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會組織建設(1/3)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發命令公佈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1955年10月2日,第一屆全國工人運動會在北京先農壇體育場隆重開幕。
體育場的看臺上坐滿了首都各界群眾,當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鄧小平、賀龍等同志走上主席臺時,全場頓時歡聲雷動。
工會組織建設共和國故事·歷史召喚中華全國總工會成立
1949年7月23日至8月16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工會工作會議。
中華全國總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簡稱總工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是在中國工人運動發展的基礎上誕生的。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前身是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不久,就成立了“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作為全國工會的通訊聯絡機關。
1922年5月,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確定籌備全國性工會組織。
在1925年春夏之間,全國革命形勢迅猛發展。為了指導和推動工人運動進一步發展,實現全國工人運動的統一和團結,準備在即將到來的革命**中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和領導作用,黨決定領導召開第二次勞動大會,建立中華全國總工會。
1925年5月1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大會通過了《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正式成立了中華全國總工會。
在抗日戰爭時期,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名稱暫停使用,成立陝甘寧邊區總工會和各抗日根據地總工會。在解放戰爭時期,邊區總工會和各根據地總工會聯合為解放區總工會。
1948年8月1日,由解放區總工會和國民黨統治區工會在哈爾濱聯合召開了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這次大會是中國工人階級在全國解放前夕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對於動員全國工人階級以實際行動迎接新中國的誕生,以及做好建國以後的工會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這次大會通過了新的《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並決定恢復中華全國總工會。大會選舉陳雲為主席,李立三、朱學範、劉寧一為副主席。
在全國即將解放的形勢下,為了有計劃有步驟地大規模地把工人階級組織起來,成為建設新中國,恢復與發展生產;也為了解決各地工會工作中所發生的問題,加強全國的工會工作,中華全國總工會決定召開全國工會工作會議。
1949年7月23日至8月16日,全國工會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
出席會議的有全國72個單位的代表254名。在這次會議上,中央領導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等都出席了會議,並發表了重要講話。
會議討論和通過了有關工會組織等問題,決定了當前全國工會工作的中心任務。即:
在一年左右,基本把全國工人階級,首先是產業工人組織起來,以擔負起領導和建設新中國的歷史使命。
會議提倡大家辦工會,建立起工會的民主生活。工會幹部要在群眾中選拔,糾正委派制度和包辦代替現象,強調工會工作要切實實行民主,把工會真正辦成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
為了提高工人階級隊伍和工會幹部的素質,保證完成全國工會工作會議提出的任務,1949年9月,決定將華北職工學校改為中華全國總工會幹部學校。
從此,全國工會運動實現了在組織上的完全統一,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歷史時期。總工會創辦《工人日報》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黨中央華北局把原北平市辦的《新生報》接管過來,改名為《大眾日報》。
3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李立三,為了加強對全國工會工作的指導,向中央寫報告,請示把華北局的《大眾日報》,改為全國總工會的機關報。同年6月,得到中央的批
眾和全社會的信賴和讚譽。全國建立產業工會
1949年10月,全國總工會召開常委擴大會議,著重研究建立產業工會問題。
會議討論決定,在1950年5月以前,首先將鐵路、海關、郵政、電信、五金、紡織、食品、煤礦、文化教育、出版等10個全國性產業工會建立起來。
11月4日,全國總工會常委擴大會議再次討論決定,為了迅速完成組織全國工人階級的任務,全國鐵路、郵政、電信工會籌備委員會應積極進行籌備工作,在1950年3月以前召開代表大會,正式成立全國委員會。全國紡織、煤礦、五金、食品、文化教育、出版、輕工、店員等各產業立即建立工作委員會。
11月9日,《工人日報》就此發表了《建立全國性的產業工會是目前組織工會的中心環節》的社論。
12月25日,全國總工會正式發出了《關於成立10個全國性產業工會的通知》,要求各地工會在中華全國總工會領導下,在1950年5月以前將鐵路、郵電、海員、紡織、燃料、五金、食品、教育、出版印刷、搬運10個產業總工會組織起來,以便統一努力生產的行動,便於經常教育,進行研究與規定統一的工資制度與福利待遇辦法。
12月12日至19日,全國總工會召開店員工會工作會議,決定成立中國店員聯合籌委會。要求按行業組織工會。
12月27至28日,中華全國海員工會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
1950年1月6日至10日,全國紡織工會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出全國紡織工會代表大會的籌備委員會。同年7月15日至24日,中國紡織工會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國紡織工會全國委員會。
1月22日至2月2日,全國煤礦工會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討論了關於依靠工人,貫徹管理民主化,搞好生產的問題,關於廢除把頭制度和加強安全問題。
1月28日至2月6日,中國搬運工會第一屆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0會議決定徹底消滅搬運事業中的封建制度,建立搬運公司,規定合理運價,保障搬運工人的生活,達到貨暢其流的目的,一致透過頒佈搬運工人的勞動法規的建議,正式透過中國搬運工會章程,選出了全國搬運工會委員會。
2月7日至12日,中國鐵路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朱德副主席、林伯渠祕書長、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李立三、鐵道部長滕代遠到會祝賀。
會議宣告中國鐵路工會正式成立,選舉了全國委員會,透過《中國鐵路工會章程草案》、《關於開展合理化建議暫行草案》等6項決議。
3月18日至27日,中國郵政、電信兩個工會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中國郵政全國委員會。
6月8日至17日,中國兵工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宣佈中國兵工工會全國委員會正式成立。
7月7日至21日,中國電業工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正式成立電業工會。
8月,中國教育工會正式成立。
8月3日,中國化學工會籌委會成立。
9月22日,中國新聞出版印刷工會籌委會成立。
12月15日至22日,中國機械製造業工會籌委會成立。
1951年3月5日,中國五金冶煉工會正式成立。
3月12日,中國鹽業工會正式成立。
4月29日,中國食品工會成立。
8月2日,全國總工會常委會決定成立中國金融工會工作委員會。
在黨和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援下,到1950年,全國各主要產業部門和主要城市的工人基本組織起來,共建立了16個全國性的產業工會領導機構,其中包括6個籌備委員會和3個工作委員會。
1951年新華社報道:
1950年全國工會工作獲得重大成就。全國工會會員490多萬人,各產業部門和重要城市中的
況,工會在黨的領導下,配合行政舉辦了業餘文化補習學校和業餘技術訓練班。還透過推行師徒合同、技術研究會、技術互助合同以及先進生產者表演等多種形式,開展群眾性的掃盲活動。這一活動的開展,使職工群眾的文化技術素質有明顯的提高。
這一時期,職工群眾的文藝,體育事業也有很大發展。各級工會都依靠國家和群眾的力量,興辦了大量的文化機構和設施。一些基層工會建立了圖書館、俱樂部以及文藝演出隊和體育運動隊。工人群眾透過參加活動學到了知識,活躍了氣氛,增強了體質。
1955年10月2日,第一屆全國工人運動會在北京先農壇體育場隆重開幕。
體育場的看臺上坐滿了首都各界群眾,當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鄧小平、賀龍等同志走上主席臺時,全場頓時歡聲雷動。
全國總工會主席賴若愚致開幕詞,賀龍代表黨中央和國務院向大會致以熱烈祝賀。
在大會上,劉少奇、周恩來、朱德同志還分別為大會作了“開展體育運動,增強健康,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開展職工體育運動,推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增強職工體質,更好的為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服務”的題詞。
參加這屆運動大會的有鐵路、煤礦、一機、二機、重工業、電業、紡織、郵電、公路運輸、林業、農業水利、建築、海員、店員、教育、輕工業、人民銀行17個產業單位。比賽專案為足球、籃球、排球、田徑、舉重、腳踏車六項。
各產業單位透過逐級選拔比賽,在120多萬名職工運動員中,選拔出1709名運動員參加了各項競賽。大會期間,首都部分工廠、學校、“八一”體工隊、公安軍和民主朝鮮青年代表團等25個單位的9300多名運動員,分別做了團體操、軍事體育、看臺組字和足球比賽等表演活動。
在各項比賽中,全體運動員顯示了卓越的運動成績和良好的精神風貌。
有10名運動員,打破了8個專案的全國紀錄。其中男子鉛球打破了保持19年之久的全國紀錄;女子3000米腳踏車前3名的成績,都打破了全國紀錄。全國著名勞動模範王崇倫代表重工業隊參加了運動會的田徑比賽,並獲得男子組200米跨欄第5名。
工會組織在提高工人文化水平方面,也作了不懈的努力。到1956年底,全國參加業餘文化學習的職工已達500多萬人,掃除文盲53.5萬人。參加技術學習和科學知識講座的工人為數更多。這對於提高職工群眾社會主義覺悟和文化技術水乎,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總之,透過開展各項活動,使工會積累了許多經驗,密切了同廣大職工群眾的聯絡,成為黨聯絡群眾的強大紐帶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堅強柱石。發展勞動保險事業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1月1日,《工人日報》發表了《慶祝勝利迎接勝利》社論,把“建立與充實工會勞動保險部門的工作機構”,列為全國總工會工作的“八項任務”之一。
早在1948年時,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李立三,就在哈爾濱主持起草了《東北國營企業戰時暫行勞動保險條例草案》,並將在公營企業中推行勞動保險制度向中央寫了請示報告。1948年8月23日,黨中央回電表示:
你們可以試行。
在1950年1月28日,在全國搬運工會代表大會上,通過了《關於解決搬運工人殘疾、傷亡等待遇問題的暫行辦法》。2月25日,全國總工會常委擴大會議批准了這個辦法。
2月7日,在全國鐵路工會全國代表大會上,建議政府實行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險暫行辦法。因此,在李立三主持下,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草案》。1950年10月30日,政務院公佈了這個草案,在全國廣泛徵求意見。
1950年10月31日,全國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