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不尋常的和解(1/3)
“為什麼私了?”鄭義說。
“我們把清明上河圖還給你,另外還給你二十萬補償金。”劉海說。
“事情似乎沒那麼簡單。”鄭義說。
“是的,這隻解決了你們的問題,並沒有解決我們的問題。”劉海說。
“我們該怎麼做?”鄭義說。
“撤銷這起案件。”劉海說。
“什麼?”鄭義說。
“只有警方不干涉這件事,我弟弟才不會被抓起來。”劉海說。
“這跟我有什麼關係?”鄭義說。
“販賣文物會判刑的。”劉海說。
“我沒有販賣文物。”鄭義說。
“你有清明上河圖。”劉海說。
“我的清明上河圖是假的。”鄭義說。
“但是你做的事卻是真的。”劉海說。
“幫助我們就是幫助你們。”劉洋說。
“你們必須配合我們把這件事擺平。”劉海說。
“你們真是個大麻煩。”鄭義說。
……
由於犯罪分子是劉海的弟弟劉洋,他們之間私了容易引起警方懷疑,賈茹一眼就知道劉海是包庇劉洋,因此才選擇私了。所以,劉海必須找一個與自己無關的人充當劉洋的角色,繼而同鄭義私了。這樣既不會引起警方的質疑,也不會將劉洋和劉海扯進來。
很快劉海找到了這樣一個人。有一天他回家時,看到一名男子正在垃圾箱裡挑揀東西,劉海認為這個撿破爛的人是不二人選,他能勝任替罪羊的工作,於是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你在幹什麼?”劉海說。
“你要幹什麼?”看到警察撿破爛的男子一臉驚慌失色。
“別怕!”劉海說。
“我只是撿垃圾,我什麼也沒幹。”撿破爛的男子說。
“我知道。”劉海說。
“你想幹什麼?”撿破爛的男子問。
“找你有點事。”劉海說。
“什麼事?”撿破爛的男子說。
“跟我來!”劉海徑直上了樓。
“去哪?”撿破爛的男子跟了過去。
“我家裡有垃圾。”劉海說。
“去你的家裡撿?”撿破爛的男子說。
“也許有你想要的東西。”劉海說。
“什麼東西?”撿破爛的男子說。
“上來就知道了。”劉海說。
劉海將這個撿破爛的男子請到了自己家裡,儘管這位男子衣衫襤褸,身上散發著刺鼻的臭味,可是劉海對此毫不在意,因為這個人有利用價值。
“請坐!”劉海說。
“不!我收完東西就走。”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先坐!”劉海說。
“我不想弄髒了你的東西。”撿破爛的男子說。
“沒關係。”劉海說。
“那好吧!”撿破爛的男子坐在了沙發上。
“我找你有重要的事。”劉海坐在了撿破爛的男子對面。
“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撿破爛的男子一下緊張了起來。
“你不要害怕。”劉海說。
“你找我什麼事?”撿破爛的男子說。
“想請你幫個忙。”劉海說。
“幫什麼忙?”撿破爛的男子蹙了蹙眉。
“這是一萬塊,請你先收下。”劉海將一個信
封放在了撿破爛的男子面前。
“這是幹什麼?”看到桌子上的信封,撿破爛的男子愣了。
“你先收起來。”劉海說。
“你要我幫什麼忙?”撿破爛的男子說。
“收下你就知道了。”劉海點了一支菸。
“這些錢我不能收。”撿破爛的男子把錢推到了劉海面前。
“它已經是你的了。”劉海說。
“為什麼?”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想知道原因?”劉海說。
“是的。”撿破爛的男子說。
“我一個朋友打了人,最近警方正在抓他。但是他們之間已經同意私了,到時候你去公安局和受害者撤銷這起案件,完成任務之後我再給你一萬。”劉海說。
“警察不會抓我嗎?”撿破爛的男子說。
“他們已經私了了。”劉海說。
“為什麼不讓你的朋友和受害者去公安局撤銷案子?”撿破爛的男子說。
“我的朋友有犯罪前科,撤銷刑事案件有難度。”劉海說。
“跟受害者去公安局撤銷案子,就這麼簡單?”撿破爛的男子說。
“就這麼簡單。”劉海說,“你對警察說,你去受害者家裡收破爛,結果卻發生了一些爭執,然後你把受害者打傷了。其實這只是個民事糾紛,這種案件很容易撤銷的。”
“這好像並不難。”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需要這筆錢。”劉海說。
“我必須這麼做。”撿破爛的男子將信封裡的錢抽出來看了一眼,然後揣進了兜裡。
“在公安局碰到我,就裝作不認識我,你懂我的意思嗎?”劉海說。
“我會照你說的做。”撿破爛的男子說。
“把你的手機給我。”劉海說。
“你要幹什麼?”撿破爛的男子掏出手機遞給了劉海。
“你打這個電話。”劉海在撿破爛的男子手機裡輸入了一串號碼。
“這是誰的電話?”撿破爛的男子撥通了電話,劉海的手機響了起來。
“這是我的號碼,千萬不能洩露。”劉海結束通話了撿破爛的男子打過來的電話。
“我明白。”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可以走了,明天我帶你去見受害者。”劉海說。
“好的。”撿破爛的男子從沙發上起來,離開了劉海的家。
自打賈茹從名片上發現劉海的指紋,她就覺得案件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可是她又無法從物證上找到突破口,就連受害者也隻字不提,似乎所有線索都切斷了,這讓賈茹感到百思不解。鄭義是出於什麼原由不肯透露案發時的情況呢?作為受害者,他應當提供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徵及犯罪細節,可是鄭義卻對此避而不談,似乎抓住犯罪分子就等於把自己拖下了水。賈茹越想越覺得蹊蹺,她換了一個角度思考――難道真正受害者就是肇事者?
賈茹決定再去一趟醫院,她想從鄭義口中獲取一些有價值的資訊,可當她來到醫院卻發現,病**沒有鄭義的身影。經過一番詢問才知道,鄭義有事出去了一趟。就在一個小時之前,劉海和撿破爛的男子來到了鄭義的病房,詳細的交代了撤銷案件的細節,以及雙方
要求私了時所說的話。劉海提前回了公安局,等鄭義、鄭銘和撿破爛的男子到來。大約半個小時以後,鄭義、鄭銘和撿破爛的男子來到了公安局,局長和劉海接待了他們。
“賈茹怎麼沒來?”局長說。
“也許她出去了。”劉海說。
“這個案子不是你們兩個一起負責的嗎?”局長說。
“是的。”劉海說。
“不是找不到線索嗎?怎麼突然都出現了?”局長說。
“情況沒有那麼複雜,只是一起民事糾紛。”劉海說。
“我聽說有人死了。”局長說。
“受害者被肇事者打昏了,在醫院躺了三天才醒來,都以為受害者已經死了,其實只不過是虛驚一場。他們今天來這和解,要求撤銷這起案子。”劉海說。
“想立案想立案,想撤銷就撤銷,這可不是兒戲。”局長說。
“是我立功太心切,沒調查清楚情況。”劉海說。
“你怎麼會犯這麼低階的錯誤?”局長說。
“我感到非常抱歉!”劉海說。
“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局長問。
“情況是這樣的......”
“我沒有問你。”局長打斷了劉海的話。
“那天下午他來我家收破爛,因為礦泉水瓶的價格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一些衝突。起初只是口頭的爭執,後來我們就打了起來,於是我就被他砸暈了。”鄭義說。
“是他說的這樣嗎?”局長對撿破爛的男子說。
“是的,是這樣的。”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膽子不小。”局長說。
“他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我以為殺人了,然後我就跑了。”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有前科嗎?”局長說。
“沒有!”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們是怎麼私了的?你給受害者多少錢?”局長問。
“這個……”撿破爛的男子看了劉海一眼,因為劉海沒有交代這個問題。
“他賠償受害者一萬塊錢。”劉海說。
“我問你了嗎?”局長說。
“……”劉海閉上了嘴。
“是的,我給他一萬塊錢。”撿破爛的男子說。
“你有這麼多錢?”局長說。
“不要瞧不起撿破爛的,我們比白領賺的還多。”撿破爛的男子說。
“是嗎?”局長說。
“否則我不會不遠千里來大城市撿破爛的。”撿破爛的男子說。
“那倒是。”局長點了一支菸,“你們不打算走法律程式?”
“我們已經和解了。”撿破爛的男子說。
“我的頭只是被砸了一下,現在已經沒事了。”鄭義說。
“你有什麼意見?”局長對劉海說。
“既然雙方達成和解,不如撤銷這起案件,否則調查下去沒有意義。”劉海說。
“我尊重你們的權利。”局長說起身離開了會客廳。
“終於擺平了。”劉海癱在椅子上,長長的出了口氣。
“我的錢是不是……”撿破爛的男子說。
“還有流程沒走完。劉海說。
“我還需要幹什麼?”撿破爛的男子說。
“填個表,籤個字。”劉海說,“跟我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