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辦假證的警察(1/3)
“你是說她的屁股比她的臉好看?”劉海說。
“不!都不賴。”老闆說,“那感覺簡直棒極了!”
“看來我錯過了。”劉海說。
“不!你來的正是時候。”老闆說。
“原來你在幹見不得人的事。”劉海說。
“原來你不知道?”老闆這才知道劉海使了詐。
“剛才不知道,現在知道了。”劉海說。
“早知道我就不說了。”老闆一副後悔莫及的樣子。
“你已經說了。”劉海說。
“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幹這種事了。”老闆說。
“這是你的自由。”劉海說。
“什麼?”老闆愣了一下。
“你有權在別人面前脫掉自己的褲子。”劉海說。
“你可真通權達理。”老闆笑了笑。
“我不是來抓你的。”劉海說。
“那你來這幹什麼?”老闆詫異的看著劉海。
“給我做一張名片。”劉海說。
“做名片?”老闆說,“警察還需要名片?隨便往那一站,誰都會認識你。”
“我想紳士一點兒。”劉海說。
“很高興為你效勞。”老闆遞給劉海一個冊子。
“這是什麼?”劉海詫異的看著那個冊子。
“上面是不同款式的名片樣本,你想做哪一種?”老闆說。
“隨便做一個就行了。”劉海把老闆的手推到了一邊。
“這不符合你的身份。”老闆說。
“如果你不馬上給我做,我馬上就把你抓回去。”劉海威脅道。
“我正要做!”老闆把冊子扔在了桌子上。
“我給你十分鐘,如果做不出來你就跟我走。”劉海坐在了椅子上。
“十分鐘足夠了。”老闆說。
“很好!”劉海說。
“上面寫什麼。”老闆重新打開了電腦。
“寫什麼?”劉海皺了皺眉,因為他也不知道該寫什麼,他都不知道在給誰做名片。
“你是給自己做名片嗎?”老闆坐在了電腦前面。
“給別人做。”劉海說。
“他叫什麼名字,從事什麼職業,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老闆說。
“隨便!”劉海說。
“什麼?”老闆愣住了,“你在開玩笑嗎?”
“警察從不開玩笑。”劉海說。
“你不提供個人資料我怎麼做?”老闆撓了撓頭。
這時,劉海看到牆上貼著一排畢業證,一個披頭散髮的年輕人引起了他的注意。這個年輕人一副憤世嫉俗的樣子,一看就不是好東西,若指認他殺了鄭義,沒有人會難以置信。
很多案件在沒有任何進展又必須給出交代的時候,警方就會尋找一個替罪羊。如果替罪羊是以偷竊的名義被抓進來的,就按殺人犯處置。因為小偷抓不住情有可原,失主丟了東西通常不追究,也不會指望警方抓住小偷。但殺人犯抓不住便是警方失職,受害者也不會寬容到善罷甘休,所以警方得找替罪羊解決問題,給受害者和上級領導一個交代。劉海認為這個披頭散髮的年輕人不論是形象還是氣質,都是當替罪羊的不二人選。
“這裡也辦證?”劉海把那個畢業證從牆上摘了下來。
“呃,這個……”老闆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如果他說辦證,劉海會把他抓起來;如果他說不辦證,劉海也會
把他抓起來。因為他對警察說了謊,劉海是不會饒了他的。
“我現在不是警察,而是顧客。”劉海說。
“我知道你會抓我的。”老闆說。
“我要抓你早就抓了。”劉海說。
“那好吧!”老闆說,“我的確辦假證。”
“這些都是你造的?”劉海指了指牆上這些分門別類的證件。
“是的。”老闆說。
“真不簡單!”劉海說。
“這沒什麼。”老闆說。
“這個畢業證也是你造的?”劉海給老闆看了看手裡的畢業證。
“是的。”老闆說。
“像真的一樣。”劉海說。
“這就是真的。”老闆說。
“這是真的嗎?”劉海說。
“你就當它是真的。”老闆說。
“看來是假的。”劉海說。
“學校造的都沒有我造的真。”老闆說。
“這個披頭散髮的傢伙居然畢業於公安大學?”劉海看了看手裡的畢業證。
“這是幾年前的畢業證了,我把他當樣板給顧客看。”老闆說。
“鄭……銘?”劉海看著畢業證上的名字,“他是搞地下搖滾的嗎?”
“或許是的。”老闆說。
“就以他的身份做一張名片。”劉海說。
“什麼?”老闆愣了一下。
“照我說的做。”劉海說。
“這是不是太假了?”老闆說。
“你就是辦假證的。”劉海說。
“那好吧!”老闆從電腦上把“鄭銘”兩個字敲了上去。
“職業是什麼?”老闆說。
“地下搖滾樂隊的主唱。”劉海說。
“真的要這麼寫?”老闆說,“好吧!”老闆應劉海的要求將職業打了上去。
“我會給你錢的,你照我說的做。”劉海說。
“電話是多少?”老闆說。
“隨便編一個。”劉海說。
“我從沒編過。”老闆說。
“我是你的上帝。”劉海說。
“好吧!上帝!”老闆隨便打了一串數字。
“有‘2’開頭的手機號碼?”劉海盯著電腦說。
“你不是說隨便編一個嗎?”老闆說。
“你到底會不會編?”劉海說。
“我馬上就改。”老闆把“2”改成了“1”。
“你的手機號碼是九位數嗎?你以為手機號是球球號嗎?”劉海說。
“對不起!我馬上就改。”老闆又輸入兩個數字,“地址應該寫什麼?”
“隨便寫一個。”劉海說。
“什麼?”老闆愣住了。
“你想跟我去公安局?”劉海說。
“我沒這麼做過名片。”老闆說。
“那是因為我沒有來,如果我早來了,你早這麼做了。”劉海說。
“好吧!”老闆從搜尋引擎裡隨便打了兩個字,出現了一個專治性病的網站,老闆將地址貼上到了名片上。
“我認為不錯。”劉海看了看電腦上的名片樣本。
“是不是有點兒……”老闆有些欲言又止。
“什麼?”劉海說。
“我沒做過這麼假的名片,這違背了我的職業道德。”老闆說。
“你一個辦假證的有什麼職業道德?”劉海說。
“雖然我是辦假證的,但我追求的是真品。我是為客戶服務,旨在讓上帝滿意。在整個辦證領域,沒有幾個人比我造的假
證還逼真。”老闆說。
“你辦的都是假證,再真也不是真的。”劉海說。
“這張名片造的太假了,若有人知道是我造的,我的企業形象往哪擱?”老闆說。
“什麼時候能拿到成品?”劉海說。
“馬上就好!”老闆操作了一番電腦,一張名片從膠印機裡爬了出來。
“好極了!”劉海拿著名片看了看。
“很高興你會滿意。”老闆說。
“我的要求並不高。”劉海轉身就要走。
“嘿!等等!”老闆叫住了劉海。
“什麼?”劉海扭頭看著老闆。
“那個……”老闆反覆地搓著雙手。
“什麼?”劉海詫異的看著老闆。
“你說過會給我錢的。”老闆說。
“我有這麼說過?”劉海說。
“你是這麼說過。”老闆說。
“你一定聽錯了,夥計!”劉海說。
“不!我沒有聽錯。”老闆說。
“好吧!跟我去公安局拿吧!”劉海從腰間掏出了一副手銬。
“呃,我突然想起來手上還有很多事沒做,還是下次再說吧!”老闆尷尬的笑了笑。
“我知道你很忙。”劉海把手銬揣了起來。
“你現在就要走?”老闆說。
“繼續跟你的姑娘裸聊吧!”劉海離開了圖文工作室。
從圖文工作室出來之後,劉海便打車回到了家裡。他以劉洋的頭髮標準將收集到的頭髮剪成七公分,然後從買來的豬骨頭上取了一點血樣,將它們分別裝進了收集證據的袋子裡。
“你確定不是在開玩笑?”劉洋一臉難以置信。
“我開玩笑的時候從來不笑。”劉海說。
“一個是人的頭髮,一個是豬的血,如果警方化驗之後發現疑點怎麼辦?當時是我和鄭義搏鬥,不是鄭義和豬在搏鬥。”劉洋說。
“鄭義是在和豬搏鬥,而且是這隻豬。”劉海甩了甩手裡的小塑膠袋。
“你確定這會萬無一失?”劉洋說。
“拿這些骨頭去餵狗吧!”劉海扔給劉洋一根血淋淋的腿骨。
……
從家裡出來,劉海回到了公安局。他必須將偽造的物證送到司法鑑定中心,但是他又不能親自送過去,若化驗結果發現物證有疑點,劉海將會成為最大的嫌疑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劉海以匿名的方式將物證寄到了司法鑑定中心。法醫開啟包裹,裡面有三個塑膠袋,分別裝著頭髮、血樣和名片。他帶上膠皮手套,拿出名片看了看。然後根據快遞地址給公安局打了一個電話,並很快就找到了相關案件的負責人。
“是你寄的快遞?”法醫說。
“什麼快遞?”劉海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我收到一個快遞,裡面有頭髮、血樣和名片,是你的案子裡的物證嗎?”法醫說。
“是的,我的案子裡是有這些物證。”劉海說。
“那會是誰寄來的?”法醫說。
“上面沒有寫名字?”劉海說。
“是匿名。”法醫說。
“最近局裡來了一個新人,我想是他寄的,他忘了寫名字。”劉海說。
“他真個粗人。”法醫說。
“他是個新手。”劉海說。
“只要物證沒錯就行。”法醫說。
“麻煩你檢驗一下,把檢驗報告給我。”劉海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