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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青春-----第13章 不得不交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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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得不交的朋友

第十三章 不得不交的朋友

幾杯薄酒碰下去,我對他也不那麼討厭了,起碼已經可以接受和他長時間的開懷暢飲了。

這就是酒的好處,可以很快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好一個‘借酒消愁愁更愁’!”酒色上了臉的詩人醉態可掬,他摘下自己面前的黑框眼鏡隨手架在我的鼻樑上,端詳一下,說:“你倒像個詩人!”

我有點暈了,不僅僅是酒水和眼鏡的問題——難道他不知道上面那句原創不是我嗎?

狡猾的喬睿見了醉鬼早已經“尿遁”了,在他所謂的出去“方便”之前拍拍我的肩說:“哥們,你不是很喜歡他的詩嗎?給你一個親近偶像的機會——交給你了,送他回去!”

然後他像泥鰍那樣溜了——太不負責任了!

望著詩人那碩大的身軀,我傻眼了。

可是我又是一個很負責的人,不可能扔下他不管的。

不像某些人,達到目的就跑。

所以我只能勸他少喝點——我並沒有那麼婆媽勸誡別人飲酒傷身的道理,我只是真的不敢相信自己會有能力將小山似的詩人揹回他那遙遠的宿舍去!

飯店老闆小林也不相信,所以悄悄對我說:“趕快別讓他喝了,不然你整不動他!”

看來聰明人都想置身度外了!

我也知道,他的小店快打烊了,也想早點下班——他有他的私心,可是他所說的難題這也是客觀事實!

所以我也只能爭取讓他儘量清醒些,那樣或許他還可以自己走回去。

有幻想才有動力!

謝天謝地,在我的堅持下,終於結束了,他還能成功的站起來,雖然看上去有些不穩。

你體驗過身旁一座小山似的身軀搖搖晃晃要倒的危險嗎?說實話,我不怕他倒,我只是怕他把我砸倒——我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扶住他!

別人應該也不相信,所以一路過來遇到我們的同學都對我一副同情擔心的樣子!

可是我不需要他們的理解,如果理解可以幫我解決問題的話我求之不得,如果只是給予支援的眼神的話我想還是別客氣了吧——精神上的支援我們從不匱乏好吧?

從校外回來,他步履蹣跚徑直向教學區走去,我不得不拉住他,問:“你幹什麼?”

他醉眼迷離、醉態可掬:“我去找人!”

我猜得到他想要去找的人或許就是那個傳說中的才女——失戀的人都這樣,一喝醉就想找拋棄他的那個人,不管男人女人都有這同一個毛病。

“你喝多了,要不明天吧?”我只有哄他。

只要過了今晚,他就是要去找校長火拼也不管我的事!

他笑笑推開我的手:“我沒有喝多!要不你陪我去——我就想問她一句話!”

我想還是不問的好,現實總是比較傷人的!一個女孩子只要不喜歡你,無論你是醉著問還是醒著問,哪怕你問一千遍、一萬遍她給你的還會是最初的那個答案!換做別人或許我還會相信女孩會被所謂的真誠感動——但問題是當事人是詩人張豫天——別說別人了——這一身肥肉我也想拒絕!

而且現在也不是我不想讓他去,而是現在天已經很晚,每座教學樓都早已經關門,別說他現在進不去了,就算進去了又能如何?

他能找到誰?也許還有一兩對潛伏在裡面的小情侶在說悄悄話,但我想我決不會去做這等棒打鴛鴦的缺德事!

換言之,如果此時我也醉了,可能會一腔義氣的陪他翻過窗子,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去找此時此刻實際上不可能在而我們卻堅信一定在的那個人!

但可惜的是我沒有喝多,所以不可能會有機會去幹那樣痛快的事了——清醒的我絕不會陪一個酒鬼去幹一件這麼無稽的事!

醉了的時候幹所有事都覺得理所當然事在必行,清醒的時候人就會理智很多——這就是吃酒誤事的由來!

當然,我也不會愚蠢到會和一個醉鬼強辯他究竟有沒有醉的事實,和一個醉鬼爭即使勝了又如何?難道會有無上榮耀?更何況醉鬼根本就不可能會承認自己醉了,而往往只有那些想裝糊塗的人才會理直氣壯的說我醉了。

現在我只想把他拉回去,我怕待會他真的做出什麼瘋狂的事,連帶著我在學校出名。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俗語流傳這麼廣遠是有根據的!雖然說出名要趁早,但臭名遠揚的話我想還是沒有幾個人迫不及待想嘗試的!

我們知道醉鬼的平衡感一向是很差的,所以我拉他,他執拗的便想甩開,結果是我一把沒拉住,他那略顯肥胖的身子像舞蹈一樣在原地轉了幾圈,然後就毫無懸念的一屁股坐進了後面的花壇裡。

我的意思是想說,他是自己摔倒的!

你可以想象嗎?剛下過雨,花壇裡的青泥還很新鮮,有了這樣的一次親密接觸之後,多情的泥土就那樣稀裡糊塗的粘上他了——甩也甩不掉。

那麼要強,不摔倒才怪。

那一刻,我並沒有覺得意外,意外的是他掙扎著站起來之後一把抓著我的手莫名其妙的說:“哥們,知道嗎?有種,在這裡你是第一個敢推我的人!”

我不想說他的手在站起來時也沾滿了亂呼呼的爛泥,我只想重申一遍,從頭到尾,我只是想拉他,從來就沒有推過他好不好?更加沒有想把他推倒好不好?

但他不讓我說,他只是再次用那隻沾滿了爛泥的手親熱的不斷拍我的肩膀:“好樣的,謝謝你,你這一推把我推醒了——好,不就一個女人嘛,祖國美女千千萬,這個不行咱再換——我幹嘛要在一棵樹上吊死——笨啊?”

都是他在說,我什麼也沒有說。

我看著肩膀疊加的髒手印,可惜了我的橙黃短袖。

剛洗的。

那個晚上他一遍又一遍的用他那原本沾滿了爛泥的手搖我的手說重複說謝謝——無功不受祿,而且我也真的沒有推他好不好?

我望著他幾乎已經快被擦乾淨的手無話可說。

我已經麻木了。

我們剛認識一天,就喝了一頓酒,我不瞭解他就像他不瞭解我,我只是把他列為剛剛喝過一頓酒的熟人系列,可依然阻止不了他硬要把我列入他的“知己”之列!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反正因為那晚我“幫”了他之後,我就莫名其妙成了他最要好的“朋友”——真要命!

後來鉛鉛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始末,直批評我太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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