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字北溟,號于山,清山西永寧人。
諡“清端”,贈太子太保。
于成龍明崇禎十二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
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于成龍少有大志,自幼過著耕讀生活,受到較正規的儒家教育。
順治十八年,已44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無理良心”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
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
于成龍到羅城時,這裡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
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
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從僕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毅志,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羅城百廢待舉,首要在於安定社會,恢復生產。
於是,于成龍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鄉建立保甲,嚴懲緝獲案犯,大張聲勢地“嚴禁盜賊”。
境內初安後,他又約會鄉民練兵,甘冒“未奉鄰而專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條”的後果,抱著為民而死甚於瘴癘而死的決心,準備討伐經常擾害的“柳城西鄉賊”。
在強大的聲勢下,西鄉“渠魁府首乞恩講和,搶擄男女中只盡行退還”。
接著又在全縣搞聯防,從此,“鄰盜”再不敢犯境。
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于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獎勤勸惰。
農閒時帶領百姓修民宅、建學校、築城牆。
對遷入新居的農家,還親為題寫楹聯,以示鼓勵。
在深得民心之後,他又以剛柔並用的鬥爭策略,解決了“數大姓負勢不下”的問題,使這些一向桀驁不馴的地方豪強“皆奉法唯謹”。
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
于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佈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
康熙三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撫,就地方施政徵詢于成龍的意見。
對此,于成龍曾兩次條陳,針對廣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統闡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內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盜”與“慎刑”;三.推行“撫”字催科;四.減輕百姓負擔,疏鹽行、除災耗、清雜派;五.改善民族關係等等。
這些建議是適應統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眾的利益,表現了他的敢於言事和不怕風險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