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六-----落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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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狗

第二天早上,魏忠賢的心腹李朝欽醒來,發現魏忠賢已死,絕望之中,自縊而亡。

在魏忠賢的一千多陪同人員,幾千朝廷死黨裡,他是唯一陪死的人。

得知魏忠賢的死訊後,一千多名護衛馬上行動起來,瓜分了魏公公的財產,四散奔逃而去。

魏公公死了,但這場大戲才剛剛開始。

別看今天鬧得歡,當心將來拉清單

——小兵張嘎

清單上的第一個人,自然是客氏。

雖然她已經離宮,但崇禎下令,把她又拎了進來。

進來後先審,但客氏為人極其陰毒,且以耍潑聞名,問什麼都罵回去。

於是換人,換了個太監審,而且和魏忠賢有仇(估計是專門找來的),由於不算男人,也就談不上不打女人,加上沒文化,不會吵架,二話不說就往死裡猛打。

客氏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軟貨,一打就服,害死後妃,讓皇后流產,找孕婦入宮冒充皇子,出主意害人等等,統統交代,只求別打。

但那位太監似乎心理有點問題,坦白交代還打,直到奄奄一息才罷休。

口供報上來,崇禎十分震驚,下令將客氏送往浣衣局做苦工。

當然了,這只是個說法,客氏剛進浣衣局,還沒分配工作,就被亂棍打死,跟那位被她關入冷宮,活活渴死的后妃相比,這種死法沒準還算痛快點。

客氏死後,她的兒子被處斬,全家被髮配。

按身份排,下一個應該是崔呈秀。

但是這位兄弟實在太過自覺,自覺到死得比魏公公還要早。

得知魏忠賢走人的訊息後,崔呈秀下令,準備一桌酒菜,開飯。

吃飯的方式很特別,和韋小寶一樣,他把自己大小老婆都拉出來,搞了個聚餐,還擺上了多年來四處搜刮的古玩財寶。

然後一邊吃,一邊拿起他的瓶瓶罐罐(古董),砸。

吃一口,砸一個,吃完,砸完,就開始哭。

哭好,就上吊。

按日期推算,這一天,魏忠賢正在前往阜城縣的路上。

兄弟先走一步。

訊息傳到京城,崇禎非常氣憤,老子沒讓你死,你就敢死?

隨即批示:

“雖死尚有餘辜!論罪!”

經過刑部商議,崔呈秀應該斬首。

雖然人已死了,不要緊,有辦法。

於是剛死不久的崔呈秀又被挖了出來,被斬首示眾,怎麼殺是個能力問題,殺不殺是個態度問題。

接下來是抄家,無惡不作的崔呈秀,終於為人民做了件有意義的事,由於他多年來勤奮地貪汙受賄,存了很多錢,除動產外,還有不動產,光房子就有幾千間,等同於替國家攢錢,免去了政府很多麻煩。

作為名單上的第三號人物,崔呈秀受到了高標準的接待,以此為基準,一號魏忠賢和二號客氏,接待標準應參照處理。

所以,魏忠賢和客氏被翻了出來,客氏的屍體斬首,所謂死無全屍。

魏忠賢慘點,按崇禎的處理意見,挖出來後剮了,死後凌遲,割了幾千刀。

這件事情的實際意義是有限的,最多也就是魏公公進了地府,小鬼認不出他,但教育意義是巨大的,在殘缺的屍體面前,明代有史以來最大,最邪惡的政治團體閹黨,終於徹底崩盤。

接下來的場景,是可以作為喜劇素材的。

魏忠賢得勢的時候,無數人前來投奔,上至六部尚書,大學士,下到地方知府知縣,能拉上關係,就是千恩萬謝。

現在而今眼目下,沒辦法了,能撤就撤,不能撤就推,比如薊遼總督閻鳴泰,有一項絕技——修生祠,據我統計,他修的生祠有十餘個,遍佈京城一帶,有的還修到了關外,估計是打算讓皇太極也體驗一下魏公公的偉大光輝。

憑藉此絕活,當年很是風光,現在麻煩了,追查閹黨,頭一個就查生祠,誰讓修的,誰出的錢,生祠上都刻著,跑都跑不掉。

為證明自己的清白,閻總督上疏,進行了耐心的說明,雖說生祠很多,但還是可以解釋的,如保定的生祠,是順天巡撫劉詔修的,通州的生祠,是御史梁夢環修的,這些人都是我的下級,作為上級領導,責任是有的,監督不夠是有的,檢討是可以的,撤職坐牢是不可以的。

但最逗的還是那位國子監的陸萬齡同學,本來是一窮孩子,賣力捧魏公公,希望能夠混碗飯吃,當年也是風光一時,連國子監的幾位校長都爭相支援他,陸先生本人也頗為得意。

然而學校領導畢竟水平高,魏公公剛走,就翻臉了,立馬上疏,表示國子監本與魏忠賢勢不兩立,出了陸萬齡這種敗類,實在是教育界的恥辱,將他立即開除出校。

據統計,自天啟七年(1627)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幾個月裡,朝廷的公文數量增加了數倍,各地奏疏紛至沓來,堪稱數十年未有之盛況。

這些奏疏字跡相當工整,包裝相當精美,內容相當扯淡:上來就痛罵魏忠賢,痛罵閹黨,順便檢舉某些同事的無恥行徑,最後總結:他們的行為讓我很憤怒,跟我不相干。

心中千言萬語化為一句話:我不是閹黨,皇帝大人,您就把我們當個屁放了吧。

效果很明顯,魏忠賢倒臺一個月裡,崇禎毫無動靜,除客氏崔呈秀外,大家過得都還不錯。

事實上,當時的朝廷,大學士、六部尚書、都察院乃至於全國各級地方機構,都由閹黨掌握,所謂法不責眾,大家都有份,你能把大家都拉下水嗎?把我們都抓了,找誰幫你幹活?

所以,在閹黨同志們看來,該怎麼幹還怎麼幹,該怎麼活還怎麼活。

這個看法在大多數人的身上,是管用的。

而崇禎,屬於少數派。

一直以來,崇禎處理問題的理念比較簡單,就四個字——斬草除根。所謂法不責眾,在他那裡是不成問題的,因為他的祖宗有處理這種問題的經驗。

比如朱元璋,胡惟庸案件,報上來同黨一萬人,殺,兩萬人,殺殺,三萬人,殺殺殺。無非多說幾個殺字,不費勁。

時代進步了,社會文明瞭,道理還一樣。

六部尚書是閹黨,就撤尚書,侍郎是閹黨,就撤侍郎,一半人是閹黨,就撤一半,全是,就全撤,大明沒了你們就不轉嗎?這年頭,看門的狗難找,想當官的人有的是,誰怕誰!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上述奏疏內容雷同,但崇禎的態度是很認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還儲存下來。

很簡單,真沒事的人是不會寫這些東西的,原本找不著閹黨,照著奏疏抓人,賊準。

十一月底,準備工作就緒,正式動手。

最先處理的,是魏忠賢的家屬,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寧國公),還有客氏的兒子候國興(錦衣衛都指揮使),統統拉出去剁了。

接下來,是他的親信太監,畢竟大家生理結構相似,且狼狽為奸,算半親戚,優先處理。

這撥人總共有四個,分別是司禮監掌印太監王體乾,秉筆太監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

作為頭等罪犯,這四位按說都該殺頭,可到最後,卻只死了兩個,殺了一個。

第一個死的是李朝欽,他是跟著魏忠賢上吊的,並非他殺,算自殺。

唯一被他殺的,是李永貞。其實這位兄弟相當機靈,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時候,他就嗅出了風聲,連班都不上了,開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嚴嚴實實,只留小洞送飯,每天窩在裡面,打死也不出頭。

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李永貞沒有看到勝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聽說魏忠賢走人了,頓時大喜,就把牆拆了,出來放風。

剛高興幾天,又聽到訊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沒用了。

於是他使出了絕招——行賄。

當然,行賄崇禎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餘萬兩銀子(以當時市價,合人民幣六千萬至八千萬),送給了崇禎身邊的貼身太監,包括徐應元和王體乾。

這兩人都收了。

不久後,他得到訊息,徐應元被崇禎免了,而王體乾把他賣了。

在名列死亡名單的這四位死太監中,最神祕的,莫過於王體乾了。

此人是魏忠賢的鐵桿,害死王安,迫害東林黨,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是閹黨的首腦人物。

但奇怪的是,當我翻閱幾百年前那份閹黨的最終定罪結果時,卻驚奇地發現,以他的豐功劣跡,竟然只排七等(共有八等),罪名是諂附擁戴,連罰款都沒交,就給放了。

伺候崇禎十幾年的徐應元,光說了幾句話,定罪比他還高(五等),這個看上去很難理解的現象,有一個簡單的答案:王體乾叛變了。

據史料分析,王體乾可能很早就“起義”了,所以一直以來,崇禎對魏忠賢的心理活動、鬥爭策略都瞭如指掌,當了這麼久臥底,也該歇歇了。

所以他錢照收,狀照告,第二天就彙報了崇禎,李永貞得知後,決定逃跑。

跑吧,大明天下,還能跑去非洲不成?

十幾天後,他被抓捕歸案。

進了號子,李太監還不安分,打算自殺,他很有勇氣地自殺了四次,卻很蹊蹺地四次都沒死成,最後還是被拉到刑場,一刀了斷。

名單上最後一位,就是劉若愚了。

這位仁兄,應該是最有死相的,早年加入閹黨,一直是心腹,壞事全乾過,不是臥底,不是叛徒,坦白交代,主動退贓之類的法定情節一點沒有,不死是不可能的。

可他沒死。

因為劉若愚雖然罪大惡極,但這個人有個特點:能寫。

在此之前,閹黨的大部分檔案,全部出於他手,換句話說,他算是個技術人員,而且他知道很多情況,所以崇禎把他留了下來,寫交代材料。劉太監很敬業,圓滿地完成了這個任務,他所寫的《酌中志》,成為後代研究魏忠賢的最重要史料。

只要仔細閱讀水滸傳,就會發現,梁山好漢們招安後,宋江死了,最能打的李逵死了,最聰明的吳用也死了,活下來的,大都是身上有門手藝的,比如神醫安道全之流。

以上事實清楚地告訴我們,平時學一門技術是多麼的重要。

處理完人妖后,接下來的就是人渣了,主要是“五虎”和“五彪”。

五虎是文臣,分別是(排名分先後):兵部尚書崔呈秀、原兵部尚書田吉、工部尚書吳淳夫、太常寺卿倪文煥、副都御史李燮龍。

五彪是武官,分別是:左都督田爾耕、錦衣衛指揮許顯純、都督同知崔應元、右都督孫雲鶴、錦衣衛僉事楊寰。

關於這十個人,就不多說了,其光輝事蹟,不勝列舉,比如田爾耕,是迫害“六君子”的主謀,並殺害了左光斗等人,而許顯純大人,曾親自把釘子釘進楊漣腦門。用今天的話說,足夠槍斃幾個來回。

因為此十人一貫為非作歹,民憤極大,崇禎下令,將其逮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經刑部、都察院調查,並詳細會審,結果如下:

崔呈秀已死,不再追究,其他九人中,田爾耕、許顯純曾參與調查楊漣、左光斗等人的罪行,結果過失致人死亡,入獄,剩餘七人免官為民,就此結案。

這份判決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恬不知恥

崇禎很不滿意,隨即下令,再審。

皇帝表態,不敢怠慢,經過再次認真細緻的審訊,重新定罪如下:

以上十人,除崔呈秀已死外,田爾耕、許顯純因為過失致人死亡,判處死緩,關入監獄,其餘七人全部充軍,充軍地點是離其住處最近的衛所。

鑑於有群眾反應,以上幾人有貪汙罪行,為顯示威嚴,震懾罪犯,同時處以大額罰款,分別是倪文煥五千兩,吳淳夫三千兩,李燮龍、田吉各一千兩。結案。

報上去後,崇禎怒了。

拿釘子釘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過失致人死亡,貪了這麼多年,只罰五千、三千,你以為老子好哄是吧。

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當事人根本就沒到案,比如田吉,每天還出去遛彎,十分逍遙。

其實案子審成這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審訊此案的,是刑部尚書蘇茂相、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誠。

蘇茂相是閹黨,曹思誠也是閹黨

讓閹黨審閹黨,確實難為他了。憤怒之餘,崇禎換人了,他把查處閹黨的任務交給了吏部尚書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兩位更逗,命令下來他死都不去,說自己能力有限,無法承擔任務。

因為王永光同志雖然不是閹黨,也不想得罪閹黨。

按蘇茂相、曹思誠、王永光以及無數閹黨們的想法,形勢是很好的,朝廷內外都是閹黨,案子沒人敢審,對五虎、五彪的處理,可以慢慢拖,實在不行,就判田爾耕和許顯純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個充軍也就差不多了。

沒錯,司法部長、監察部長、人事部長都不審,那就只有皇帝審了。

幾天後,崇禎直接宣佈了對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兩次裁決,比較簡單:

田吉,殺!吳淳夫,殺!倪文煥,殺!田爾耕,殺!許顯純,殺!崔應元,殺!孫雲鶴,殺!楊寰,殺!李燮龍,殺!

崔呈秀,已死,挖出來,戳屍!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沒收全部財產!

什麼致人死亡,什麼入獄,什麼充軍,還他娘就近,什麼追贓五千兩,都去死吧!

曹思誠、蘇茂相這幫等閹黨本來還有點想法,打算說兩句,才發現,原來崇禎還沒說完。

“左都御史曹思誠,閹黨,免職查辦!”

“刑部尚書蘇茂相,免職!”

跟我玩,玩死你們!

隨即,崇禎下令,由喬允升接任刑部尚書,大學士韓曠、錢龍錫主辦此案,務必追查到底,寧可抓錯,不可放過。

挑出上面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苦心,喬允升和閹黨向來勢不兩立,韓曠這種老牌東林黨,不往死裡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掃蕩,一個不留!

幾天過去,經過清查,內閣上報了閹黨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更為憤怒,他當即召集內閣,嚴厲訓斥:人還不夠數,老實點!

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

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

崇禎是正確的,內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都有仇,且皇帝支援,但閹黨人數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也好,東林黨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著糊弄:

“我們是外臣,宮內的人事並不清楚。”

崇禎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麼知道人數不對呢?

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迷題。

他派人抬出了幾個包裹,扔到閣臣面前,說:

“看看吧。”

開啟包裹的那一刻,大臣們明白,這次賴都賴不掉了。

包裹裡的,是無數封跟魏忠賢勾搭的奏疏,很明顯,崇禎不但看過,還數過。

混不過去,只能玩命幹了。

就這樣,自天啟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禎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騰了四個月,閹黨終於被徹底整趴下了。

最後的名單,共計二百六十一人,分為八等。

特等獎得主兩人,魏忠賢,客氏,罪名:首逆,處理:凌遲。

一等獎得主六人,以崔呈秀為首,罪名:首逆同謀,處理:斬首。

二等獎得主十九人,罪名:結交近侍,處理:秋後處決。

三等獎得主十一人,罪名:結交近侍次等,處理:流放

此外,還有四等獎得主(逆孽軍犯)三十五人,五等獎得主(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六等獎得主(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獎得主(祠頌)四十四人,各獲得充軍、有期徒刑、免職等獎勵。

以上得獎結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證員朱由檢同志公證,有效。

對此名單,許多史書都頗有微辭,說是人沒抓夠,放跑了某些閹黨,講這種話的人,腦袋是有問題的。

我算了一下,當時朝廷的編制,六部只有一個部長,兩個副部長(兵部有四個),每個部有四個司(刑部和戶部有十三個),每個司司長(郎中)一人,副司長(員外郎)一人,處長(主事)兩人。

還有大衙門都察院,加上各地御史,才一百五十人,其餘部門人數更少,總共(沒算地方政府)大致不會超過八百人。

人就這麼多,一下子刨走兩百六十多,還不算多?

其實人家也是有苦衷的,畢竟魏公公當政,不說幾句好話,是混不過去的,現在換了領導,承認了錯誤,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禎不肯拉倒,不只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這個某些人,是指負責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裡,平時你來我往,難免有點過節,現在筆在手上,說你是閹黨,你就是閹黨,大好挖坑機會,不整一下,難免有點說不過去。

比如大學士韓曠,清查閹黨毫不積極,整人倒是毫不含糊,罵過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閹黨,罵過他的,就一定是閹黨,寫進去!

更搞笑的是,由於人多文書多,某些兄弟被擺了烏龍,明明當年罵的是張居正,竟然被記成了東林黨,兩筆下去就成了閹黨,只能認倒黴。

此外,在這份名單上,還有幾位有趣的人物。比如那位要在國子監裡給魏公公立牌坊的陸萬齡同學,屁官都不是,估計連魏忠賢都沒見過,由於風頭太大,竟然被訂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個上疏彈劾魏公公的楊維垣,由於舉報有功,被定為三等,拉去充軍。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陳爾翼、楊所修,也沒能跑掉,根據情節,本來沒他們什麼事,鑑於其雙簧演得太過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獎,判處有期徒刑,免官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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