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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灣的娘兒們-----第四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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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3

“去年,我跟老婆離了婚。身上有些錢,又想起了桂花,就決定到她那兒去一趟,報答一下她們。沒想到半路上錢丟了,我邊打短工,慢慢去到桃花灣。我看見了桂花,看見了她的孩子,也看見了她丈夫的骨灰罐。她們還是那麼苦。我痛恨自己作惡太多,丟了八百塊錢,也不能幫她一點兒忙。我本想帶她一起離開桃花灣,到我們家鄉過活,可是沒路費,就沒有提起。只是我可憐那孩子,快上學了,卻沒有學校,後山有個小學,七里路,一個小孩怎麼辦呢?不讀書,將來一個睜眼瞎,在那地方連媳婦都難找。我年歲大了,不想再幹壞事,也不想再結婚,就想把孩子領走,盡我一生的力氣供他上學,一來贖罪,二來報答桂花的好心腸。桂花同意了,還硬給我五十塊錢……”

這男人忽然哭了起來。顯然他記掛著孩子,記掛著桂花,也記掛著自己的罪孽。

李晨暉的鼻子一酸,本子上的字都重疊了。她盡力忍著,控制著。一個犯人的講述讓她心酸,是她始料不及的。她在心中唸叨一句話:“立場!注意你的立場!

小楊可能發現了情況不大妙,他嚴厲地說:“別哭喪著臉,繼續講!”

犯人扯起袖子揩揩眼睛,繼續說:“我領著盼睛,靠那五十塊錢回到了家鄉。他過不慣我們這兒的生活。他要看山,要我領他去山上玩玩,我只好騙他……他太孤單,我出二十塊錢買了一隻貓。可是他還是過不慣,慢慢瘦了。夜裡還叫他媽……我,嗚嗚!……”

犯人講不下去了。李晨暉也聽不下去了。她強忍住淚問:“盼睛現在在哪裡?”

“我隔壁的二叔說,在他家裡,他叫馬謙和……”

李晨暉合上了筆記本,說:“馬忠誠,我從桂花的家鄉來,桂花讓我把孩子領回去,你同意嗎?”

“同意,費您心。”犯人繼續抽泣著。

李晨暉望望小楊,示意她問完了。

小楊說:“你走吧!”

犯人站起來,卻不走。

“你還有什麼事?”

“報告楊幹部,我還存六塊錢,請她帶給盼,盼……”他嗚咽著。

小楊望著李晨暉。李晨暉本不想要這六塊錢,可她想得太多,為減輕這個犯人良心的折磨,她點頭了。小楊抽開屜子,拿出了屬於馬忠誠名下的六塊錢,又翻開一本帳記了個數字。

“好了,你走吧。”

“給盼睛買,買雙鞋……”馬忠誠恭恭敬敬向李晨暉鞠了個躬,歪歪倒倒出去了。

小楊把六塊錢遞過去,說:“他犯的罪是去年以前的。認罪態度好,表現也不錯,我們準備研究給他減刑。”

“謝謝!”李晨暉接過錢,不知這聲謝謝是什麼意思。“你忙吧,我走了。”

“不住一天?”

“不了,我去找孩子。”

出了辦公室,上了大路,她長長舒了一口氣。她總算認識到一個人的多面性。這個犯人不正是一個雙重性格的人物嗎?她還想著犯人的敘述,心頭沉甸甸的。她忍不住回頭再望望,終於發現在另一排房舍的牆角立著那個犯人,他正目送著她。她忍不住揮了一下手。

二十四

又是兩天顛簸,她總算找到了馬忠誠的家鄉。經人指點,她看見了一幢小巧別緻的新磚瓦房,這是馬忠誠建的新家。門鎖著,一個小男孩坐在一個小板凳上,懷裡抱著一隻小貓。在這幢房子的左邊和右邊都有房子,她不知哪個門是馬忠誠稱為二叔的馬謙和的家。

這時候,左邊門裡出來個三十歲出頭的男人。她正要上去問問,只見那男向這邊生硬地喊道:“盼睛!你知不知道餓?”

抱貓的孩子打個哆嗦,站起來就往那邊走,兩眼緊張地望著那男人。

李晨暉也吃了一驚,不覺呆呆地注視著這孩子。小盼睛真是瘦得可憐,臉色蒼白,頭很大,一雙大眼睛充滿了驚恐和不安。他走到門口,瘦瘦的一雙腿顫抖著,不敢跨進男人把守著的門。

“你看你的衣服!”那男人一把奪過貓撩了好遠。

小貓一聲叫。她發現這隻貓也只剩下一把骨頭。

那男人將孩子的頭扒得一歪,孩子踉蹌著進去了。不敢哭,更不敢反駁。李晨暉的心象人揪了一下,一陣疼痛,一陣緊縮。看看手錶,已是下午一點半了。她有些餓,本想去不遠的小吃店吃點什麼,但見到這孩子,她不想去了。必須馬上把孩子接走。她跟進門去,發現裡面坐了好幾個人,桌上剩著菜。小盼睛正端了飯從廚房出來。一個老者見來了陌生人,聲音還算柔和地說:“盼睛,進去吃。”

小孩象貓似地應了一聲,端著飯菜進去了。他的瘦腿彷彿承受不起身體,抖抖索索的。

“馬謙和同志住這兒嗎?”

老者躬了躬身子:“我就是。您請坐。”

李晨暉坐下,掏出縣司法局為她開的證明遞給老者。

“哦,小李同志!”老者象個離職幹部,將證明信還給了她。“您找盼睛是吧?”

“是呀!他媽媽讓我接他回去。”

“好,好!這孩子也怪可憐的。馬忠誠,真他媽的不是東西!”

“什麼,要接走?”一位老大媽忽然抹起眼淚來,“剛住慣了,就又要走!……”

老者安慰她:“唉!你疼他,人家的媽不是更想孩子嗎?接走好,接走好。”

“老人家,難為您們悉心照顧……”

李晨暉準備說一句客氣話了事,不料那男人泡菜出來,莫測高深地一笑:“李同志,您準備什麼時候領走?”

“我想馬上走。”

“有一件事不知當講不當講。”

“你說吧。”

“當初馬忠誠被抓走以後,盼睛就成了孤兒。我們心想,馬忠誠有罪,孩子沒有罪。恰好我們只生個女兒,就跟領導商量,過繼給我做兒子。吃也吃了幾個月,穿也穿了好幾套衣服。現在您說要弄走,總得對經濟方面有個交代吧?”

李晨暉簡直目瞪口呆。她怎麼也沒有想到還有這個問題。這時候她才意識到犯了個錯誤,本應先找大隊幹部的,一見到盼睛,她就迫不及待進來了。她想了想說:“好,我先去找一下你們大隊幹部吧。”

老者連忙起告訴她:“斜對面那幢房子就是。大隊書記也姓馬,正巧在那裡。”

李晨暉起身就走。出了門,聽見那男人說:“不給幾百塊錢,休想弄走!”

她急得心臟蹦蹦跳,卻又無可奈何。她想,只要找著幹部就好說,據理力爭吧。幾百塊錢,難道要她這個幫忙的人出?

大隊部很好找,馬書記很容易地找到了。不用說,又是先看證明,再泡茶,然後說話。她向書記介紹了馬謙和的兒子(他估計的)說的話,言辭頗為憤憤。但馬書記卻沒有她這麼氣憤,反而說道:“人家這樣要求也是對的嘛!”

“什麼?”

“當初孩子沒人領,公安局跟我們商量,要求我們解決一下。我們怎麼解決?只能給一個要孩子的家撫養。現在你既然代表孩子的家長來領,當然報酬得你付嘛。”

她束手無策,只有在心裡罵馬忠誠。

“這樣也行,”馬書記見她毫無經驗,幫她出主意,“罪犯是公安局抓的,善後工作也該他們處理。你可以去縣裡找他們。然後再找民政局。他們總不能不管。”

她氣憤,她惱火,卻實在不想去扯皮。

這時候那個男人進來了。原來他跟在後面。他見她沒詞兒了,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說去說來,該負責任的是馬忠誠。這樣也行:你幫我們寫個證明,證明孩子你領走了,什麼也沒給。將來馬忠誠出來我們找他要。沒出來之前先把房子讓我們住著。”

她明白了他們真正的企圖:要霸佔那個犯人的家產!說不定當初收養孩子就是這的這一點!她望書記,書記沉默著,顯然他的傾向也是這樣處理。她冷笑了一聲:“落井下石,你不覺得良心不安嗎?”

可惜那小子太笨,難以聽懂她的話。

“盼睛在你這兒住了多長時間?”

“四個半月。”

“好,算五個月嘛。她笑了笑。“他一個月吃多少?該出多少伙食錢?”她想起還有些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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