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因為從配色來看,一看就知道是外行人的設計。”
她瞪起眼睛望著他。
“網頁介面設計的原則一,就是主色不要超過三種,你想想,你那個調色盤,用了多少種主色?”
她努力回憶,在調色盤上有五個橢圓形色盤,分別是藍色、紅色、紫色、綠色、黃色,用了五種顏色。
“為什麼不能用超過三種色?”她不服氣地問,她覺得自己的“調色盤”挺好看的。
他又笑了笑,說:“就跟你們女孩子穿衣服一樣,不管什麼樣的衣著都應該有一個主色調,代表她表達的氣質,她不可能樣樣都強調。如果把很多顏色同時穿出來,那隻能讓人眼花繚亂、頭暈目眩。”
“可是現在女孩子穿衣服不是流行混搭嗎?”她還是不服氣。
“混搭雖然時髦,但決不是胡穿亂配、毫無章法。其實你知不知道,混搭源自於流行音樂,它是指將兩種不同風格的音樂混合,以產生新的趣味。而對我們搞網路的人來說,混搭則是指整合網路上多個資料來源或功能,創造出新的服務網路應用程式。比如,把圖片提供看成是一種服務,一個網頁中的文字與圖片可以來自不同的網站,那一個圖文並茂的網頁就是一種原始的混搭。”
她不知道竟然網路也會有混搭這個概念,覺得非常新奇。想了想,又問:“既然我的調色盤不符合設計原則,那你為什麼還說我是天才?”
“我說你是天才,正是因為你不按原則,卻能創造出非常和諧、毫不雜亂的色彩風格。”他用欣賞的目光看著她說。
“你也覺得很好看?”她訝異地問。
“不單是好看。你知不知道,在巴巴布林這種世界頂尖的公司,雖然有很多頂級美術設計師,卻沒有一個能比得上你。你全憑自己的天賦,就能創造出非凡的作品。”
她不禁吐了吐舌頭,不好意思地說:“我有這麼厲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