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劉安殺妻與“人心不古”
三國中的“劉安殺妻”動機,可歸納為5種可能:
1.劉安仰慕劉備名聲,以至於情難自已,故而殺妻以作為犧牲。
2.劉安死愛面子,因貴客到而無肉,他用秤稱了一下,覺得面子比妻子更重,於是殺妻以充顏面。
3.劉安嫌妻醜,卻又休不得,於是借題發揮,趁機殺之,並嫁禍於劉備。
4.劉安被逼獻肉,為保命而不得不殺妻。
5.劉安殺妻以求富貴。
羅貫中筆下的劉安,顯然是以第1第2種理由來殺妻的。以羅貫中的觀點看來,劉安恐怕是個好人,屬於“殺妻成仁”的“義士”。
而在今人看來,持第1點理由殺妻的人是個傻子,那還不如把活的妻子送上來得有用;持第2點理由殺妻之人則是瘋子,面子值多少錢一斤?值得為它殺妻嗎?
於是,今人對於劉安殺妻的理由,無不傾向於3、4、5點。但是古今女人的地位有著天壤之別,古代妻子如衣服,今天女士第一。因此,雖然第3點在現代殺妻案中高居榜首,但在古代是不成立的。於是只剩下4、5 兩點,一是為避害,一是為獲利。
羅貫中應該是個小說大家,如果他的殺妻理由被當時之人不認同,那他也就白活了。
由此可見,古人可以為了所謂“仁義”達到瘋狂如痴的程度;而今人卻常為“利害”鋌而走險。人心不古,可見一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