
我插話:“我覺得更奇怪的是,修撰當時十五六歲吧?幹嘛要買繡品?”
“送女人唄!”張緹瞥我一眼,又此地無銀道,“話說在前面,我可不知道他送誰,他沒講!”
哼,隨口問問而已,不講就不講吧。
我一挑眉,報復:“張大哥也是,媒人一類的事情……男子漢大丈夫做起來也不覺得尷尬。”
“哪裡,今天讓你來,自然就是做大媒地。張某我只是個說客罷了。”張緹無辜道。
“……”幸好沒成。
張緹轉移話題:“我另外留了一些飯菜在伙房,給你包回家做夜宵?”
“好啊。”
我很不雅地打了個呵欠,坐在案桌邊等他回來。
會所門口那邊傳來吵嚷聲,接著是天井,似乎有很多人闖了進來,呼喝喧鬧。我皺眉,起身出門,見竟然是一隊官兵闖
“什麼事?”我好歹說還是這裡地主人。
帶頭的人展開一卷通告文書,貼在牆上,高聲道:“長州來地人都聽著,流寇饑民造反自立為王,率軍圍攻長州府,常王已開城門向亂軍屈膝投降!”
啥米?
不是吧,常王那老頭,歸降這種事做一次還不夠,玩第二回?
“責,在京長州籍人氏,安處宅中,不得集會騷亂、不得貯買貯賣、不得私出京都!違者視同勾結反賊,嚴懲不貸!”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