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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上枝頭-----110. 當鋪歷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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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當鋪歷險記

【謝謝麗麗蘿與626的粉紅票,第九張啦,豆腐好高興,謝謝。同志們,同學們,就差一張啦!一張!1張!壹張!】

【謝謝雪染初冬╮的平安符,謝謝。】

果然!

姚雲龍目瞪口呆的看著樂樂,不久前還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女人,現在看上去就像快三十歲的人了,這手藝真是絕了。

如果不是自己一直看著她在那裡描描畫畫的,恐怕自己會認為這是兩個人。

她說的能賺大錢的手藝就是這個嗎?姚雲龍在心裡盤算起來,這手藝是挺神奇,能賺什麼錢。

樂樂當然不知道姚雲龍現在心裡想的是什麼,現在她想的是,就你會易容嗎?哼,我也會!

雖然做不到以假亂真,可是有兩個孩子打掩護,他又不知道自己懷孕的事情,只要不是跟他本人面對面,或者是鎮海候府裡,熟悉她的人見面,樂樂有把握躲過那個男人的抓捕。

自己臨走前,搞出那麼一個亂子,那個男人於情於禮,都不可能輕易放過自己。

算算日子,現在樂樂已經懷孕將近兩個月,都說前三個月最危險,這個時候實在是不方便趕路,所以,本著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樂樂決定修改一下計劃,還是先在海城住下,等過兩個月,風平浪靜了,自己也能趕路了,再走。

前前後後想了幾遍,樂樂覺得這個修正過的計劃沒有什麼太明顯的漏洞,便又拿出一個扁扁的石榴造型荷包,遞到姚雲龍手裡,“這裡有十兩銀子的銀票。你去,在城東賃個小院子,就賃一年就行。一進兩進的都可以,不需要大,乾淨最重要。”

現在養胎提重中之重,將一切對外事宜都交給姚雲龍來處理,不必親自拋頭露面,就像現在這樣剛剛好。

看了一眼**的包袱,樂樂坐到床邊開始清理包袱裡的衣裳,挑出一些那個男人一定會有記憶的衣裳。散出去,做出一個自己已經走了的假像。

樂樂得意的想,大家都說“東富西貴南貧北賤”那個男人一定想不到自己已經把衣裳都當了,卻不急著逃,而是花大價錢在海城裡貓下來。

看看日頭,應該十點多了吧,不知道他那裡怎麼樣了,樂樂的眼中飛快的閃過一片不明的情緒。接著就是剩下神往,不能親自去看看真遺憾。

現在那座曾經紅紅火火的小院裡,確實亂成了一團,大勝守在阿信的床邊,雙目如赤,死死的盯著阿信。寸步不敢離開,生怕自己一走,就有人對阿信不利。

大有也急得一頭一頭的汗,他已經抓來五六個郎中。幾乎是將周圍他能找到的郎中一個不剩的抓來。

可惜,這些平時醫術也不差的郎中們看到阿信的症狀全都只能搓手。病人全身僵直,連話都說不出來。這看上去像是中毒了,可是用銀針試毒,卻哪都找不到毒,這是什麼毛病?

看著大勝大有兩人,跟凶神惡煞似的守在一邊,膽子小的扔下幾句神神祕祕的、雲山霧罩的話,便早早溜走了事。

碰上個膽子大的,醉心於醫學研究的倒想下手,可大勝又哪能讓。

從早上七點多他們過來,發現阿信成了這個樣子,到現在已經快十點了,半點頭緒都沒有,大冬天裡,兩個人都出了一身的冷汗。

在他們的心裡,只有躺在**的這個男人,兩人誰都沒有發現樂樂不見了,阿信倒是有心說出來,可是口不能言,身不能動,僅靠眼神和或粗或細的呼吸聲,誰能弄得懂。

趕在中午的飯點兒前,樂樂穿著從家出來時的衣裳,梳了一個姑娘頭,自己一個人大大方方的在樓下大堂吃了一頓中午飯。

雖然反胃,卻還是極力的壓制著,點了平時她最愛吃的食物。

同時,她還不忘跟店小二聊天,一口一個小二哥,肉嘟嘟小臉,笑得極其燦爛,滿面好奇的問這兒問那兒,天南海北什麼都問,其間穿插著碼頭上都有哪些船呀,往哪個方向走的,費用多少,沿著河南下,都路過哪些城鎮,城鎮裡都有什麼好玩兒的……

到了飯點兒,即便是小客棧,人也慢慢多了起來,店小二有心偷懶,也扛不過掌櫃的利眼。

看到收拾的利利索索的姚雲龍已經走到客棧門前,樂樂高聲跟小二打了個招呼,便獨自上了樓。

在街上混日子的孩子,身上都有絕活兒,想不被人發現進到樂樂的房間裡,對姚雲龍來說真是小菜一碟。

進屋來看,鳳兒還在**睡覺,嘴角翹得高高的,幸福的抱著鬆軟的棉被,看樣子正在做美夢。

姚雲龍繃著小臉,雖然儘量表現出一臉的平靜,可從那兩隻放光的眼睛來看,事情進行的很順利,樂樂壓低聲音,“賃好了?”

“嗯,在官帽衚衕,東邊第二家,兩進的宅子。”一說話,那股子興奮勁兒就控制不住了。

從桌子上倒了杯水,遞給姚雲龍,樂樂問道:“多少錢。”

一口氣將茶水喝乾淨,姚雲龍一抹嘴,說道:“中人說四十兩一年。”

四十兩,在城外都夠買孃家那小院子兩個大了,在城東才賃個院子,還是一年的,果然富,“然後呢?”

小胸脯撥得高高的,姚雲龍得意極了,音量也控制不住,“我跟他說,宅子太舊,而且離大街這麼近,太鬧,只能出三十兩一年,他就答應了。”

三十兩一年,樂樂低頭思索一會兒,問道:“你去看的時候那個宅子裡有沒有貼黃紙,符紙之類的?”

姚雲龍一愣,不明白樂樂為什麼這麼問,想了想自己剛才的經歷,低聲道:“沒注意。”

敲敲桌面,樂樂輕輕的向他解釋起來。“你看,你這麼大點兒的一個小子,長得弱不經風,身邊也沒有隨從,最關鍵的是,你挑那些毛病實在算不得什麼,就這樣,你要三十兩他就答應給你三十兩,那可是十兩銀子呀!有問題,一定有問題。”肯定的說完後。樂樂接著吩咐道:“你再去打探一下,不要問中人,去附近水井邊上,婦人聚集的地方,皮小子們玩的地方,問一問,那宅子一定出過事兒。”

姚雲龍恍惚大悟,點點頭。覺得很有道理,正要走,突然又被樂樂喊住了,“算了,別去了。”

煩燥的敲敲腦袋,那個男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她不知道。可跑不掉“有權有勢”這四個字,他手下的人一定不少,對上這樣一大群敵人,任何蛛絲馬跡都要清理乾淨。嘆了口氣,樂樂皺著眉頭說道:“你都去過一回了。再去就容易被人給記住。”

姚雲龍本來就是一個聰明人,又在街上混過這麼多年。可以說什麼樣的人沒見過了,什麼樣的事兒也基本上都見過了,樂樂這半天的作派他已經明白,自己這個臨時的假娘在躲人,所以,立刻就聽懂了她說的是什麼意思。

拿過自己的化妝工具,樂樂朝姚雲龍招招手,“過來,我給你畫一下。”

不管他願意不願意,都被樂樂撲了一層粉在臉上,遮住了一臉的菜色,輕掃眉尾,英俊的小正太立刻變成了帶著淡淡憂傷的憂鬱王子。

樂樂滿意的點點頭,“行了,這樣,你去東城靠近北邊的地方找,要是在城北找也行,只要是獨門獨院的就可以,記得你現在是爹爹剛死了,家產都被族人霸了去,娘帶著你們來海城投親,結果親戚也找不到了,想先找個地方,安頓下來再說。”

姚雲龍一臉的古怪,在心裡重複了一遍樂樂編的故事,問道:“那咱們是哪裡人?”

哪裡人,現在小寶寶應該是兩個多月,還要配上爹爹剛剛死,就算那個假冒的爹爹死一個月好啦,要辦喪事,還有跟族人扯皮,還沒趕路,這樣一來就不能遠了。

想了想,樂樂挑了一個離海城和京城都很近的地方,“就永安州好了。”

卻認真的重複著樂樂說的話,將幾個重點反來複去的唸叨著,直到記住了才衝著樂樂鄭重的點點頭,

見他這麼快就記住了,樂樂又接著吩咐一些細節,“記住是剛死,只燒了頭七,族人就開了祠堂,現在剛剛過二七。不要到處嚷嚷,要小心一些,說完,要一副後悔的表情,一副犯了大錯的樣子,還要求那人千萬別亂說。”

眼珠子轉了轉,立刻點點頭,樂樂滿意的再往下吩咐,“找好房子了,回來偷偷把鳳兒帶走,然後去碼頭找我,那邊有個接官廳,在接官廳門前有幾個小攤子,我在那邊等你。”

將屏風後面,樂樂穿上了一件極為素靜的衣裳,拿過一個不大的包袱系在腰上,外面罩上一件從家出來時穿的衣裳,冬天的衣服本身就肥肥大大,臃腫不堪,如果不知道實底,或者是眼力特別的人,誰也不會想到這樣一個小姑娘也算得上是腰纏百貫。

樂樂離家時的大包袱已經分成三份,一份裡面裝了一件舊棉袍,棉袍包裹著樂樂所有的金銀細軟,可以說,除了銀票,這就是她的全部家當,現在這份家當就纏在她的腰上。

她也曾經考慮過,要不要學著小說裡主角的方法,將細軟都當掉,然後保管好當票,日後再贖回來。

可是想去想來,想來想去,覺得還是算了,這裡怎麼說都是鎮海候的地盤,自己那些首飾,大部分都是從鎮海候太夫人、夫人那裡得來的,搞不好前腳進了當鋪,後腳就送到鎮海候的書房裡了,太危險!

太危險了!

不過,有一樣東西應該當掉了。

還有一大一小兩個包袱,小的那個,裡面裝的全都是平時她常穿的衣裳,這個是要在附近的舊衣店賣的,給那個男人造成,自己錢不夠花,所以要將舊衣裳都賣掉的假相。

大的那個,裝的都是些她沒機會穿,或者是說捨不得穿的衣裳,這些就是穿出去也不怕被撞見,樂樂就決定留下來。

“我先走了,你安頓好鳳兒,就去辦自己的事情,然後過來接她時,順便將那個大包袱也帶走。”說完,她便大搖大擺的下了樓,絲毫沒有考慮到,姚雲龍一個小孩子拿這樣一個大包袱出門,會不會被當成賊的問題。

城南住的多是窮苦人家,基本上大家都靠碼頭為生,這樣一來舊衣店就不少,正是因為這樣,姚雲龍才能一早上那麼快完成樂樂吩咐的事情。

找到了一家門臉明顯比其他人家大的舊衣店,樂樂走了進去,將自己挑出來的那一包袱衣裳都拿了出來,反覆給夥計磨價錢,折磨好一會兒,才將價格最終定在十五兩銀子。

樂樂十分確定,這個夥計一定會記得自己這張臉,和她有意無意間說出來的那些訊息,不管那個男人能不能找到這些個小夥計,總之,有一分一可能就要做出一百分的努力嘛!

現在,還剩最後一件事情要做,站在當鋪門口,樂樂深吸了一口氣,邁步走進了當鋪,將那支鑲滿珍珠的金簪遞了出去。

高高的櫃檯後面,一個留著三綹鬍子的男人,眼睛一亮,接著往前一探身,低頭看著樂樂,嘴角露出一抹賊笑,“小姑娘是要當這簪子?”

第一次進當鋪,樂樂還有些緊張。

特別是當她仰著頭,對上從那個超高櫃檯裡探出的腦袋,頓時就有一種去廟裡拜拜的感覺,覺得那人高高在上,似乎是無所不能。

不知道自己想當金簪的這個願望能不能實現呢?心虛的樂樂點點頭,嚥了口口水,努力大聲說道:“是,死當,多少錢?”

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朝奉的嘴角得意的往上揚起。

當鋪的標配是什麼?首先就是高高的櫃檯,除非是姚明來,不然,誰來都得抬頭跟裡面的朝奉說話,無形之中,就抬高了朝奉的權威。

朝奉挑著蘭花指,拈起金簪,翻來覆去的看,“鎏金簪子,珍珠是不少,可惜個頭都太小,”說著嫌惡的撇撇嘴,“就十兩銀子吧。”

十兩銀子?

樂樂不幹了,雖然說自己是想要擺脫這個金簪,也想利用這個機會,再放一些煙霧彈,可憑什麼死當還十兩銀子,不管怎麼說,當初那人是花五十兩買回來的!

什麼高高在上,什麼權威都一邊去,左右張望一下,看到靠牆根放了兩張太師椅,樂樂搬過一張,放在櫃檯下面,站到太師椅上,瞪著那朝奉,“鎏金?珍珠太小了?”扶著櫃檯,身體往前一探,一把就將那金簪搶了回來,氣呼呼的說道:“你不識貨就拿來吧,我去別人家。”

4167字。(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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