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自遊蕩在鳳凰的小巷,許呈崬打開了自己的筆記本,郵箱裡,手機裡,一個個未接來電,一封封未看郵件。赫然醒目的一個名字:歐晨!
摸了摸眉心,許呈崬猶豫了一番,滑鼠始終懸在‘回覆’鍵上,歐晨的話,字字見刃,句句見血。
“許呈崬,我知道資料在你手上!手機關機,郵件不回,你他孃的跟我裝什麼孫子,算什麼哥們!”
很顯然,歐晨動氣了。
可是自己也很銼敗,明明看到了戴夢晨,可是,最終查到的結果,讓他已經沒有勇氣再跟下去,原意,只是打算讓她好好的生下這個孩子,可是現在,他知道,這幾乎已經不可能了。
放她走!於是,他沒有通知任何人,她落腳的具體地點,不得不說,自己很佩服這個女人的堅強和勇氣,還有她的執念。他知道,她在想什麼,也知道這樣做會怎樣,可是他想,這時的他,明白戴夢晨要的是什麼。苗苗是個可愛的孩子,可是,他更愛唐子默這個哥哥,如果,他不是那麼**而獨斷的話,他們之間的兄弟感情不該那麼淡薄,仿若隔著千重膜,哪怕看看他,唐子默都是那麼的不屑。而如今,從s市追隨戴夢晨的蹤跡,他甚至拋卻了哥們義氣。並不是他不看重與歐晨之間的友誼,而是在親情與友誼之間,都是兄弟,他無法權衡,更無法丈量。
歐晨是真的愛戴夢晨,可是,這個女人太過優秀,已經耀眼得讓所有人為之傾慕。曾經他以為,她只是空有名頭,不過爾爾,可是真正與自己有那麼一層關聯之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是那麼的錯,大錯特錯。
從中國到紐約,不短的距離,只是一個謊言,無關乎善偽,而她卻那麼執著的拋棄一切,只為了追尋自己與唐子默的孩子。這種勇氣和執著,令人敬重。
不是沒有想過要攔下她,留住她。他知道,只要自己能拖住她,哪怕只是一兩天的時間,依唐子默的聰明,或者自己的點撥,他必定會找到她。
然而,他猶豫了,蘇燦同樣是一個優秀的男人,不得不說,愛她,甚至絲毫不亞於自己的兄長。有生以來第一次,對一個女人,產生了如此厚重的情愫,全意的以為,她是應該得到幸福的。關於歐晨,他始終覺得,小少該有自己的路,無論為官,或是從商,他都不該和這個女人有太多的交集,因為他還太小,也許還不懂得怎麼去珍惜,而這個女人卻是真真無法承受得起太多的傷害。
回還是不回?一向果斷的他,竟然猶豫了。
索性將電腦果斷裝袋,他無奈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